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胡家源 稅收是萬能的嗎?專家說了,稅收可以調控房價,可以治污染,可以糾正分配不公,可以解決城市擁堵,因為有一種稅叫做“懲罰性稅收”。
現在,又有學者提出建議,用稅收來解決中國養老金缺口。這個建議是在全面實施營改增的減稅措施后,將增值稅標準稅率從17%增加到20%,同比提高增值稅其他稅率和消費稅稅率,并將這兩類稅收的20%建立“國民養老計劃”,同時降低企業養老繳費率。
減稅之后再增稅,用稅收代替繳費,企業負擔不會增加,最終是為了補償養老金缺口。這個計劃本身就是個充滿了謬誤的黑色幽默。
先說說增值稅率。歐洲不少國家采用增值稅模式,但稅率均不超過15%,美國則是以消費稅為主,稅率在5%到10%之間。而中國實施的是生產型增值稅,稅率高達17%,如果換算成消費型增值稅則達到23%。因為生產型增值稅不予抵扣,再加上營業稅易造成重復征稅,國家這才開始實施增值稅轉型和營改增改革。這兩項改革,減輕企業稅負是第一要義;同時按照國務院提出的結構性減稅的思路,未來增值稅率進一步降低是大趨勢。
在此時動議提高增值稅率,無異于放棄稅制改革幾年來取得的成果,逆潮流而動,本質上是竭澤而漁。從現實情況看,提高增值稅率的效果更可能會南轅北轍。17%的稅率本就過高,這是導致買賣假增值稅發票、偷漏增值稅稅款等問題層出不窮的一個重要原因,國家正在通過各種手段打擊這些犯罪行為。如果稅率提高到20%,同比提高其他稅率,企業逃稅的動力只會更大,稅收征管的難度也會進一步加大,于國家于企業都可能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用提高稅收來代替繳費,由國家從企業手里收錢,再返還給職工用于國民養老,這聽起來不像是一件靠譜的事情。
先不談提高稅率是否就一定能保證兩類稅收的20%都能用于建立“國民養老計劃”,即便強行劃定稅收的用途,這些稅收需要多大的數額才能夠抵消降低企業養老繳費率所帶來的損失?經過測算后兩項相抵,增稅所帶來的收入是否還能填補上養老金動輒數千億乃至萬億的缺口?如果要補上這個巨大的缺口,企業的實際負擔還能得到減輕嗎?對這些問題,建議沒有給出答案。
事實上,羊毛出在羊身上,上述建議的邏輯前提是,養老金的缺口不是來自于歷史欠賬,不是來自于人口結構的提前老齡化,而是企業不愿意出錢給職工上養老金,需要國家通過稅收的手段來強征。更進一步來說,企業對繳納養老金的抗拒遠勝于稅負,企業真實的負擔不在于各種稅收,而在于為職工繳納的養老金。這是多么可笑而荒謬的論斷。
用“病急亂投醫”來形容上述建議絲毫不為過,中國養老金的真正問題在于,企業和職工需要繳納養老金才能領取退休金,他們每月都在自己的利潤或工資中扣除一部分錢來為將來的養老埋單,但公務員卻不繳納一分錢,退休后卻比企業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多。
與其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來降低企業繳納養老金的負擔,不如下決心解決養老金的雙軌制問題,不能降低公務員隊伍的養老待遇,那么就讓他們為自己的養老出錢出力,讓國家騰出財力來為企業的歷史欠賬買單,迎接提早到來的老齡化社會,這才是社會公平正義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