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志武/文
貨幣化使人類脫離野蠻、走向文明,也促使個人自由不斷擴大——這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貨幣》紀錄片系列所講的基本道理。這一道理雖然概括了人類文明史的主旋律,卻并非廣為人知,也更不同于我們根深蒂固的“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的傳統文化以及各類教科書要義。
當然,雖然我們的文化觀念和教科書世界排斥貨幣化,現實中國卻是另一回事:貨幣是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離開貨幣寸步難行。特別是隨著城市化的深化、專業分工的細化,人們離開了鄉村田野,從事越來越細的工作,吃飯、穿衣、住房、交通幾乎沒一樣是自給自足,都需要用錢交換而得。即便在工作、個人成就、社會關系中,也越來越什么都以錢衡量,基于義氣友情的交換越來越少,人人都在追求最大化的貨幣財富。比如,1978年時,中國廣義貨幣總量大約是GDP的0.38倍,每一元錢的產值只需要0.38元貨幣支持;但到2013年,廣義貨幣量超過100萬億,幾乎為GDP的兩倍,跟每一元錢產值相對應的是兩元錢的流通貨幣。
那么,中國社會的快速貨幣化以及人類社會的總體貨幣化趨勢是偶然,還是必然?貨幣化的深化是喜還是憂?貨幣化到底是催生個人自由,還是像以往認為的會導致奴役或為萬惡之源?如果貨幣化真的像傳統觀念所認為的那么壞,那么,中國社會貨幣化不斷深化的同時,人的自由和社會的文明怎么還在上升?從這個意義上,李成才總導演及其團隊經過近兩年的努力制作出《貨幣》這樣的大片,還真是雪中送炭,幫助我們理清這些既現實又對中國社會進一步發展至關重要的話題。
貨幣化催生人類文明
文明最為基本也最為具體的指標是:當人與人之間出現分歧或發生沖突時,是用野蠻暴力還是用和平手段解決。社會越是野蠻不講理,糾紛發生的頻率會越高,人們也越傾向于用暴力解決糾紛、規范秩序;暴力糾紛多了,命案發生率必然越高。因此,命案發生率是一個反映社會訴諸暴力配置資源、解決糾紛的指標。也就是說,如果兩個社會里任何暴力糾紛最終導致一方被打死的概率分布基本相當,那么,在兩個社會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命案率高的社會必然更傾向于用暴力解決糾紛,是更為野蠻的社會。
據史學家估算,在16世紀之前的1000年里,即中世紀期間,歐洲命案發生率雖有少許下降,但基本停留在每年每萬人中有5到10人死于暴力糾紛(不含戰爭死亡);從16世紀初開始,訴諸暴力解決糾紛的傾向性持續減弱,命案率逐步下降,至20世紀初期命案發生率降到每年每百萬人有5到10人死于暴力的水平。如果細看,史學家Manuel Eisner發現,暴力所致的命案率最早在14世紀的英國、荷蘭等西北歐洲國家開始下降,而在市場發展相對落后的東歐,命案率要等到18世紀才明顯下降。
而在歐洲之外的其他國家,暴力發生率、命案發生率下降的歷程則啟動得更晚。比如,據筆者跟彭凱祥、朱禮軍對清朝中國的研究,發現中國的命案率大約是鴉片戰爭之后才開始穩步下降,逐步重復了西歐國家在之前三個多世紀的經歷。
那么,是什么動力先在西歐后在其他國家推動人類走出野蠻、邁向文明?這跟貨幣化、市場化或說商業化發展又有什么關系?基于貨幣的人際交換的確冷冰冰,也可能導致人人都“向錢看”,我們可能都不喜歡那樣的社會??墒?,人與人之間的互助和互換、社會資源的配置如果不是基于貨幣,就必然會基于其他指標或價值度量體系。那么,規范社會關系、維系社會秩序的其他指標是否就比貨幣更好?下面我們就來談這個話題。
