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沈念祖/文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雷闖又有一個大計劃,他打算給清華、北大各高校校長提出工資公開的申請。雷闖的想法是高層官員中能有一位官員率先站出來公布自己的工資。
在2012年的上半年,雷闖已通過特快專遞向53個中央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信,要求申請公開53位部長(局長)在去年的全年工資總額及工資的各項具體金額。
遺憾的是雖然有40個中央部門回復了雷闖,但無一公開官員工資。大多數部門給出的理由是,該部門部長(局長)工資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定義的政府信息。
雷闖希望到2020年上至總書記下到普通科員,任何一個公務員的工資都可以公開。“我也希望能夠實現官員財產公示,但是目前來講公開官員財產難度較大,而工資是官員財產收入的一部分,所以,我才申請公開官員工資。工資公開后他的合法收入是透明的,他有灰色收入自然會暴露。”
公開官員財產被認為是國際通行的“反腐利器”。在整個2012年,每一次官員腐敗案例曝光后的制度追問,幾乎都無一例外地歸因于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遲遲未能推行。
改革新信號
屢遭碰壁的雷闖對全面推進財產公開的時間預設是20-30年,他甚至在微博上和網友打賭,就算是只公開公務員工資也需要10年。
然而,當雷闖發現新華社播發的7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物特稿談及重要生活經歷、施政理念、工作作風甚至家庭情況和個人業余愛好時,他感覺又看到了希望。
“最高領導人信息的公開,特別是關于家庭成員的信息,表明了政治公開透明的態度,雖然不一定會直接地推動財產公開,但至少會起到預熱的效果。”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教授汪玉凱表示。
近日,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透露廣東將進行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具體試點地區已經敲定——珠海橫琴、廣州市南沙新區、韶關市始興縣三地將率先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試點。目前,三地正在進行相關準備工作。這個首次由省級黨委政府統一規劃部署的試點,重新燃起了民眾對這一制度不久之后會在全國推行的新希望。
“這是在十八大新的中央領導層再掀‘反腐新風’,強調必須‘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語境下推進的試點。我認為這個改革越來越緊迫,搞得好,有可能成為改革的突破口,重新喚起老百姓對改革的重新信任和熱情。試點的改革有‘牽一發動全身’的意義。”汪玉凱說。
此外,近日中紀委對連續7年申請財產公開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的建議進行答復時表示:今年,有關部門在繼續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進行研究論證,并已著手起草建議稿、加快起草進程。中紀委同時稱,將配合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及早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
現實困難
在各方釋放新信號后,財產公示依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11月30日,在新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召集的8位專家學者座談會上,就有6位提及要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是,據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回憶,王岐山回應專家們的建議時說,有信心搞,但也有很大的困難。王還舉了遺產稅的例子做類比,表示要推行這一制度具體問題還有很多,不會馬上就出臺政策。
事實上,在廣東之前,自2009年以來就已經拉開帷幕的地方官員財產公示試驗并不樂觀。從鄉村到區縣,從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江蘇賈汪到廣東等地已先后有27個市、縣涉及官員財產公開試點改革。這些試點的地方動作基本又多是刻意低調,或左顧右盼,或謹小慎微,卻無法避免無疾而終的命運。
自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研究是否建立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至今,已有25年時間。然而,2010年5月出臺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盡管新增了住房、股票投資以及子女海外工作和投資的內容,且將監督范圍從處級以上干部擴展到副處級以上干部,但是,1997年及2006年的這兩個版本中都有的條款——“組織認為應當予以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采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卻在2010年頒布實施的版本中,不見了蹤影。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表示,目前已推行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因為欠缺審查機制,更沒有問責,“官員在紙上填完了,組織部門密封起來,就鎖到柜子里去了”。相比起西方發達國家,中國目前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人民大學國家公務員研究所原所長李如海則更表示,科級干部財產的公示意義不太大,公示財產的對象,關鍵在于身居高位或要位的官員。
未來之路
近日,財產公示愈發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
作為財產公開的主體,上海的公務員也作為了表態。據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等機構日前發布了《上海法治藍皮書》,數據顯示,近八成官員對財產公開呈積極態度。
汪玉凱認為,財產申報制度是近年來繞不過的話題,必須有一定認識高度,把它作為反腐敗以及監督權力運行的手段。“但到底哪些人的財產需要公開,要進行嚴格的制度設計,并嚴格地執行。既要公開財產、防止權力濫用,也要防止對政府官員隱私的泄露。”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也認為,官員財產公示需要高層來做表率。他表示,從全世界范圍來看,財產公布的對象主要是領導,美國公布了3000多名選舉官員或者任命官員的財產信息,因為其掌握決策權。“如果不公布主要領導的財產,只公布普通公務員的、低級別的官員財產,可以肯定地講,是走過場。”
然而,中央黨校教授、長期致力于財產公開的林喆認為,一個完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應包括“申報、調查審核、公開、監督、問責”5個環節,申報后的第一個環節就應該是調查,對于官員申報的相關情況,要有一個由群眾代表、財務部門、銀行和記者共同組成的小組核實,而目前地方的探索審核和問責依舊是缺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