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府外交部長、駐日大使、廣東省長、褚逆民誼,已于廿三日晨,在蘇州獅子口第三監獄內刑場,執行槍決,此一代禍國巨奸,雖經其家屬屢次聲請再審,終未能貸其一死,而在森嚴法律之下伏法矣,時年已六十有四歲。”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8月24日,《申報》刊發報道《褚逆民誼在蘇槍決:遺言盼望政府教育其子女,愿將遺體送博習醫院解剖》,詳述了褚民誼刑前情狀。褚民誼被執行槍決后,與他認有干親的蘇州百年老店采芝齋店主金培元辦妥領尸手續,將遺體送往仁濟局蘇州殯儀分館。
褚民誼的妻子陳舜貞用毛巾將其面部血跡擦凈,女兒褚夢媛則頻頻輕吻父親的臉頰,悲不能抑。靈堂的布置頗為簡單,有基督教牧師張耆齡致送的十字花架。殯儀館的工作人員為他換上尸衣,并在頸部掛上一串佛珠,放置進楠木棺材中——據說這個棺材是7年前,用一百余元法幣所購。
冥冥中似乎有著注定,褚民誼購買棺材的那一年(1939年),恰好與其投身汪精衛集團,參加所謂“和平運動”是同一年。褚民誼洗刷不掉的“漢奸”頭銜,始于1939年,他最終難免一槍斃命也可以追溯到1939年。
“當時的形勢非常嚴峻,褚民誼在淪陷區,看到百姓受苦,就想采取迂回的辦法,保護百姓。”褚民誼之子褚幼義在接受筆者采訪時,這樣為父親的行為做辯護。
這樣的辯護并不新鮮,他最早來自于褚民誼本人。在被捕后所撰寫的《參加和運自述》(1945年11月11日)中,他談到在汪精衛對他進行說服之后,“延至(民國)二十八年(1939)八月間,見淪陷區中日人凌虐民眾之事日益加甚,維新、臨時兩政府一無能力加以保障,愈以為和平運動為當前所急需要,因即決定參加和運,從事保民,并肯(懇)切認定汪先生之一切行動皆為適應當前需要之必須的措置,絕不疑為叛國或附敵之行為也。”
這樣的辯護,并不為司法機構所接受。江蘇省高等法院檢察官起訴書(1946年3月21日)中指控:“在偽政府尚未成立之時,該被告首奉汪逆(精衛)之命,與偽維新政府、偽臨時政府商洽改組為偽國民政府。自是以后,日寇即以此為破壞我抗戰之唯一工具,推原禍始,汪逆而外,實以被告為叛國之元兇……”
法庭最終認可這樣的指控,依《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刑事訴訟法》、《懲治漢奸條例》、《黨員犯罪加重處刑暫行法》、《刑法》,判其死刑。
“按被告本系國民黨黨員,且任中央要職,乃于敵軍深入、戰事緊急之時,竟不知協力同心,共挽危局,反而附和汪逆,背叛中央,破壞抗戰大計,幾至國本為之動搖,實屬甘冒不韙,罪無可,爰處極刑,以肅紀綱。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并予沒收。”
名士范兒
抗日戰爭爆發時,褚民誼正在南京。1937年11月6日,他離開南京前往上海。當時交通因戰事而受阻,他轉道鎮江、揚州、南通,歷四日才抵達上海。抵達上海的當晚,還可以聽見隆隆的炮聲。第二天突然安靜起來,大家都在傳說國軍已經撤退了。褚民誼并沒有隨國民黨政府西遷,他留在了上海。他的職務是中法國立工學院院長,該學院為中法兩國政府在上海同濟工學堂基礎上改組成立,建于1921年,位于上海法租界內的白克路(今鳳陽路)。
