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事件
一邊是武裝力量驅逐抗議者,一邊是息事寧人的宣布順應民意、停止項目,看上去相當精神分裂。為啥強力控制局勢了,反而在實質問題上低頭?官方也害怕進一步激化矛盾,把民眾逼到“民不畏死”的階段,所以就有了這種一邊妥協、一邊驅散的奇景。簡單來說,官方對于暴力本身已經心中無底了。
——《經濟觀察網》
地方政府為何不反過來想想,如果招商引資一開始就把環境生態因素視為基本門檻,很多爭議項目就不會那么容易提上議程。不能輕視這次官民摩擦,尤其要注意在化解摩擦的執法進程中,盡可能地避免強力執法,否則有可能把簡單的摩擦上升為嚴重沖突,傷及我黨與政府的形象。
——《環球時報》
報道“天價煙”記者停職
記者所在報社不知因何故以“未到現場”為由予以處罰。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站不住腳。翻遍法國、瑞典、丹麥、挪威、德國、俄羅斯等國的成文新聞法或媒體法,沒有哪個國家的法律向記者施加“必須到現場采訪”的義務。這里的關鍵是事實是否準確。
——《新京報》
記者無力,不僅是國民無力,這個國家都會無力。一個強大的國家,應該有強大的國民,而國民的強大,應以知情權得到充分保障為前提。
——《中國青年報》
對于記者有意歪曲的報道,當事人有權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權,也有權要求記者進行跟蹤報道。但是,絕對不能假借記者報道有誤,進而用各種形式來威脅記者,更不能用公權力來威脅、恐嚇記者。
——《法制日報》
女排因瘦肉精輸球
國女排運動員因不敢吃豬肉而導致發揮欠佳,不只是一則冷笑話,它恰恰折射出當前的食品安全狀況不能讓人滿意——如果瘦肉精豬肉絕跡了,運動員何苦心驚肉跳?運動員不敢吃肉,是因為豬肉里可能含有違禁藥品,可普通老百姓就可以放心吃肉嗎?
——《中國青年報》
深圳禁乞
乞討群體中會伴隨一些違法犯罪,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打擊。但一律“禁乞”則是一種懶政或瀆職??此凭S護了城市的“整潔”,卻因傷害不同的人追求自由生活的權利而留下“污點”。
——《新京報》
禁乞,不只是關乎治理路徑的優劣,更是對生存機會的封堵。乞丐的權利,不是該被塵封的火種。以一種卑微的方式過活,不過是生存權的降格。盡管“乞討權”并非法理意義上的人權,而是實現“全然自由”和自我救濟的路徑,但若公共政策對其無視,只會加劇乞討人群的境遇惡化。
——《華西都市報》
乞討者之于城市,幾或共生共存,現代城市實無理由進行政策性的族群歧視。具體細節上的執法矛盾之外,橫亙著的是城市管理思路與價值觀上的了無長進。從販夫走卒到流浪乞討,暴露出的是狹隘城市管理的價值之陋。在此價值觀之下,任何有損城市形象的人群均進行分類(甚至其他更激烈的應對),都可能無益于城市本身的發展,更遑論包容與開放。
——《南方都市報》
張藝謀天價宣傳片
請鐵道部公示為何不經招投標,選中了張導方面所稱的“某制作公司”?“某制作公司”既然拿了千萬元級的政府訂單,自然有公示5分鐘的短片是怎么花掉1850萬元的責任。預算透明,請從“張導”的鐵路宣傳片開始。
——《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