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報道 據武漢晚報報道 《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部城市綜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標志著武漢的“城管革命”有了綱領。
該條例于2011年底起草,經歷十多次修改完善,召開了專家論證會、立法協調會、市民代表座談會等,今年1月15日,經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
這部法規有哪些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舉措?2月18日,武漢市法制辦、市城管局對相關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
武漢市法制辦負責人解釋,該條例最大的亮點,就是首次對一些容易互相“踢皮球”的問題做了責任界定。今后,這些“老大難”問題哪個環節出了事,“主人”要第一個挨板子;再遇到“踢皮球”,監察部門將追責相關責任人或給予行政處分。
“現在的大城管工作已不是城管局一家的事,牽涉到園林、水務等20多個部門,遇到一些交叉問題,各部門之間很容易扯皮,條例出臺后,每個部門該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將一目了然。”
武漢市城管局負責人說,目前“城管革命”已進行到第三年,很多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總結出了一些好經驗,很有必要把這些經驗形成制度,固定下來。有些規定屬國內首創,如,車窗拋物最高可罰200元,“釣魚執法”將被追責。
車窗拋物污染環境,還可能危及環衛工。2012年10月,武漢市城管局出臺車窗拋物有獎舉報細則,車主隨手向車窗外拋撒廢棄物可罰50元,舉報屬實的市民可獲100元現金獎勵,至今已接到1000多件舉報信息,但因為違法成本太低,該規定對不文明車主的震懾作用很有限。
“50元的罰款是根據目前的武漢市容環衛條例做出的,執法主體是城管部門。城管綜合條例正式施行后,城管部門可以聯合交管部門,對車窗拋物的車主處以200元的罰款。”市城管局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在全國首次把處罰車窗拋物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處罰額度在全國也是最高的。
釣魚執法,即行政、執法部門故意采取某種方式隱蔽身份,引誘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近年來爆出的釣魚執法案件約十多起。
即將施行的《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在全國首次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明令禁止城管、公安等“大城管”相關執法部門,不得欺騙、引誘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將由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