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S*ST生化(000403)于9月 29日與信達資產(債權人)簽署《債務重組合同》。債務人恢復上市后,其自籌現金一億元償還信達債務;另外以定向增發的方式向信達增發1500萬股振興生化的股票,用以償付剩余債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是S*ST生化恢復上市。該公司于2007年4月暫停上市。
根據公告,S*ST生化分別于2002年5月13日向深圳市商業銀行水貝支行借款人民幣1500萬元、2002年6月19日向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高新技術園支行人民幣15000萬元。嗣后,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向深圳市商業銀行償還人民幣5萬元,剩余貸款未償還。2007年至2008年間,信達資產分別與深圳市商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簽訂協議,受讓了上述兩家銀行持有公司的債權,共計本金16495萬元。 經確認,截止《債務重組合同》簽訂日,公司共欠信達資產借款本金164,950,000元,利息135,308,383.17元。
根據S*ST生化與信達資產簽署的《債務重組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涉及的重組債務為300258383.17元人民幣。債務人重組方式組成如下:債務人恢復上市后,其自籌現金一億元償還信達債務;另外以定向增發的方式向信達增發1500萬股振興生化的股票,用以償付剩余債務。
債務人必須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將前述義務履行完畢,即在此日期前前述現金及股票均必須到達信達指定賬戶。并且,債務人確認其按照重組前的債權文件對信達負有的相應債務并不因簽署本合同而免除。
據悉,債務重組合同簽訂的目的及影響簽訂合同的目的是:減輕短期償債壓力,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改善公司財務狀況。
2009年9月,因上述債務,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廣東雙林生物制藥有限公司100%股權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實施司法輪候凍結,此合同的簽訂有利于推動雙林股權解除凍結。本合同實施后將對公司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成果產生積極影響。
本網記者了解到,2007年12月底,S*ST生化原大股東華潤三九將所持公司38.11%股份轉讓給山西振興集團有限公司和山西恒源煤業有限公司。其中山西振興集團受讓29.11%,成為其新的第一大股東。在此之前,S*ST生化已被振興集團托管兩年。
據了解,山西振興集團是以煤、電、鋁為聯產項目、多元化經營的大型民營企業集團。早在2005年4月,振興集團與華潤三九簽訂協議,以每股2.55元的價格收購其持有的S*ST生化股份。同年6月,振興集團便將其電業資產——控股65.2%的山西振興集團電業有限公司資產置入上市公司,同時置出S*ST生化持有的三九集團2.06億元的部分應收款和昆明白馬制藥有限公司90%的股權。
振興集團曾承諾,在股改完成之日起4個月之內,啟動將集團旗下的擁有電解鋁資產的控股子公司91.6%的股權,和山西振興集團電業有限公司24.784%的股權,以及煤炭資產以定向增發的方式注入S*ST生化的有關工作。如今由于虧損,卻不得不僵持在那里。
上海一位私募人士分析,令振興集團感到為難的是,如果將集團現在盈利情況不好的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投資者很可能因為每股收益被攤薄而投反對票,在監管部門那里也不好通過。但集團現在卻又找出盈利能力更好的資產,所以只能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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