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啟越 如果在反腐和個人隱私之間二選一的話,你會選擇誰?這也是當下各地陸續出臺“嚴控以人查房”政策所引發的爭議原因之一。其實我們可以更極端一點,也許有一天,公眾發現可以通過查詢銀行存款抓貪官,是不是意味著可以以反腐的理由自由查詢公民個人的存款。和銀行存款一樣,個人房屋信息同屬于個人財產狀況,對于普通公民來說,有權利不公開。相關法律法規本來就對“以人查房”方式有嚴格規定,以保護個人隱私。
肯定有人反駁說,官員不是普通民眾,理當接受個人房產信息公開查詢。這話道理上沒錯,但是在實際操作上,房地產信息管理部門怎么區分被查詢人是普通民眾還是官員呢?那么最后不可避免的將是,個人隱私毫無保護地被泄露——我想知道隔壁那個愛得瑟的鄰居到底有幾套房,就能知道。
作為這個社會一個普通的納稅人,相信每個人都對官員貪腐深惡痛絕,因為這等于自己的錢被“黑手”偷走了。所以在政府反腐力度不足的前提下,民間反腐運動如火如荼。網絡反腐糾出了雷政富等,房地產反腐曝光了房妹、房叔、房嬸、房祖宗等,的確相當大的一部分與腐敗有關。我們自然要肯定這些民間反腐形式的積極意義,但是也要警惕這些反腐形式可能會給普通公民的權利帶來傷害。
有必要提醒的是,官員腐敗涉及各個領域,房地產不能腐敗了,可以成為銀行存款,可以成為字畫古玩,可以變成黃金玉石,甚至可以變成現金埋在地下。那我們是不是還以反腐的名義,要求所有人的所有財產全都公開,銀行存款要公開,家里的古玩字畫要公開,黃金玉石要公開,甚至地下也要變得透明了。到后來,貪官未必肅清,我們自己卻一絲不掛了。
現在很多評論(包括官媒)都指責出臺“嚴控以人查房”的政策是心虛的表現,傷害了民眾的反腐熱情。而我們恰恰認為,這些言論在轉移問題的焦點,反腐不在于全體民眾的信息公開,而在于只要官員的財產信息公開就可以了。如果官員的財產都是透明的,主動公開的,我們的民眾哪里還需費盡心機的查詢這方面的信息。所以說,導致民眾不得不用個人隱私去換取反腐的成果的主要原因,就是反腐制度的缺失,而民眾自愿用個人隱私去換,恰恰說明了反腐已經成為當下中國最大的社會問題。
我們認為,反腐的正途是制度,沒有制度的反腐,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應付之策,最后的結果是社會為反腐付出了極大的成本,而效果甚微,導致的社會怨氣也會越來越大,這顯然是最壞的結果。習近平曾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執政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他指出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權才能贏得人心。而這些都要從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開始,建立起一套預防、監督、懲治腐敗的制度體系,惟此,才能彰顯執政黨與政府的反腐決心,否則,其他的小打小鬧都是浮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