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劉金松 日前,從河南省鄭州市公務員局傳出消息,根據河南省啟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的統一安排,鄭州市將申請先在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實施試點,將通過招錄方式不容易選拔到,而又急需的、專業的、緊缺的、高端的人才,通過聘任的方式選入公務員隊伍,為新型城鎮化建設選拔人才。
聘任制公務員是指機關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經中央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以合同形式聘任、從事專業性較強或輔助性工作、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聘期一般為一年至五年。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公務員局局長劉京州表示,公務員聘任制是公務員制度的發展創新,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拓寬公務員選人用人的有效方式、重要渠道和公務員隊伍選人用人的有效補充。
根據此前公布的《河南省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實行聘任制的職位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需要特殊技能或經驗資歷、技術性較強的專業性職位;另一類是指事務性較強,主要為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輔助、后勤保障服務的職位。
不同崗位的聘任制公務員招錄方式也有所不同,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原則上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由人事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而對一些社會通用性較差、應聘人選來源較少、專業適用面較窄或招聘機關已經掌握應聘情況的緊缺急需高層次職位或領導職位,在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可以采取直接選聘的辦法。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薪酬包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兩部分,一般按月支付,對一些特殊職位,可實行年薪制。
聘任制公務員的薪酬,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所聘職位,按照人力資源市場中同類行業、同類人員薪酬水平為指導,相應確定其工資水平。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一般由固定部分和績效考核金兩部分組成,績效考核金根據合同約定職責要求的考核情況進行發放。同時,建立工資調查和動態調節機制。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和河南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最早啟動公務員聘任制試點的深圳,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并開始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
今年以來,又有河南、江蘇、四川、河北等地將加入聘任制公務員試點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