經濟觀察報 社論 近一個月內,國務院、央行、銀監會紛紛透出信息,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嘗試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雖然此前設立“民營銀行”的呼聲不斷,但是此次眾多高階機構的集中表態,讓人們有理由相信這個夢想可以落地,中國由民間產生的真正的職業銀行家或許可以很快出現。
事實上,在中國的商業銀行法體系中并沒有法律明文阻礙“民營銀行”的組建,也就是說在技術層面上沒問題,而且這些年中國銀行監管體系逐步完善,監管上雖然還需改進,但也不會有大問題。那么為何多年來民營資本作為主發起人和實際控制人的“民營銀行”并沒有出現?這是因為,雖則政策制定和宣傳上都支持發展,但在實際執行中卻是另外一回事,例如政府和監管層的準入門檻太高,對民間資本的規模要求和投資比例過于嚴苛,即使有機會投資也沒有話語權,很多民間資本從而失去了通過這個渠道轉化為金融資本的機會,也挫傷了民間資本的積極性,很多甚至轉化為在監管之外的民間借貸。
以至于,雖然在理論上和法律上并沒有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有什么特殊限制,但是迄今為止“民營銀行”并未取得出生權。雖然這幾年,監管層大力推進村鎮銀行發展,但是民間資本轉化為金融資本不應該僅僅定向于農村市場,且也難以調動更多的民間資本參與。
那道無形的“玻璃門”還不止這些,甚至對于什么叫“民營銀行”都還一直爭論不止。有人認為民營控股的才是,有人認為服務于民營企業的才是,還有從公司治理模式上劃分的。這些或許都是民營銀行難以出生的無形阻力。
我們認為,“民營銀行”的概念并不重要,政府以及監管層也不必刻意以這個概念去做界定,否則民間資本發起的銀行一出生就被帶上“民營”的帽子,以顯示與其他既有的銀行業態“出身、成分”有別,這本身或許對它就是不公平的。銀行的劃分按照中國現行的獨資、合作和股份制,在同樣的監管體系下競爭發展。政府在這個過程中,應該建立金融業的基礎監管架構和法律環境,讓所有的銀行都能按照市場規律和法律法規公平地競爭發展。所謂的“民營銀行”不需要也不應該有特殊的政策支持,它們更需要的是打破準入的“玻璃門”和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讓民間資本愿意積極參與成立銀行,充分享有經營自主權。
從中國整個銀行業的發展來看,未來中國經濟的發展需要更多調動民間金融資源,促進整個銀行業的資金利用效率。中國絕大多數的商業銀行都具有很強的行政化色彩,銀行的高管們是銀行經營者,也是行政官員。雖然這些年中國銀行業也出現了諸如馬蔚華等一些可以稱得上銀行家的人,但是更多人在心理上仍是向行政領導們負責,這種機制難以誕生真正的職業銀行家。
銀行家,是專門以經營金融資產為職業,以追求價值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和創造力進行金融創新,并承擔相應風險的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這當然需要整個銀行業的開放、共榮,不管將“民營銀行”當作“鯰魚”,還是新競爭勢力,我們相信它們將是誕生真正職業銀行家的土壤。
中國金融業已經進入人民幣國際化、利率市場化、中國經濟轉型的關鍵階段,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培養真正的本土銀行家也已成為當務之急。金融作為市場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需要更多樣性的銀行提供服務,更需要專業型銀行家提升中國銀行業的經營水平。就像前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對銀行家的定位那樣,“他們有內生動力和外部的熏陶,使得他們可以改變一個舊世界,鑄就企業家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