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沈念祖 “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引起人們對社會組織體制改革極大期許。12月10日,在民政部主辦的關于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專家座談會上,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培峰就社會組織面臨的首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劉培峰認為,近年來中國社會組織有了很大發展,尤其是非公募基金會與民辦非企業單位(下稱民非)。但從中國社會組織的總體數量,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方面看發展依然是社會組織面臨的問題。中國社會組織整體數量不足,內涵發展不足、組織網絡化程度較低、地區分布不均勻、類型分布也存在一些問題。
對于當前社會組織的構成,劉培峰表示擔憂,社團里行業協會、科技類、學術類社團占多數,民非中教育類的占多數。標志現代社會組織自身組織水準的倡導類組織、支持性組織、尤其是自組織網絡不成熟?,F代興趣類組織在大學學生社團較多,但在社會中較少。
“社會組織的構成表明,社會組織目前之發揮了補充性和鏈接性的作用,自我建構的功能依然沒有發揮?,F代社會的有序化事實上是雙向建構的。”劉培峰表示。
劉培峰表示,社會組織的問題依然需要在發展中解決。
一是要營造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氛圍,對社會組織性質、地位、作用的認知問題在部分政府機關、部分政府工作人員中依然存在問題的,影響社會組織發展的雜音不少,在社會組織發展問題上,似乎存在雙重話語, 因此對于現代社會現代組織體制的問題需要認真研究。
二是拓展社會組織發揮作用的空間 ,培育社會的自主性、支持社會組織的自我發展,構建現代社會的組織支持體系。鼓勵形成社會組織形成自我的支持體系、自我的規范與管理體系。伴隨著條例的修改,取消制約社會組織發展的門檻限制、地域限制、分支機構方面的限制。鼓勵各種支持組織、行業組織的組織聯盟、自律性組織的建立,實現社會的自我管理。民非的分支機構、民非自身的行業協會、地域性組織的建立。以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推動不同地區經濟社會協作的步伐。
三是穩步出臺行政指導措施,規范社會組織發展。近年來民政部出臺了一系列行政指導措施,如近期有關基金會信息公開、社團聯合性活動等指導措施,從政策出發點可以看到,放棄了傳統的危機應對型思維,主動積極回應社會發展中的問題,其次政府沒有主動圍堵,而是注意培育社會自主性。今后應對繼續堅持和拓展這種思維。
四是落實稅收政策,加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的力度,政府購買一定要注意覆蓋面、執行力,避免特權化組織的出現。政府購買服務除了資金支持外注意發揮好兩個作用,其一,引導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領域的確定,引導社會組織將工作重點轉移到某一個領域。其次,規范作用。政府購買服務,發布一個政府支持社會組織的政策信號。政府還可以發揮規范作用,規范社會組織的項目運作,規范社會組織的社會參與以及志愿者活動。通過政府購買的導向作用,培育公民社會的發展。
五是理性、理智對待政策創新。目前的統戰思維、培育思想中存在許多問題。放棄革命與戰爭思維,樹立建設思維。放棄圍、追、堵、截等做法,以及擠壓、分化、瓦解等做法。避免運動式的思維。政策不要搖擺。樞紐型、黃河善谷、溫州近期的轉型政策需要理性審視。樞紐型是擴大統戰范圍的思維,黃河善谷是運動式思維、溫州的做法則會損害法律的規范性,對于社會組織的長遠發展,法律制度的完善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損害。如無必要,切勿增加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