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制與經濟增長
薛兆豐
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
zjphhh03@gmail.com
與中國許多城市一樣,杭州的財政收入,顯著依賴土地出讓金。 據上周《經濟觀察報》報道,由于地產調控和經濟增速放緩,杭州上半年的土地出讓收入大減,預計無法完成財政收入的年度目標;若真如是,杭州就“可能率先成為首個無法完成年度財政預算目標的省會城市”。
記者說“可能率先”,用詞嚴謹,因為可能有多個省會城市同時創此紀錄。當然,不能完成任務本身并不重要。年度目標是可以調的,把新目標調低,明年又可以完成任務。倒是這從來沒有哪個省會城市不能完成財政收入目標的傳統,令人懷疑這些市政府并非始終“實事求是”。多一些城市不能完成財政收入目標,反而讓人感覺更加真實。
這則消息真正令人擔憂的地方在于,各級政府手頭可以出讓的土地越來越少,財政收入越發窘困,一些基層政府已經窮到了“年終要拿一塊地賣了以后才能發工資”的地步;真的無地可賣,那政府會把手伸向何處?
我們知道,普通人有四種辦法增加收入:掙錢、借錢、賣家當,不然就是搶錢搶物;而政府增加收入的方式也有四種:掙錢、借錢、賣家當,不然就是征稅和印錢。讓我們約略分析政府的這幾種生財之道。
先談掙錢。古今中外的經驗告訴我們,政府不善于掙錢。盡管政府官員可以很聰明、政府可以擁有海量市場數據、政府也具備做事的權力和魄力,但致命之處是:政府官員不是公共資源的私有者,他們對資源利用的決策,只可能顧及任期之內的效果,不可能看到遙遠的未來。
“爭取和保住位置”是他們的目的,“做事”是他們的手段;而不是相反,他們不可能把“做事”當目的,而把“爭取和保住位置”當手段。不是說政府官員中缺乏志向高遠之人,而是說政治的現實約束,決定了官員必定“先占位置、始能做事”。
這任期的約束,使官員不可能像私有者那樣,充分承擔其經營決策的后果。換言之,官員經商與商人經商,目標并不一致。老百姓會以為,官員經商有好處,因為他們并非唯利是圖,而是會顧及大眾的利益。事實上,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官員在經商過程中所做的任何商人不愿意做的“善事”,其實遲早都是老百姓自己付的賬。
養老金是典型的例子。迷信的人說法是,將工作期間的部分收入交給政府,政府能使得這筆財富盡量保值增值,等退休后本息奉還讓人們頤養天年。實際沒有這回事。政府之所以暫時能夠對目前已經退休的人士提供養老金,并不是因為它善于保值增值,而只是它目前還能從年輕的繳款人那里取得資金,用新錢還舊債。一旦人口結構逐漸改變,繳款的年輕人逐漸減少,取款的老人逐漸增加,養老金就難以為繼。這是古今中外所有政府操辦的養老保險的“總路線”。
再談借錢。政府借錢就是發債。上世紀二戰后,西方國家盛行凱恩斯經濟學,信奉政府亂花錢有利于刺激經濟的理財哲學:私人不愿意修的路,政府來修;私人不愿意建的廠,政府來建;私人不愿意設的崗位,政府來設;私人不愿意發的福利,政府來發……問題是,盡管這些開支可以造就短暫的繁榮,可以緩解一時的痛苦,但這種做法不符合“量入為出”的基本理財原則。目前歐洲的債務危機,不僅印證了政府為了資助刺激經濟計劃而進行大量舉債的傾向,也展現了這種做法的嚴重后果。
再談印錢。政府印錢就是制造通貨膨脹。這比舉債和征稅更誘人,因為既不需要說服債權人借錢,也不需要征得納稅人的同意,只需要開動印鈔機,就能立即獲取購買力,而要過至少一年半載,代價才會逐漸以通貨膨脹的方式顯露出來。到這個時候,各國政府又會尋找替罪羔羊,說是地產開發商推高了房價、說是投機者炒高了大蒜和綠豆的價格、說是阿拉伯的石油卡特爾制造了能源的高價……各種價格管制和限購政策便應運而生。
中國目前也正經歷通貨膨脹,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過去十年來,為了維持人民幣兌美元的較低匯率而被迫印鈔。人民幣匯率被人為壓低,外匯于是涌入追逐廉價人民幣,央行采取引發新鈔的方式來應付外匯的兌換需求。其結果,一是巨額的外匯儲備,二是巨額的人民幣新增流量。要遏制這種“引入型通脹”,要么是讓人民幣匯率自由浮動,要么是動用舉債而非印鈔的辦法來籌集應付兌換需求的人民幣。不管出于何種目的,用印錢的方式來支撐財政開銷或扶持特殊產業,是飲鴆止渴,絕不宜用。