人的本性是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包括物質享受、權力地位、社會地位、精神感悟、各類機會等利益。但問題是資源是有限的,權力資源就更少,不可能每個人的欲望都被全面滿足。這些有限的資源、地位、機會必須靠某種指標和某種機制來配置,也由此規范人與人的交換關系、分配關系、社會關系。在這個意義上,任何資源配置格局都代表一種秩序,只是在不同社會里決定秩序即資源配置格局的坐標會不同。
規范社會關系與資源配置的最原始也最簡單的方式是暴力。
原始社會是看誰的武器最具殺傷力同時也最敢使用暴力。暴力最強同時也最能用暴力的人是社會的老大,地位最高、享受方方面面的資源也最多,暴力能力次之、暴力意愿次之的在地位、機會與資源享受方面也是次之,其他依次類推。就這樣,基于暴力的社會秩序形成了,不僅決定社會結構、人與人間的關系,而且也決定了有限資源在不同人之間的配置結構。這種社會雖然是基于野蠻,但也是一種社會秩序,它不認錢、不認宗教,只認暴力關系,暴力的溢價最高,所以,這種社會里死于暴力的人占比很高。
建立秩序的第二種方式是一切基于行政權力,就像計劃經濟體系一樣。
比如,醫院按行政級別設立不同部門,提供相應級別的醫療服務;住房按部長大院、局長大院、處級大院等提供,而不是根據貨幣價格決定。行政級別代替貨幣,社會地位也跟行政級別捆綁在一起。除了按級別決定資源配置之外,其他沒有“以級別定價”的東西都由掌權者裁量決定,“由領導決定”,普通人住房、就業要由領導定,連結婚也要領導批準。在這樣的體系里,沒有“貨幣價格”和“自由選擇”這類術語?;谛姓嗔Φ纳鐣Y構和資源配置是一種以合法暴力為后盾的秩序。也就是說,行政權力實際上也是基于暴力,只是其背后是政府獨有的合法暴力,但合法暴力畢竟也是暴力。因此,靠行政權力建立并維系的資源配置方式是一種強制關系,而非基于自愿或自由選擇,是以犧牲正義為前提。
第三種方式是基于血緣關系規范資源配置,資源根據親情關系遠近決定誰多得、誰少得。
比如,家族擁有的山和土地、財產、生產的糧食、圈養的家禽豬肉,按照“五服”原則在社會中分配,血緣關系越近,分配得越多。當整個社會都像儒家主張的那樣依據血緣、代際、年齡、性別分配和分享時,一種基于非貨幣非野蠻暴力的社會結構、資源配置秩序就形成了。當然,也可以基于宗教信仰來規范社會資源秩序,道理跟基于血緣的秩序類似,只是所依據的是宗教關系而不是血緣關系。我們到后面再討論基于血緣和宗教的秩序,這里暫且集中比較基于暴力和基于貨幣的社會秩序。
第四種方式就是基于貨幣價格,明碼標價,誰出價高誰就多得。
在經濟領域,貨幣化顯然是專業分工得以細化的前提,否則農民的糧食和老師的知識之間就沒有共同價值標準,沒有定價標準就難以交換,沒有交換就難以深化發展。在社會層面,以貨幣規范的秩序有幾項基本特征。
其一,這種秩序是基于交易各方的自由選擇,是基于平等權利的交換,不像基于暴力、基于血緣或宗教的配置關系中,一方或幾方是被動強制的。正是因為此,貨幣化、市場化的配置安排帶來和平與文明:自愿交易的含義是不管結果如何,雙方都不太有怨恨,沒有怨恨就不易導致暴力糾紛;相反,基于強制的非自愿配置必然以壓制一方的權利為基礎,必然引發不滿,有不滿就會有怨恨。壓制越強,怨恨越深,以暴力反制的傾向就越強。因此,在非貨幣化的秩序下,命案率高就不足為奇。
