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閔湘子\文 據工人日報報道,甘肅省政府法制辦近日叫停了實施14個月的《甘肅省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此前,根據該辦法的規定,“要對商場、超市、零售商店和攤點以外,同時具有固定加工場所和固定工藝流程、傳統低風險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說白了,加工油條、賣個饅頭也要辦行政許可,而省政府法制辦認為,國家法律在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設定了三項行政許可,前述“加工食品許可”不在上述三項許可事項之列,必須停止執行。
甘肅省質監局這個短命的行政審批制度,讓人想起了前兩年鄭州市被撤銷的“饅頭辦”,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即濫用行政權力,對不屬于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事務設定不必要甚至荒唐的審批制度,所以必然因為違反常理和法律而被叫停。
從出發點來看,不管是甘肅還是鄭州的饅頭審批制度,其初衷是善意的,尤其是在當下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的情況下,行政機關試圖以行政審批制度彌補監管過程中的漏洞,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頻發。但是,這種方法不管是從宏觀管理思維還是技術細節來看,都是不可行的,也是無效率的。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便民的原則,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于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該法還以列舉式的辦法,提出了六類可設行政許可的事務,但這些不包括具體的產品,該法還提出了四類可不行政許可的事務,如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
據上述規定可知,饅頭等具體的食品類別產品,不屬于法律明確規定可以設定許可的范圍,而恰恰屬于可以不設許可的對象。因為,只要通過事后監管,發揮行業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就可以做好饅頭等食品的監管。
從技術環節來看,即便設定饅頭等食品行業的行政許可,不等于就當然可以避免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因為許可設定之后,在生產、銷售、服務等多環節和領域,添加劑依然可以盛行,各種黑心行為依然存在。這種許可,徒增公民和法人的不便,不符合行政許可法確立的便民原則。
食品安全問題的屢屢發生,從根本上看,源于這個社會的信仰淪喪和道德滑坡;從社會管理角度而言,源于執法不嚴和監管不力;從行政管理效能來看,源于很多地方政府怠于行駛監管職能,總是等到媒體曝光后才匆忙介入。
指望通過設立行政許可的方式去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是一種典型的懶政思維。饅頭是一個小物品,但甘肅、鄭州等地在這個問題上的不科學做法,卻是當前整個行政管理過程中思維簡單、作風粗暴的縮影??傮w而言,雖然依法行政的理念普及多年,但行政機關如何尊重公民和社會的自主權,如何發揮自身的日常監管,如何一以貫之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依然存在嚴重問題。
一個很典型的情況是發生在宏觀調控領域的各類臨時性監管措施。筆者遺憾地看到,這個社會一看到經濟領域出現的問題,就以增設許可的方式以試圖解決問題,其結果則是越批越亂。比如在北京,為了解決擁堵,就采取了尾號限行措施和購車審批制度,但結果卻是擁堵并沒有得到緩解,相反,很多人買了更多的車,或者購車審批環節中發生了很多嚴重損害公平公正的現象?,F在,這兩項制度不僅侵犯了公民的物權,也導致民間怨聲載道。
房地產領域也存在類似的情形,為了調控房產市場,政府以購房審批等方式,限制公民購房,唯獨忘了如何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如何通過政府讓利來環節供地環節的問題,從而對房地產問題形成釜底抽薪之勢。
從饅頭辦到購車審批再到房地產調控,事務雖各有不同,但行政監管實施的管控思維卻是一脈相承,我們在批評饅頭審批制度的同時,更應該深刻檢討各種宏觀調控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地方政府實施的饅頭審批荒唐制度,無非就是受各類不合理宏觀調控思維影響的結果。
目前,不僅是甘肅省質監局需要認真轉換思維,而且各級行政機關都應該徹底更換頭腦,從如何落實現行法律法規、如何真正尊重市場的調節機制、如何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如何調動行業協會的積極性等多方面著手,徹底擯棄凡事通過行政審批進行監管的簡單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