這一年,褚民誼53歲,從事教育工作已經17年。1920年,他與吳稚暉、李石曾等人創辦里昂中法大學,任副校長。而后又曾任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代理校長,兼任廣東醫學院院長等職。在此期間,他也曾從政,1926年1月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候補執行委員,嗣后遞升為執行委員,1932年1月,被行政院長汪精衛任命為行政院秘書長。
褚民誼的父親褚吉田是浙江吳興(今湖州市)南潯鎮的名醫,1903年送他東渡日本求學。但他與國民黨(同盟會)的淵源始于1906年。這一年,他在同鄉張靜江的帶領下,又赴法國求學,途經新加坡時,張靜江引薦他與同盟會新加坡分會的主要領導人見了面,也就是這次機緣,讓他宣誓加入了同盟會。在法國巴黎,他與吳稚暉、李石曾、蔡元培等人創辦中國印書局,發行《新世紀月刊》和《世界畫報》等刊物,鼓吹革命。1924年,褚民誼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
雖然涉足政壇,且曾在行政院秘書長高位上行使權力,但本質上,褚民誼是一個教育家。在廣東大學校長任內時,郭沫若是該校文科學長。褚民誼、郭沫若和毛澤東曾有交集。褚民誼之子褚幼義在南京市檔案館還曾查到一則檔案,內容是:1926年5月7日(為紀念21條簽署,這一天被定為國恥日),國民黨相關人士在廣東大學開會,發生內訌,有人將與會人員拉到東校場,這個過程中發生沖突,有人高喊口號,也有人被拘留。褚民誼、毛澤東等人為此曾聯名將事件經過寫成報告,反對鬧事分裂者,上報給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
褚民誼頗具名士風范,寫得一手好字,也熱心公益。他一直從事國術研究與宣傳工作,曾改組中華國術協會,力主國術科學化、民眾化。正中書局1936年曾出版他的著作《國術源流考》。他打的一手好太極拳,并積極推廣,還創造太極棍與太極球健身方法。中國教育電影協會曾出品明星影片公司代制《褚民誼博士表演中國體育》視頻,他以行政院秘書長身份,親自示范太極拳動作,在當時亦堪稱佳話。除此之外,他還鼓吹民眾進行踢毽子、放風箏、射箭等體育運動。當時有人戲稱其為“三子(踢毽子、放鷂子、做戲子)秘書長”。
所謂的“做戲子”,主要指褚民誼熱衷戲劇,尤其酷愛昆曲、皮簧藝術,常向當時的曲藝大家沈傳錕、溥侗請益。1932年在南京組織成立公余聯歡社,由著名曲家甘貢三任昆曲組組長。大家每周聚會一次。他本人曾認真修習昆凈,登臺獻藝,清唱、彩演過《山門》、《虞花蕩》等劇。就皮簧藝術而言,他在《霸王別姬》中飾過霸王,在《轅門射戟》中飾過張飛。褚民誼還編纂《昆曲集凈》,撰寫“自序”、“緒論”、“例言”等章節,影印出版。
汪精衛提攜
在褚民誼三年多的行政院秘書長任內(1932-1935年),最為轟動的可能是他親自為游泳女運動員楊秀瓊執鞭趕著馬車游覽南京中山陵事件了。1946年任《中央日報》司法記者并親歷漢奸大審的龔選舞,晚年還曾在回憶錄中提及此:“他是陳璧君(汪精衛夫人)的妹婿,戰前汪精衛出任行政院長時,他即因屢有標新立異表現受人注目,譬如在六屆全運中連奪游泳錦標,被人封為‘美人魚’的楊秀瓊在賽后觀光之際,褚胡子即以行政院秘書長之尊,親為楊女駕駛馬車,招搖過市。”(臺灣衛城出版社《一九四九國府垮臺前夕:龔選舞回憶》)筆下頗多譏諷。
“當時就有人攻擊褚民誼,認為中央大員給人趕馬車不成體統。這其實是父親為了推廣馬車擺的一個pose。”褚幼義說。