其二,是等價交換,誰多得還是少得由他付出或創造的價值而定,而不是基于他的暴力能力、行政級別或者親疏關系。這決定了在貨幣化的社會里,能出高價的人一般會是價值創造能力強的人,因此資源配置效率會更高,讓人力、物力、資源總能配置到使用價值最高、結果對社會最有益的地方。此即為什么市場化的社會跟基于暴力或血緣或宗教的社會相比,前者更能進步發展。
其三,正是由于貨幣化社會里利益交換、資源配置是基于自由自愿,私有財產必然得到充分保護、不能被權力或暴力隨意強制(否則,交易或配置就不是基于自愿了),因此這樣的社會更能促進法治并推演出制約政府權力的制度體系,也更能激勵創業創新,恒產才能恒心。
其四,貨幣是中性的,不包含身份符號、地位符號、年齡符號、代際符號、血緣符號或權力信息,同樣的100元錢,購買力一樣。因此,真正貨幣化的社會里人與人之間更加平等,社會結構更加扁平。
我們可以以戰爭為例來理解為什么基于貨幣化的市場交易促進世界和平、推動文明。在人類歷史上,戰爭暴力是獲得領土、占有資源的一貫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在今天的全球化世界里,戰爭當然還可以是獲取領土的手段,但也可以通過跨國并購獲得土地:如果你想要更多土地,你可以花錢到美國德克薩斯州或其他州、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省或其他省、到巴西的各州去買,如果你喜歡這些國家或很多其他國家的島嶼,你也可以花錢去買;買到之后,你能夠像當地公民一樣支配自己買到的土地或島嶼,享有充分的土地財產權,你可以決定種植糧食、蔬菜,可以用來辦工廠,可以蓋房子,也可以讓其拋荒、什么都不做;如果當地政府無理刁難你,你還可以像當地人一樣去起訴他們。
這里我們看到,盡管兩種方式結果一樣,都獲得了土地的產權和使用權,但前一種方式導致以暴還暴的惡性循環,使世界趨于暴力、走回野蠻,而后一種方式是基于一方交錢、一方交土地的自愿交易,即使有一方事后覺得自己吃虧或者出現糾紛,也不一定怨氣沖天,因為是自己自愿簽約而非強制的交易,頂多會訴諸法院,以文明手段解決糾紛。貨幣化就是這樣催生人類文明,讓社會秩序更多地基于規則。
歷史學界一般認為,人類現代化的歷程萌芽于14、15世紀發生在意大利、荷蘭、比利時、英國的商業革命。而商業革命的核心是貨幣化交易的內容與地理范圍的雙擴張,也就是讓更多東西、更多資源成為商品,不僅在本國之內,而且在歐洲更大范圍內跨國界以貨幣化方式進行交易。商人們的跨群體、跨地區、跨國界的交易,給歐洲人展示了貨幣化交易能促長正義、消除怨恨、帶來和平;商業革命漸漸地激發了文藝復興,讓人們重新回歸理性和思索,反思“人為什么是人”、“人類如何才走出野蠻”這樣的話題。
著名德國社會學家諾貝特·埃利亞斯(Norbert Elias)在其經典著作《文明化的過程》中談到,西歐在14、15世紀開啟的市場化發展,催生了對私有財產和契約權益保護體制的需要,這種需要進而促成現代政府的出現,由政府通過合法暴力維護產權規則與契約關系,給貨幣化交易提供規制保障,由此促使人們更愿意選擇文明化的秩序關系,而不是選擇暴力。因此,貨幣化發展以及由其引發的文藝復興是命案發生率在15世紀后逐步下降的根本原因,也是西歐走向文明的催化劑。正因為東歐、伊斯蘭世界以及亞洲,到18世紀甚至19世紀才加入貨幣化、市場化發展的行列,這些國家的命案率和一般暴力發生頻率要到最近的兩個世紀才形成下降的趨勢。
一個社會要想走出野蠻、減少暴力,前提必須是社會越來越充滿正義,而正義的前提又是社會中資源配置、利益交換都基于自愿與自由選擇。由于貨幣化、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前提是自愿與自由選擇,所以,我們看到貨幣化催生文明,也催生和平。
