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中彬 昨日,發改委網站掛出《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6月底前出臺地方細則,并將通過征信機構推薦來加強股權投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的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做好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簡稱“694號文”)指出,各地備案管理部門不僅要在6月底前出臺并上報地方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規則,而且要以地方政府規章的形式發布。如果發布有困難的,可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布。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方高度重視行業摸底和風險排查工作,加強與工商管理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只要是以股權投資作為主營業務的,就要督促其按照有關規定將應該備案的股權投資企業盡快予以備案(以下簡稱“應備盡備”)。要求各地機構在4月底前完成行業風險排查工作,提交股權投資行業總體情況和風險排查工作報告,并填寫股權(含創業)投資企業總體情況和風險排查匯總表。
國家發改委在2011年發布的2864號文,強制5億元以上PE機構需至國家發改委備案,1億至5億元PE機構至地方部門備案。但在全國上千家PE機構、上萬個PE基金中,2012年在國家發改委網站上備案的僅有36家。
此外,發改委還著重強調PE不得參與發起或管理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金融衍生品、發放貸款等。
而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18日,中國證監會在其下發的部門規章《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稱《暫行規定》)中確認,符合條件的PE機構可從今年6月1日起開展公募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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