再談賣家當。政府手上有物業、有產業、還有土地。將國企私有化,往往是各國政府為了籌集資金,迫于無奈時采用的辦法。如前所述,政府官員天然地不善于掙錢,將產業私有化是好事。所謂的“好”,有兩個層面,一是國企落到了善用者的手里,浪費減少,資源升值;二是政府對原國企的扶持政策,也往往會隨著私有化的過程而取消,這樣被盤活的就不僅是國企本身,而是國企所在的整個行業。
政府出售土地,或在“土地所有權歸國家”的名義下出讓土地的使用權,與國企私有化一樣,能極大地起到盤活土地資源的作用。問題是,許多人認為,地方政府賣土地,搞基建,會推高地價,從而盤剝和套牢了購房者。這是所謂“土地財政”,即政府通過賣地來增加收入的做法,受到大眾詬病的原因。
我在這個專欄解釋過,政府賣地必定增加土地供應,既然土地供應增加了,那賣地就不可能在邊際上推高地價和房價。事實是,政府按規則賣地的做法,照亮了人們改善居住條件的前景,人們樂意在房地產業花更多錢。是增加的需求,先推高了房價,進而再推高了地價。這好比蘋果公司革新了手機,激發了人們的物欲,從而推高了人們購買手機的總支出一樣。要明白的是,在蘋果公司推出手機以前,人們獲得同類服務的價格,不是很低,而是無窮高;同樣地,在政府賣地以前,老百姓享受今天的居住服務的價格,不是很低,而是無窮高。
問題不在政府賣地,而在政府獲取土地的方式!過去政府通過“征地”或“轉地”,免費或低價從農民手上獲得大片土地,然后又以高價出讓,作非公共用途的建設。與民爭利,很不可取。
是的,過去的已經過去,我們應該往前看。往前看,再也不應該這樣了。若非涉及純粹的公共用途,那就應該讓農民和開發商自己協商、自己立約、自己交割,而政府只是作個旁證,或收取合理的交易稅,或收取開發成功后產生的商業增值稅。若真的屬于嚴格的“公共用途”,政府也應該給予充分的補償。
有人問,政府若不通過征地的方式整理出大片空地,又怎能提高招商引資的吸引力,或從事重大項目的開發?答案是:政府要地,與私人企業要地一樣,應該到土地市場上購買。這是說,即使認同政府有“征用(tak-ing)”的權力,也應該從“征地”這種“實物稅”,向“征稅”這種“貨幣稅”過渡,而這是現代化政府的標志。
歷史上,形形色色的“政府”,都有過各種征收“實物稅”的嘗試。這些“實物”,包括糧食、牲口、布匹、土地、勞動力。義務兵制度,也是一種實物稅,其中的“實物”就是人力。政府征收實物稅的實施成本高,因為人們會刻意保留良品而上繳次品,而政府的監督繳納行為和考察實物質量的成本,就會扶搖直上。
文明而有效的做法,是改“實物稅”為“貨幣稅”。政府征收貨幣稅,并沒有否定其“征用”的權力,而只是改變了征用的方式。要知道,貨幣是最容易甄別其價值的物品,一元就是一元。政府不僅無需擔心納稅人繳來的貨幣稅摻假,而且能夠憑著貨幣收入,在自由市場上購買官員們想要購買的物品。今天政府所用的辦公樓、辦公桌、汽車、宴席,都是用征來的貨幣稅購買的。諸位不妨設想,要是這些物品,都改用“實物稅”的方式征取,那將會出現何種混亂局面?
政府用遠低于市場價格的代價,征用一片空地,用來招商引資,到底劃算不劃算?爭論不會有結果,因為沒有標準。與此對照,假如政府動用財政收入,以市場價格在市場上購買一塊空地,用來招商引資,到底劃算不劃算?這種爭論則很容易達成共識,因為可以在商言商、算一筆明白賬。當然,讓商人自己盤算購買土地是否合算,而政府則退出市場,袖手旁觀,只收一點稅,是最理想的制度安排。
杭州市“土地財政”面臨的困境,讓我們重新思考政府的生財之道。我的看法是,各級政府應該棄“實物稅”而選“貨幣稅”,從依靠“土地征轉”轉向依靠“貨幣稅收”來支撐財政開銷。至于稅率,當然是越低越好,而真要做到低稅率,就還得看我們在緊縮政府支出的問題上,取得多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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