沒有貨幣化的社會不自由
在現代市場經濟出現之前,對貨幣的誤解甚至妖魔化不只發生在中國,而是普遍存在于世界各社會。我們熟悉的許多經典都深含對貨幣的敵意。元末明初的《水滸傳》中,一百零八個好漢認義氣但不認錢。所以,小說中幾乎不談宋江一年賺多少銀子、李逵帶了多少萬貫銅錢并能夠外出用多少天等。
實際上,始于戰國時期的“義利之爭”就圍繞兩個不同的社會愿景:一個以“義”規范人際關系和社會秩序,以親情友情、信仰價值和綱常規則來配置資源以及實現人際互通有無??鬃诱f:“君子義以為質”(《論語·衛靈公》),亦即君子立身行事應以道義為根本,道義價值重于物質利益??鬃舆€指出:“君子義以為上”(《論語·陽貨》)。另一個愿景主張以“利”追求規范人際關系、建立社會秩序,具體體現為以明碼標價的貨幣化交易達到資源配置。在中國歷史上,每次當商業化進程有些起色時,士大夫就對人們越來越“向錢看”感到不習慣,引發新一輪“義利之爭”。不管是漢朝、宋朝、明朝還是近代清朝時期,都重復過類似辯論,可每次“義利之爭”都以“義”勝利,讓剛剛起步的貨幣化進程倒退回去,延續并強化儒家的輕商傳統,排斥貨幣。
在西方,至少從基督教于近2000年前出現時開始,也排斥貨幣化?;浇痰母局鲝埵翘斓紫碌娜硕紴樾值芙忝?,彼此間互通有無與相互幫助是應該的,不能逐利?;浇虒ω泿呕幏渡鐣P系的排斥,具體表現之一在對放貸利息的禁止上。圣經《舊約全書》的《申命記》第23章第20段:“借給你兄弟銀錢、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第21段:“對外方人你可取利,對你兄弟卻不可取利,好使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占領的地上,祝福你進行的一切事業。”也就是說,如果把錢或物借給“兄弟”,不可收任何利息,只有在借給“外方人”或“陌生人”(stranger)時才可收利息。而基督教從一開始就對“兄弟”的解讀非常廣泛:任何人只要不是敵人,不管是否為基督教徒,在上帝面前都是“兄弟”,所以,就都應該無償給予幫助,包括借貸時不能收息。到16世紀新教革命之前,基督教對《圣經》這兩段的解讀基本奠定了西方社會的核心商業倫理:正因為天下幾乎所有人都是兄弟,而幫助兄弟是不能求利的,所以,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能用貨幣利益規范。否則,就是違背上帝的意旨,死后會被打入地獄。也正因為這一宗教上的阻力,西方社會等到16世紀中期的新教革命才對其進行了修正,使借貸利息、貨幣化、金融市場得到逐步解放,讓市場化不再在宗教上受到限制。
在中東,穆罕默德于公元7世紀推出伊斯蘭教至今,《古蘭經》都明確禁止有息放貸,其道理跟之前基督教禁止有息放貸、儒家抑商的道理一樣:就是要以兄弟友情而不是以貨幣交易規范人際關系、配置資源。不同的是,基督教在15、16世紀經歷了一系列反思與商業倫理改革,而伊斯蘭世界還沒有過類似的改革,至今還是在教義上抑制貨幣化。
當然,正因為人類過去都鄙視談錢,在現實生活中,至少表面上不需要錢也能活。在漢朝、唐宋明時期,中國人可能許多天用不著錢(也沒那么多貨幣供應),即使在民國時期也基本如此。美國是今天公認的最貨幣化的社會,當初也并非這樣,美國立國之初的1800年前后,全國貨幣供應大約為2800萬美元!那時候,許多美國人連續幾星期看不到一元錢。到1900年,美國貨幣供應量上升到25億美元,今天單算基礎貨幣也達3.8萬億美元!