在褚幼義的記憶中,家里有一輛馬車,父親常常拉著他和姐姐出去,等到日本人占領上海后,褚民誼反而開汽車多了。“趕馬車不是作秀,那時行政院經費緊缺,汽油需要進口,為了節省外匯,褚民誼就提出坐馬車上班,并帶頭示范。他有車夫,但有時也自己趕車上班。有一次在全國交通大會上,他講話說:有人說趕馬車是倒退,不是這樣,這是吃慣了熊掌燕窩,現在吃一下白菜豆腐。”褚幼義認為,推廣馬車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因為褚民誼參與了汪偽政府,現在這個事也被拿出來諷刺。他對此并不認同。
在參加汪偽政府前,行政院秘書長的顯赫地位,構成褚民誼最為風光的歲月。這是汪精衛的提攜所致。褚民誼的妻子陳舜貞是陳璧君母親衛月朗的養女,褚陳結婚,即是汪精衛、陳璧君夫婦做的媒。這樣的一種連襟關系,對褚民誼的仕途影響至巨。
“我覺得親戚關系發生作用,但不重要。褚民誼更多是看重汪精衛的為人。”褚幼義說,褚民誼并無派系,汪精衛、蔣介石有矛盾,但褚民誼有時站在蔣介石這一邊,譬如他和張靜江關系很好,而張當時是蔣介石的重要支持者;中山艦事件后,汪精衛出走法國,而褚民誼留了下來;北伐戰爭,汪精衛沒有參與,但褚民誼出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后方軍醫處處長,留守廣州,“并沒有給蔣介石拆臺。”
但在一般的國民黨派系劃分中,褚民誼無疑仍是汪精衛“公館派”的要員。1932年1月,汪精衛出任行政院長后,選中褚民誼出任秘書長,顯示出褚民誼是他最為信任的政壇人選之一。而在汪精衛決定與蔣介石分庭抗禮,與日本謀和時,褚民誼也是他重用并很快就拉攏過來的心腹。褚民誼一生的榮辱,均與此相關。
1938年底,汪精衛發表著名的“艷電”,與日本明通款曲,褚民誼并未立即附和,反而公開宣布保持距離。“(民國)二十七年冬,本人在報上讀汪先生“艷電”,始知和平運動已然肇端,但本人是時絕無參與之意向。茲舉事實以證之:汪先生之艷電在二十七年冬季,本人在二十八年春間猶率所長之中法國立工學院之教職員及學生舉行國民公約宣誓,并為卻除社會人士之疑慮,曾在上海各大報刊登巨幅啟事廣告,聲明一切蓋猶親戚歸親戚,政治歸政治之一貫態度也。”褚民誼在《參加和運自述》中這樣說。
但在汪精衛從越南河內潛赴上海之后,褚民誼很快改變態度,決定加盟汪偽政府。
褚幼義說,褚民誼加入汪精衛政府之后,中法工學院的教職人員還曾向國民政府教育部抗議,要求罷免褚民誼。
漢奸的邏輯
在褚民誼事后的辯白中,汪精衛的說服是他參加所謂“和平運動”的動機之一。除此之外,還與他當年對國際局勢的判斷有關。“鑒于‘九·一八’后,英、法之操縱國聯,優容侵略,及美國置身國聯之外,與英、法一鼻孔出氣之態度,深恐彼等始終保持此種態度,使德、日等國恣意侵略。以為吾人處此,實不能不有退一步之自全辦法。適汪先生倡導和運,更基于上項理念,遂深信和平運動即退一步自全方法。”即便在被捕受審之后,褚民誼仍尊稱汪精衛為“汪先生”,并竭力為自己當初的選擇聲辯,也即便這樣批判國聯及美國的話語,并不符合接下來的時局發展:“在今日而作此言,即本人亦自知為不合時宜,顧當時之有此見解,則自信絕非杞憂。使德、日等國在當時能利用英、法等國在國聯之態度,借軍事求取外交上之勝利,則倍犧牲者必仍為吾人。乃德、日等國不自量力,一意窮兵黷武,放棄勝利之機會,故今日之敗,德、日等國所自取也。更有進者,使德、日等國一方面尊重英美之利益,一方面肆其侵略于弱小,則今日之敗是否能有,中外有心人自必各有其至公至正之批評,不俟本人辭費。乃德國不但侵略英、美而又犯蘇,日本不但侵華且及于英、美,故其敗也不可免焉。”
