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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鮮半島:戰爭近了么?
    導語:在朝鮮看來,“戰爭的威脅”是朝鮮所剩無幾、能令國際社會不得不正視的籌碼,在聯合國對核試制裁決議出臺前,自然要將這張王牌打出。

    經濟觀察網 陶短房/文 從國際法層面上講,戰爭從來就沒遠離過朝鮮半島:1953年7月27日簽署的《朝鮮停戰協定》僅僅是朝鮮戰場上“朝中方面”和“聯合國軍”之間的臨時性?;饏f議,朝鮮和韓國之間甚至連這樣的“?;?rdquo;都未能真正達成。從法理上講,朝鮮半島實際上仍處于“準戰爭狀態”,?;鹬皇菓馉幍?ldquo;暫停”,只有簽署真正的和平條約,才算戰爭的終結。

    盡管如此,當3月5日,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部宣布,自美韓3月11日開始“關鍵決斷”年度軍演起,《朝鮮停戰協定》“完全無效”,更進而宣布了“重大措施”:將針對美國等各種敵對勢力的敵對行為,采取更加強有力的第二次、第三次對應措施;將自美韓3月11日開始“關鍵決斷”年度軍演起,宣布朝鮮停戰協定“完全無效”;將全面停止人民軍板門店代表部的活動,并切斷板門店朝美軍事聯絡電話。

    表面上看,朝鮮此次行為所針對的,是美韓“關鍵決斷”年度軍演,但這項軍演2008年便已用今天的名稱固定舉行,其前身“阿爾索伊”聯合戰時增援演習則早在1994年便開始舉辦,與“關鍵決斷”合為一體的“鷂鷹”年度三軍聯合演習,其歷史更可追溯到1961年,朝鮮早不發作、遲不發作,偏偏此時發作,顯然另有用意。

    自去年朝鮮一成功、一失敗的衛星發射,及今年2月12日朝鮮舉行第三次核試驗之后,朝鮮在國際上愈益孤立,謀求各國承認其“核國家”地位的期望難以實現,針對自己的制裁卻越收越緊。今年1月23日,聯合國安理會針對朝鮮衛星發射,全票通過第2087號決議,對朝鮮加大制裁力度,更給朝鮮以極大震撼。“2.12”核試爆后,國際社會在朝核問題上立場進一步靠攏,就在朝鮮宣布退出《朝鮮停戰協定》前夕,聯合國外交圈傳出中美在紐約時間3月4日達成制裁朝鮮共識,并可能在當地時間5日向安理會提交新制裁決議草案的消息,倘屬實,則意味著新的聯合國制裁決議行將出臺,這對于朝鮮國際處境、經濟處境,都勢必雪上加霜,對執政時間不算很長的金正恩而言,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在朝鮮看來,國際社會最期望看到的是半島和平、遠離戰爭,最不期望看到的自然是?;鸬氖?,和戰爭威脅的臨近,“戰爭的威脅”是朝鮮所剩無幾、能令國際社會不得不正視的籌碼,此刻到了要緊時刻,自然要將這張王牌打出。

    盡管戰爭、敵對口號喊得響亮,但自冷戰結束、蘇聯東歐集團解體后,朝鮮一直渴望甩開諸如“板門店模式”、“朝核六方會談”等多國機制,以“一對一”的平等姿態和美國直接對話,進而簽署朝美和平條約,以此作為朝鮮政治現狀不被改變的“保險”,并從美國這個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獲得急需的經濟利益,釋放人質、高規格接待羅德曼等籃球運動員、聲稱要等奧巴馬電話等“軟姿態”也好,戰爭威脅、高聲叫罵,乃至火箭發射和核彈引爆等“硬姿態”也罷,都不同程度帶有“和美國打招呼”,吸引對方“直接和自己談”的意味,并一度獲得一定成果。然而近年來,朝鮮在朝核問題等方面屢屢言而無信,出爾反爾,尤其去年先和奧巴馬達成停止火箭試驗和核試驗,換取美方糧援的君子協定后墨跡未干,就公然毀諾試射火箭,更令美國朝野對直接與朝鮮打交道、做交易不寒而栗,寧可通過國際性多邊平臺“公事公辦”,這顯然讓朝方少了許多“敲美國竹杠”的機會,此次單方面宣布《朝鮮停戰協定》無效,恐怕仍想在這方面再作一次努力。

    從目前情勢看,美、韓和國際社會很難因此對朝妥協,相反,朝鮮的冒險行為很可能引發更嚴厲的制裁,并遭致更徹底的孤立。

    2009年5月27日,朝鮮就曾以“韓國加入《防擴散安全倡議》”為由,宣布退出朝鮮戰爭停戰協議,甚至聲稱“朝鮮半島即將重回戰爭狀態”,連“重大措施”也是如出一轍的三項,因此,此番的“退出”也并非第一回。和上次即刻生效不同,此次刻意留下近一周的“空檔”,這顯然有“等待報價”的意思(否則3月1日規模更大的“鷂鷹”演習早已開始,何以“退出”不借此早生效),和此前核試驗(1月25日威脅核試驗,2月12日才真正引爆,隔了半個月之久)的手法如出一轍。

    由于朝鮮的外交公信力損耗殆盡,加之一再邁過核門檻、以“戰爭狀態”相要挾等,都逾越了相關國家和國際社會“可商量”的底線,相信此次一周的等待也會如此前核試驗前的“空檔”般空等。

    那么接下來朝鮮會作何舉措?

    《朝鮮停戰協定》簽署后曾一再被北南雙方打破,雙方陸地、海上武裝摩擦不斷,尤以“青瓦臺事件”、“板門店伐樹事件”、數次延坪島海戰和延坪島炮戰為甚。但此時正逢美韓軍演,加上樸槿惠初繼任韓國總統,朝核試驗也剛剛過去,南方戒備森嚴,在軍事力量上本就處于劣勢的朝鮮恐不會選擇此時作軍事冒險;時間倉促,短期內再引爆核彈條件未必具備,且朝鮮核原料有限,如此消耗并不劃算。比較可能的“示強”行動,除了掐板門店電話線和在官方媒體上提高分貝,恐只有導彈試射、軍事演習及部隊視察等有限選擇。

    值得一提的是,朝鮮其實無權單方面宣布《朝鮮停戰協定》無效。

    根據《朝鮮停戰協定》第五條第61款,對停戰協定的增訂、修補都需經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雙方司令官”指朝鮮人民軍、中國人民志愿軍和聯合國軍司令官,朝方在沒經過另兩位“司令官”同意情況下單方面撕毀《協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根據《協定》第五條第62款,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顯然,“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并不存在,而“政治級和平解決”可以被理解為六方會談和北韓會談,但這些會談雖達成無數協議,卻均未明確取代《朝鮮停戰協定》,即使有,單方面的撕毀和退出,也是不具備法理正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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