從文化價值取向、從宗教上抑制貨幣化的結果當然是社會中貨幣供應少,對錢的依賴度也少??墒?,貨幣的供應與需求被壓制并不意味著社會中人們本來可以靠貨幣化解決的問題就解決了,這就迫使各社會找到其他變通的辦法,或者干脆在個人自由、社會發展進程等方面做出犧牲,以這些犧牲換取“認義氣但不認錢”的價值偏好。
1962年出生的我,小學正好是文革計劃經濟時期,當時整個經濟與政治制度都反貨幣化,行政權力全面取代市場。那時我在湖南茶陵鄉下,父親作為生產大隊干部,經常出差。每次出差,他不是帶上錢,而是帶上幾斤或幾十斤米、幾斤菜,還有被子、席子等。當外出必須自帶糧菜、被子,而不是具有通貨性質的貨幣時,一個人怎么可能旅行太久、遠走高飛呢?由此看到,一個不允許把物品與服務貨幣化的社會,人的生存就得跟具體的生活物質捆綁在一起,而物的重量以及易爛易損使其流動性遠低于貨幣,其實質效果是限制了人的自由度,約束了每個人的自由空間。
一般講,純粹的貨幣,即錢,是流動性最好的價值載體,是“身份中性”、“地位中性”、非人格化、跨地區通行的“通貨”,貨幣不跟具體的人捆在一起。在全面貨幣化、“只講錢”的社會里,100元人民幣不管是在農民、地主還是工人、資本家、官員的手里,就是100元錢通貨,它的購買力價值跟持有人的身份、地位、血統、年齡無關。而這些“中性”和“無關”從本質上給了持有貨幣的人以自由:沒有身份、沒有地位、沒有血統也不妨礙持有者拿這100元錢去換取等價的東西。
計劃經濟社會里,人是最不自由的,因為那些票與證不僅綁架了“錢”的通貨性質,同時把每個人鎖定在“單位”里,固定在一個具體區域,離開你的單位和地域就難以生存,沒東西吃、沒地方住。在那里,“東西”跟通貨性質的“錢”之間距離遙遠,反市場的制度是隔離兩者的鴻溝。所以,一個社會物質豐富,但如果貨幣化被禁止、抑制,樣樣憑票、憑證獲得,那么,它照樣是一個不自由、不幸福的社會。
前面說到,在反市場的社會里,也根據行政級別規定享用權。比如,原來,火車座位、飛機票、賓館、招待所按行政級別分別供應,而不是根據支付能力提供。所以,行政級別跟糧票、油票一樣(并與后者相輔相成)也是一種準貨幣,許多服務、進口商品、特種商品根據這種“官幣”才能享受。
可是,這種“官幣”也經常有地域限制或者行政限制。財政部系有財政系統的特別服務和特權,教委系統有教委的療養中心和招待所,跨出地域、跨出特定部委系,“官幣”可能就沒有價值或大為貶值,尤其是到其他國家不再有用。所以,“官幣”承載的自由度很有限,跟身份、地域、行政體系捆綁在一起,不是通貨。
去貨幣化的社會也必然推演出集體主義文化,崇尚“好客”。因為既然外出要靠自己帶米菜、被子等等,一個人又不可能背太多重量,那么,遠行者用完自帶的米菜后,如何活?因此,貨幣化程度低的社會必然要排斥個人主義,要強調忘我,無條件地好客。就像在我的湖南老家,只要一家人在吃飯,任何陌生人一到來,主人都會邀請他加入吃飯。也就是說,當社會貨幣化或市場化程度很低時,大家好客能增加遠行者活下去的概率,好客和集體主義是對貨幣化欠缺的一種彌補。從這個意義上,農業社會的許多文化傳統與風俗習慣都因貨幣化缺乏、市場化不足而內生,是對后者的補充。同理,基于糧票、油票、行政級別配置資源的社會,也需要“好客”、“集體主義”文化去補救。一個社會的文化就這樣因貨幣化、市場化程度的不同而不同。
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以此為基礎配置資源。而貨幣化又是民間自由選擇秩序的必要支撐,貨幣是自由選擇的具體工具。反市場經濟的制度安排必然包括去貨幣化,因此也必然削弱人的自由?;仡^看小時候的經歷,出差遠行要自帶米菜被子,要自帶糧票油票,似乎很荒唐,因為今天的人出行帶信用卡、帶錢就行,但那種荒唐的經歷也讓我們看到不自由與去貨幣化之間的關系。
貨幣化催生了人類現代化