這段辯白,顯示出褚民誼參加汪偽政府前,有著對二戰走勢的判斷和個人利益權衡,他相信日本將是勝利的一方,與日“謀和”也因此符合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939年秋,褚民誼應日本《大阪每日新聞社》之邀,撰寫了《中日和平的基礎》。該文也刊發在1939年10月26日《中華日報》上,其間提到:“現在經過兩年多的戰爭,大家已覺悟過來了。在日本方面,知道即使滅亡中國也不能維持東亞和平,認識了中華民族之不可侮,所以有近衛聲明且以之昭告于世界。在中國方面,也知道了遠交近攻政策是不足以解決中日問題,同時也認識日本的國力,是有助于中國的建設,所以有中國國民黨汪主席“艷”電之響應。不但如此,中日兩國又認識了唯平等的友好的和平,才能支持東亞的繁榮而不受國際動蕩的影響或漩渦。”這篇文章,印證了褚民誼當時的想法,認為蔣介石的“遠交近攻政策是不足以解決中日問題”。
按褚民誼的說法,他參加汪精衛政府的第三個動機,是本文開頭所提及的所謂“保民”。
褚民誼之子、北京科技大學教授褚幼義今年77歲,他自2005年開始搜集有關褚民誼的資料,他相信褚民誼“保民”的想法是真實的。“我受連戰啟發,連戰來大陸進行尋根之旅,我也要尋根。父親留下來的材料不多,甚至家里連他一張照片都沒有。”褚幼義說,他們解放前因父親接受漢奸審判而受到歧視,他們幾個孩子從南京轉學到上海,還一度改了名字。解放后,情況有所好轉,他和兩個哥哥、兩個姐姐都得以讀完大學。
褚幼義家中的墻壁上,掛有很多拓碑。那都是寫得一手好字的褚民誼當年的作品。其中格外引起他注意的是棲霞寺碑文。該碑立于1940年,撰文者為鎮江金山江天禪寺住持仁山長老撰文,書寫者為褚民誼。碑文講述的是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期間,棲霞寺住持寂然上人拯救難民的故事。碑文稱:“(民國)二十六年(1937)七月盧溝橋事起,烽火彌漫,旋及滬京 (指南京),載道流亡,慘不忍睹。(寂然)上人用大本、志開兩法師之建議與襄助,設佛教難民收容所于本寺。老弱婦孺獲救者二萬三千余人,日供兩餐,時逾四月。道途寧靜,始遣之歸,真盛德……”
褚民誼書寫該碑文時,身份是汪偽政府的“外交部長”。“寫這個碑文,說明褚民誼對寂然上人行為的認可。他還寫有寂然上人的像贊。解放后,有領導去寺院看見褚民誼的落款,就把他名字抹掉了。寂然上人的事件流傳下來,主要靠這個碑文。”褚幼義說,其他碑文還顯示出褚民誼對受戰爭破壞的城市進行修復的努力。
在《參加和運自述》中,褚民誼也強調,“本人即立意在協助民眾,故外交工作一以酬酢、聯絡為要務,期以個人之情感,完成所負之使命。至于外交上之政治決策,完全由汪先生乾綱獨斷。本人既志不在此,且形格勢禁,亦不容有所表示,故一切外交大計在實行之前,本人可謂咸無所知也。”
汪精衛已在漢奸大審前病故于日本名古屋。褚民誼的辯護策略是,強調自己保護民眾的面向,而將外交決策全部推到汪精衛身上。“那時和現在不同,外交的大政方針不是外交部長能定的。”褚幼義也這樣為父親辯護。
1936年3月17日,江蘇高等法院看守所內,檢察官對褚民誼有如下的訊問:
問:關于各處和平軍是否有餉?
答:直屬部隊有餉,如郝鵬舉、孫良誠、龐炳勛、任援道等部隊是直屬的。
問:這些軍隊在地方何以擄人勒贖、濫征稅捐呢?
答:那是不曉得。
問:危害地方事情,南京政府知道嗎?
