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陽 9月18日上午,騰訊公司訴奇虎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騰訊方面稱這是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
騰訊在起訴書中稱,扣扣保鏢污蔑﹑破壞和篡改了騰訊QQ軟件,不僅破壞了騰訊產品和服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還嚴重損害了騰訊的商業信譽,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請求法院判令奇虎360賠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并連續三個月在重要網站和報紙的顯著位置刊登廣告,向騰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騰訊在提交給法院的資產評估報告(由深圳銀通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出具的名為“資產損失評估咨詢報告書”的報告)中稱,“360扣扣保鏢”引起了網民對于QQ客戶端的擔憂和恐慌,短短3天之內,就有超過1000萬用戶安裝了“360扣扣保鏢”軟件。
資產評估報告中強調,360不僅誤導了用戶對QQ的看法,還通過恐嚇內容數字化以加強恐嚇效果,誘導用戶安裝。更重要的是,“360扣扣保鏢”損害了“QQ”的合法商業利益,并對QQ的聲譽造成詆毀,損害了QQ的品牌價值。
據中國社科院法學所“360隱私保護器、扣扣保鏢法律問題研究課題組”于2010年11月11日發布的一組報告報告顯示, “扣扣保鏢特別針對QQ開發,只對QQ發生作用,并通過將自己的主要功能模塊加載到QQ運行進程,攔截QQ進程的系統,修改QQ軟件客戶端,改變QQ軟件部分功能,因此,可以說扣扣保鏢完全符合國際上對于外掛程序嵌入特征的一般界定。”
報告指出,我國于2007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簡稱《版權公約》),《版權公約》明確禁止各軟件公司直接侵犯其他軟件著作權人的權利管理信息,也嚴禁任何公司在明知或應知情形下,誘使、促成、便利或包庇侵犯其他軟件著作權人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行為。“作為公約的締約國,我國執法部門有義務根據公約規定采取措施制止360公司相關行為。”
這是360因對騰訊構成“不正當競爭”第二次站在被告席上。去年9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包括奇虎在內三家公司的“360隱私保護器”屬不正當競爭,須停止發行使用,奇虎360需要在判決生效起30天內在360網站的首頁及法制日報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
今年4月,360公司以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向其索賠1.5億。360認為,扣扣保鏢是個創新型工具軟件,不涉及QQ核心聊天功能,不會觸碰用戶的QQ賬號密碼和聊天記錄等;相反,扣扣保鏢會大幅度提高QQ賬號、密碼、聊天記錄的安全等級,扣扣保鏢所有的行為都是用戶主動點擊觸發的,提升用戶在使用該軟件時的體驗,推出扣扣保鏢,是為了360的生存發展,也是尊重用戶的選擇。
此外,360方面還表示,騰訊公司的“二選一”行為是限制交易行為,是典型的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該行為導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戶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賠1.5億元的金額。同時,360公司認為騰訊公司大量模仿互聯網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
奇虎360方面認為,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16條的規定,在不進行傳播的情況下,QQ用戶有權為了把QQ用于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因此,QQ用戶根據扣扣保鏢的描述進行相關的選擇操作而實現結果屬于QQ用戶的自行修改,并且該修改并不能進行傳播,所以,前述行為并不構成對QQ的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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