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嚴搏非
劉小楓近年來時不時會出版一本他的讀書筆記,去年是《共和與經綸:熊十力“論六經”“正韓”辯正》,最近則是《設計共和:施特勞斯“論盧梭的意圖”繹讀》,這成了小楓治學的一個路數。這本《設計共和》其實是讀盧梭的一篇三萬字的論文“論科學與文藝”,只是中間還夾著個施特勞斯,他要透過施特勞斯的評論來讀盧梭,要對照自己與施特勞斯的感受,回答施特勞斯對盧梭的質疑,以及檢討自己為何沒有看出施氏所言的盧梭,等等。這般的繞法,加上小楓干凈的筆法,讓文章變得極有張力。無論小楓本人是否讀對了盧梭,甚至是否讀對了施特勞斯,書都是好看的。雖然繞到最后,在小楓的筆下,既否定了盧梭的啟蒙也否定了盧梭的自由。
盧梭本人是一位智力極高、抱負亦極高之人,他的著作盡管傳入國內很多年,而且看上去也不難懂,但真正讀懂了的,大約沒幾個。這主要緣于盧梭本人思想的復雜性和他對那個時代的復雜情感,以及更重要的,我們與盧梭畢竟已經遠隔了200多年。我們早已遠離了那個時代的苦難,也不再記得當時狂飆涌動的歷史大潮,以至于施特勞斯包括劉小楓可以用20世紀的有限的新問題和新見識去解釋盧梭,并以此來判別今天。好在,我們多少還是可以回去的,我們至少可以回到盧梭那個時代,去看當時的人們對他的理解,看那些在相近的背景下他所激發出的思想,并由此體會盧梭的真相。據說當年康德遇到盧梭(盧梭的《愛彌爾》)后就極為震撼,第一次打破了他慣常的散步習慣,三天后再出來時,已經改變了他的哲學目標,盧梭就是那個重新奠定他哲學態度的人。他要以某種(盧梭的)自由概念來建立他的哲學體系。于是,康德與盧梭相遇的一個結果,便是對哲學的重新定義:哲學不再是形而上學之謎的解答,而是自由的證成,因為對于“恢復人類的權利”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
以小楓的方式解施特勞斯和解盧梭并非不可,這種解法也確實能帶來智力上的愉悅,但正如上面所引康德,盧梭有其更重要的部分——“恢復人類的權利”,這是知識人在思考“何為好的政制”時不可繞過的前提,更遑論在今日的普遍權利缺失之下。于是對于我們而言,關于盧梭,我們更應當做的是回憶他在《社會契約論》中對霍布斯那精彩的駁斥?;舨妓拐J為,公民必須放棄他們的一切權利,將它們交給政治組織,藉以交換政治共同體對自己生命的保存和擔保。然而盧梭說這是荒謬的!沒有任何存有者可以放棄其本質,因此,人類根本不可能為了要一個政府而讓渡自由:關于國家的哲學(小楓之“政制”)必須以完全相反的方式去建立,也就是說,國家的政治組織不過是人類自由的實現,而不是犧牲自由的結果。國家,必須奠基于人類作為自由存有者的本質之上。這才是最重要的盧梭:現代政治將人從上帝的律法下解放出來,并將人定義為“自由”。這里的“自由”不僅是主宰行動的來源,同時是辨明是非的法則的來源。于是,就有了進一步的康德:自由即自律,它構成了法則的自我產生!從而,“自由”,才是最終的、令一切行動得以相容的、普遍目標的根源。
這才是那個影響我們直到今天的盧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