答:雖曉得,也沒有辦法。
訊問的方向,并不在褚民誼如何“保民”,而是汪偽政府要為治下的違法行徑負責。除此之外,主要追究的是其擔任偽外交部長、駐日大使時的“叛國”言行。
在汪偽政府的高位上,褚民誼必須要為自己職務下的所有行為概括承受。
立場決定命運
褚民誼在南京任職時,曾有人問他的妻子陳舜貞:你的兒子長大后做什么?陳舜貞說,我不要他們搞政治,我的愿望是他們都上大學。
“我的母親純粹是家庭婦女。她高中畢業,連黨員都不是,也不參加政治。這一點和陳璧君不一樣。她沒事就去伺候養母。”褚幼義說,陳舜貞也不希望自己介入政治,在褚民誼被槍決之后,也很少和他們提起此事。
褚幼義6歲上學,就讀于南京師范附小。此時褚民誼是汪精衛政府“駐日大使”,曾找了兩個日本人到家中教孩子日語。但褚幼義那時即對日本印象不好,還曾和哥哥將一個日本教師推進花園水池內。
“城里街上日本兵并不多,印象最深的是他們帶著飄穗子的日本軍帽,拿著帶刺刀的長槍守衛城門。那時進出城門,都要向日兵脫帽行禮,坐車的要下來,有嫌疑的還要搜查。我們路過時也不例外,很害怕他們。”褚幼義回憶,可能和自己的地位有關,當時感覺南京的治安還可以。
褚幼義對政治并無了解,因為汪精衛也以孫中山衣缽正統自居,故他“對國民黨的印象就是孫中山,提起他就肅然起敬”;也知道有個蔣介石,但沒有特別感覺。
待到褚民誼與陳璧君一道被國民黨軍統局誘捕,褚幼義記得母親陳舜貞非常著急,但她本人也被抓到看守所關了幾個月。她為褚民誼寫了申訴材料,但并無效果。在褚民誼被槍決前一天,她得知消息,從南京趕到蘇州,為褚民誼收尸。
和周佛海、陳公博、丁默邨等人在日本戰敗前就暗中向國民政府輸誠不同,褚民誼雖亦感覺大勢已去,但始終沒有和重慶取得聯系。“太平洋戰爭后期,褚民誼曾三次辭職,要去棲霞山隱居。結果未能如愿。”褚幼義說。
在《參加和運自述》中,褚民誼還專門以一節的篇幅進行“忠實的批評”。除了為自己辯護外,并希望國民政府不要清算一般就職汪偽政府的“奉公守法之公務員”——他們“非不知和運之不能有成,或牽于私情,或拘于生活,或限于環境,致造成欲罷不能之現象”。
此案經江蘇省高等法院宣判褚民誼死刑后,經陳舜貞向最高法院申請復判,最后在1946年5月29日,最高法院以特種刑事判決(民國)三十五年度京復字第一六一號,宣告維持原判決。最高法院認為,褚民誼的辯護及其家屬的復判申請“系屬飾詞避就,均不足采……況查被告歷任中央要職,于敵軍深入、戰事緊急之際,不知協力同心,共御外侮,竟甘心附逆,背叛中央。據其所供,組織為政府后如何赴日答禮、參與大東亞會議,如何商議締結中日基本關系條約、中日同盟條例、發表中日滿共同宣言及對英美盟邦宣戰、表示與日寇共同生死,并于《‘九·一八’的回顧與新認識》之演詞內述及‘友邦(指日寇言)極力強化我們國民政府(指偽政府),繼續進行擊滅重慶’、‘大東亞只有重慶一隅還在從事盲目的抗戰,但是因為英美的外御完全喪失,所以重慶已成為甕中之鱉,潰敗僅僅是時間的問題’,各情形。其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之罪證已極明確”。
86天之后,褚民誼在蘇州伏法。
“八時十五分,褚逆踏進臨時法堂,雖強作鎮定,而面色蒼白,襯以禿頂長髯,備覺可怖,未向庭上行禮,傲然立公案前,可見褚逆內心既悵且恨,正綿綿無已也。梁檢察官首詢年籍,褚逆朗聲應答,因異常時,心臟躁動之息,清晰可聞。復詢有無遺囑,始答‘沒有遺言’,繼則稱:‘我生死俱極坦然,生固無所慚愧,死則須有價值。希望能將我遺體送天賜莊博習醫院解剖,因我外表雖極壯健,而內部實有病癥,愿供醫學家研究,俾制成標本,作為我死后貢獻。’復謂:‘我十七歲時曾在博習醫院學習一年,故極有關系,當能收我遺體,不致拒絕。’言下頗無倫次。”次日《申報》的報道,這樣描述褚民誼臨死前的表現。
剔除記者情緒表達的部分,可知褚民誼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刻意保持著名士風范。
立場決定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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