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程久龍 4月18日上午,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武漢東湖高新區獲悉,日前,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復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和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三項先行先試的財稅政策,期限為三年。
“現行的財稅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科技企業的創新和人才激勵。”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夏亞民透露,在現行的財稅政策下,企業負擔過重,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創新動力不足。
根據此次財稅改革要求,在試點期間,東湖高新區內經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以下三項優惠財稅政策:一是將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研發設備儀器維護費、醫藥企業發生的臨床試驗費等列入加計扣除范圍;二是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三是對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東湖高新區內企業,高德紅外(002414)財務總監王玉透露,若以2012年為例,僅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列入加計扣除一項,就將為企業減少60多萬的稅收。
“更多的稅收減免,可以讓企業有更多的研發投入。”據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夏亞民介紹,目前東湖開發區的高科技企業,其研發經費的投入僅占據銷售收入的3%:“我們希望這一比例到2015年提高到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