不管是以貨幣還是以非貨幣的方式構建社會秩序并配置資源,都要有相配的行為規范或說“綱常規則”。只是每一套綱常規則對人的本性壓制程度不同,有的是尊重人性個人自由權利,而另一些則會壓制個人選擇權。
前面談到,人類社會歷來就排斥貨幣,人們總想找到各種非貨幣的替代辦法使社會運轉、有序地配置資源。剛才我們比較了暴力秩序、行政權力秩序跟貨幣化秩序的差別,說到“以貨易貨”是反貨幣化社會的變通辦法之一,也說到計劃經濟體系中基于行政級別的資源配置秩序,只不過依行政級別配置資源的安排是到20世紀才成為一些國家的主旋律,在之前的幾千年里,人類社會的“綱常規則”一般不像行政級別體系那樣依托政府權力,而是依托文化價值或者宗教權力。
比如,在中國歷史上,過去幾千年里政府權力只到縣這一級,不滲透到“大社會”的生活層面。資源配置等民生內容主要由行政權力之外的體系確定,亦即主要由基于儒家“三綱五常”的差序秩序規范,該綱常規則體系不僅把每個人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固化住,而且把人們對彼此的義務責任確定下來,由此實現資源、權益在人與人之間的配置。
具體而言,儒家社會秩序中有四個最重要的維度:血緣、輩分、年齡、性別。張三跟張六的關系首先是基于他們間是否有血緣即親情,有血緣就有義務責任,對彼此的收入和財產有分享權、配置權;血緣關系越近,彼此間的義務和分享權就越多。血緣關系是天生的、不基于個人選擇,只要你是張三家族的成員,你就有了其家族的“親情貨幣”。張家的“親情貨幣”局限于張氏家族,是專屬貨幣,不是跨家族、跨地區、跨國界的通貨。
在張氏家族內部,張六擁有多少索取權,即多少“親情貨幣”,取決于他的輩分、年齡:長輩對后輩的收入和財產擁有幾乎無條件的索取權、支配權,后輩對長輩有完全服從的義務;同輩中,年紀大者對年輕者也具有極高的索取權和支配權。另外,同輩中男性具有比女性更高的索取權和支配權,從收入與資源中得到的配置也更多。
正因為儒家社會里資源配置由“血緣、輩分、年齡、性別”四大維度決定,所以,各種親戚關系的稱呼必須非常詳盡細致:祖父母、父母、伯伯叔叔、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姑姑姑父、外公外婆、大舅二舅、大姨三姨、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姐夫妹夫、大嫂弟媳、小姨子小舅子……而在西方社會里,幾個稱呼就通稱了,沒有區分那么多那么細:grand parents(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伯爺爺伯奶奶等包括其中,也不分大小長幼)、uncles(伯伯叔叔、堂伯堂叔、大舅小舅、表舅表叔等)、aunts(伯母叔母、大姑小姑、大姨小姨、舅媽表姨等)、cousins (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哥表弟、表姐表妹等)。
當資源、收入、相互責任義務取決于“血緣、輩分、年齡、性別”時,按照這幾個維度精確標志每個人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和相互血緣關系的遠近,就變得格外重要,有太多利益隱含其中。相比之下,西方社會中除了基于血緣的資源配置體系外,兩千年前就發展出了超越血緣的宗教秩序,五百多年前就開啟了貨幣化、市場化的進程,這些發展變遷使得精細化親戚關系的名稱變得不再那么必要,人們漸漸地選擇簡化稱謂。
儒家秩序是中國兩千多年歷史中的主流,“孔家店”是中國社會的秩序基礎。正因為此,基于貨幣化的市場秩序要想替代儒家秩序,當然會處處碰壁。但是,正如五四運動時期的年輕學者所指出的,儒家秩序并不是無代價的。為了支持這一非貨幣化的體系,整個社會文化和行為規則必須配合,否則人們就不會相信這一體系,基于“血緣、輩分、年齡、性別”的資源配置體系就要崩盤,社會就要亂套。
