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報道 據新華網報道 4月12日,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賀曉清收錢減刑期,受賄金額達54萬元,被清豐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河南省高院已經開除其公職,并建議安陽市紀委開除其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