第一,人們必須按照“三綱五常”行為,擁護和遵守“孔家店”規則,晚輩必須無條件順從長輩,即使長輩的話沒有道理也不可以還嘴、辯論;同樣地,哪怕張六只稍微比張三年輕一點,也得聽張三的話,時時對他禮讓三分;女的必須順從男的,不能還嘴。第二,這個“誰聽誰”“誰順從誰”的社會等級秩序不因年齡而異,哪怕晚輩自己也是60歲并是爺爺了,也必須聽78歲長輩的話;同輩中,哪怕你是55歲、只比張三年輕一歲,你也得聽從張三、服從他的安排。第三,文化體系發揮作用的主要形式是通過內疚感和社會輿論,其次是依靠硬性的族規家法體罰安排。內疚感的形成主要是通過父母對每個小孩灌輸“三綱五常”行為規范,讓每個人從小就知道“要孝敬”、“要聽話”,否則就是“壞孩子”。除此之外,還需要《論語》、《三字經》等經典對每個人進行深層順化,讓張三知道“父母在,不遠游”;“父子恩,夫婦從;兄則友,弟則恭;長幼序,友與朋;君則敬,臣則忠;……當順敘,勿違背”。通過不斷地讀習經典,把這些價值內化到每個人的血液里,使自己一旦出現違背就內心無地自容。最后,為了儒家秩序能運轉好,家族成員間也必須經常“禮尚往來”:禮尚往來越多,族內的非貨幣化交易就會越順當;而且也需要建立家廟家祠并定期舉行祭祖儀式,通過這些儀式和祠廟給每個人提醒他在氏族里的位置以及跟其他成員之間的相互地位與關系。
我們當然會問:為什么“三綱五常”差序秩序不會因個人的成長而改變?張六5歲時要聽10歲的兄長張三,等張六70歲了,還要無條件順從比自己大5歲的張三?換言之,每個人從出生那一瞬間開始,就進入了儒家給他規定的等級社會結構,然后就固化住一輩子不變,一直到他離世之前他都在那個金字塔差序結構中位置不動。
之所以每個人在儒家等級秩序中的位置必須固化,不能變動,就是因為一旦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整個秩序就亂了,這一資源配置體系的不確定性就大大增加,減少了人們對儒家這一非貨幣化資源配置體系的信心。當然,每個人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從搖籃到墳墓都固化不變,人與人之間的相對順從關系一輩子中也不能變,就必然意味著人的不自由。所以,基于儒家秩序的資源配置是以犧牲個人自由為代價的。
就是說,五四運動中,陳獨秀、李大釗、胡適等看到“孔家店”是抑制個人自由、與個人權利不兼容,顯然是對的。但他們沒有看到的是,如果把“孔家店”打倒了,同時又反對貨幣化市場化、反對私有制,那么他們就必然要靠另一種非貨幣化體系來配置資源,比如1950年代引進的基于行政權力、行政級別的計劃經濟體系。
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也能理解基督教是如何在中世紀限制歐洲社會里的個人自由,以及13、14世紀開啟的商業化、貨幣化進程是如何讓個人在西方社會崛起的。如前面談到,基督教從一開始就認為天底下的人都是兄弟姐妹,不應該以貨幣化交易互通有無,也是力求以非貨幣的方式規范人際關系、配置資源。跟儒家不同的是,基督教不以血緣、輩分、年齡作為人際責任義務關系的基礎,也不以這些為基礎建立固化的名分等級秩序,而是基于共同宗教信仰建立資源配置秩序。實際上,基于基督教的人際互助體系跟基于血緣的人際責任義務體系是相互競爭性的,代表兩種既互補又互斥的體系。
在中世紀的近千年里,基于血緣的家和家族當然也是歐洲社會的基本生活與互助單位,在資源配置、風險配置中起關鍵的作用。除此之外,那時的歐洲基本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強權政府,今天我們熟悉的意大利、西班牙、法國、德國等國家都是后來才有的,所以,行政權力在資源配置、互通有無方面發揮的作用很少,同時貨幣化和市場化發展又大大受限,貨幣化程度也很低。因此,在血緣體系之外,教會是當時歐洲社會最主要的資源配置體系,包括精神、社會地位、物質、風險等資源的配置安排。盡管當時的歐洲不是統一的國家,是大大小小分散的莊園城邦,但在宗教意義上卻是相當一體化的,除了家、家族之外,教會就是人們的生活中心,社交、物質上的互通有無、身老病殘方面的風險互助都是在教會的基礎上進行。這種基于教會的資源配置不是基于血緣的親疏,更不是基于出價的高低,而是基于共同的宗教信仰。
既然基督教世界的中世紀也那么敵視貨幣化,視“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而且也似乎過得溫情脈脈,那么歐洲人為什么還要從中世紀中解放出來,開啟后來的現代化進程呢?關鍵還是在于那套基于宗教的資源配置體系對個人權利壓制太多,對個人自由限制太死,包括對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行為自由、選擇自由的限制。任何人的言論和行為一旦有悖于教廷、教堂的正道,挑戰教會的權威,就必須受到重罰。
到最后,14、15世紀商業革命的發展讓歐洲人看到基于貨幣的市場交易更能解放個人,貨幣化帶來的是個人自由。錢就是錢,無情無義,但也因此保護、尊重了每個個體的私人空間和自由尊嚴,那些非貨幣化的交換安排附加了太多的約束條件。也就是說,當人與人之間的交換都以錢來了結,都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么,價值交換之后,雙方互不欠人情、不欠友情,沒有心理負擔,彼此可以繼續自己獨立的生活、行使各自的自由,貨幣交換關系是非人格化的。實際上,當人際交換關系只認錢、不認其他的時候,交易機會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因為不管張三是高干子弟、權貴達人、親朋好友還是平民百姓、陌生農民,只要有錢就能交易。從這個意義上,充分貨幣化了的市場經濟社會是不顧身份、不管親疏、不認貴賤的機會平等社會。
重新認識五四青年思想
回頭看,五四運動時期,青年知識分子知道儒家體系壓制個人自由,知道基于“三綱五常”的秩序把每個人固定在社會結構中的一個位置上,終身不能改動、不能遠走高飛自由飛翔,所以他們要“打倒孔家店”。只是他們沒有認識到,“打倒孔家店”的先決條件是在財產私有的基礎上推動貨幣化、市場化,以“向錢看”代替“三綱五常”、代替基于“義”的社會關系結構。
實際的情況當然是,五四青年和之后的眾多學者不僅沒有在要“打倒孔家店”的同時聲張貨幣化和私有制市場經濟,反而是既“打倒孔家店”又打倒私有制、打倒貨幣。幾代中國學人的認知盲點在于:如果不是基于貨幣價格的自愿交易,也不是基于儒家秩序配置資源,那么,社會必然要找其他非貨幣化的方式組建社會并配置方方面面的有限資源,而貨幣化的資源配置安排是唯一承認個人選擇自由、基于權利平等自愿交易的秩序。人類社會已經實驗過的非貨幣秩序都要求犧牲個人的自由權利,都以人的權利不平等、以某種身份秩序為前提。
今天什么都“向錢看”,我們感到很“不自然”!昔日的溫情脈脈,過去的人情世界,被今天冷冰冰、赤裸裸的金錢世界所代替,曾經的浪漫與含蓄被清清楚楚、一字不差的貨幣數字所取代,羞于談錢的行為規范被變遷成明碼標價的新體系??墒?,我們要承認:是貨幣化的進程催生了人類文明,帶給我們更多的自由。
(作者系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經濟學教授)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5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