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中國系列評論(13)
城鄉中國
周其仁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qrzhou@gmail.com
作為一個落后的農業國,中國在推進工業化時總免不了要學習外國的經驗。至于上個世紀50年代“一邊倒”學蘇聯,是不是真的就是必然的不二之選,怕要讓歷史學家慢慢去做結論才好。從可觀察的現象看,亦步亦趨跟蘇聯老大哥走,成就與問題也大同小異:國家工業化的推進速度很快,但工農、城鄉關系長期緊張、失調——越是糧食困難,越把農民捆得個嚴嚴實實的;反過來,農民越少自由,糧食困難越揮之不去。
1956年,毛主席覺察到蘇聯模式有問題。“蘇聯的辦法把農民挖得很苦。他們采取義務交售制的辦法,把農民的東西拿去太多了,給的代價又極低。他們這樣來積累資金,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受到極大的損害”——這是《論十大關系》里的知名論斷。不過從體制上看,集體化、統購統銷以及“剪刀差”這一套已在中國扎了根,要全盤更改蘇聯模式,談何容易?剩下的,也只有程度的選擇:人家把農民挖得太苦,咱們就少挖一點吧。
少挖也不容易,因為學回來的制度安排里還加上了一條:不許農民自由跑。當然帶有中國自己的特色:蘇聯搞“普羅皮斯卡”,多少還有點歐洲文化的影子,因為至少城里人還有旅行這回事,有權手持一份“國內護照”。中國的傳統是大難臨頭才背井離鄉,“流民”從來就不是個好詞,怎么算得到“權利”的名下?至于平頭百姓具備“公民有權申領護照”的新意識,更要等幾十年以后的改革開放“自由行”。
當時中國的辦法是搞戶籍制:旅行——甚至包括逃荒——要開個介紹信,但定居就非拿出戶口本不可。沒有那張小小的戶口卡片,任何人不能移居、定居他處。據說開始時戶籍制度僅為選舉服務,登記清楚才好準確記錄選民。但實際情況——糧食困難和饑荒——需要“勸止”農民轉工進城。勸而不止,措施就必須升級。弄來弄去,戶籍與選舉無大關系,卻發展成為“身份”的法律憑證。
不要小看那張戶口卡片。它與“普羅皮斯卡”的功能是一樣的:戶口不在本地的,就不可合法居留,更不能合法定居、移居、再定居。“黑了身份”硬住下來行不行?完全不成,因為辦不了糧油關系、租不到房子(遑論參與住宅分配)、不能登記結婚、也無法辦妥孩子入托和上學的手續、更不被受理辦護照、出國留學和其他公干私干——總之,戶口是所有身份關系里的龍頭老大,沒了它,人們寸步難行,啥也干不成。
當然,控制的重點是由鄉入城、由小城鎮入大城市、特別是“盲目流向”北京、上海、天津這樣的特大都市。“反向流動”——城里人上山下鄉、大城市人到小城鎮落戶等等——是允許的,不時還受到鼓勵。不過,受到收入的指引,在一般情況下,“人往高處走”是主流。因此不難明白,“戶籍金字塔”的底部主要是農民,而流動受限最甚的也是農民。
限制遷徙自由與“把農民挖得太苦”,這兩件事情有關系嗎?我的理解,大有關系。這里的關鍵是,僅僅在單一方向上動用國家對農民的強制力,效果將大打折扣。以“挖農民”為例,那無非是采用“征糧制”而不是自由貿易的辦法,“把農民的東西拿去太多了,給的代價又極低”。問題是,當國家真把農民挖得太苦的時候,農民就不會“跑”嗎?當然會跑。事實上,無論是1928年的蘇聯農民,還是1955年的中國農民,都大量地“跑”——跑出集體化,跑出農村,跑向收入較高的工業,跑向城市。
農民跑了,還挖什么去?于是,蘇聯的“普羅皮斯卡”和中國日益完備的戶籍制登場,限制、禁止農民流動的政策、制度和觀念登場,最后就是城鄉隔絕的制度全面登場。由于跑不了,“挖農民”就比較容易了。
經濟邏輯是這樣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即便是斯大林認為的屬于農民應當為國家工業化提交的“貢品”,也有生產成本。國家要拿到“貢品”,還要花費征集成本。為了低價拿到農產品,國家就必須盡可能壓低農民的生產成本,因為倘若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壓不下來,國家的“征集成本”就要上升。影響農產品生產成本的因素當然很多,但給定勞力在傳統農業中的決定性作用,農民能不能跑——廣義的,包括在不同產出之間的“跑”,以及向更高收入的產業部門和區位的“跑”——對農業的生產成本有決定性的影響。
試想無論蘇聯農民還是中國農民,其勞力總有多種用途。以種地而論,他們可種糧、可種棉,也可種豆和種菜。如果制度允許種植自由,那農民種糧,就意味著放棄運用其勞力種其他農作物所獲得的凈收益;反過來,種別的作物也要放棄機會集合里所有其他的收益——這就是從事某種生產的成本了。禁止農民的自由種植呢?譬如只準農民種收益較低的糧食,不準種收益較高的經濟作物,那農民產糧的“生產成本”立馬就降低了——沒有要放棄的其他收益。生產成本低,即使國家給價低,“征集成本”也比較低。這是說,農民自由影響到一系列的成本。
這可以解釋,為什么計劃經濟除了管頭,還要管腳。因為農民的種植活動連成一體,只管頭、不管腳,腳的收益就會抬升頭的成本,然后麻煩就轉到國家這方面來了,造成國家的征集難度上升。管腳也要全面地管,不但要限制農民之腳在糧、棉、豆、麻、菜之間自由走動,還要管住跑向工業和城市,因為那樣的機會可能帶來更高的收益,將在更大程度上拉升糧食的生產成本,進而給國家征糧造成更大的麻煩。
很明白,雖然馬克思主義的圣賢從來沒有說過搞社會主義可以不準農民轉工進城,但斯大林治下的蘇聯老大哥還是帶著中國走上了不準農民自由跑來跑去的路線。這可是一條進去容易出來難之路,原因也簡單,一旦不準農民跑,糧食和其他農產品的成本就壓住了,低價征集的制度成本也壓住了。落后國加速國家工業化、重工業優先、高積累等等一切戰略利益盡在其中,欲罷也不能。
不讓跑,農民沒有其他機會,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就可以壓低到近乎生存底線。1956年毛主席批評蘇聯“把農民挖得太苦”,那么中國自己是不是就挖得少一點呢?怕是也沒有。22年之后的1978年,中國農民人均的年凈收入僅130多元,其中現金收入一年不過幾十塊。10億人口的8億農民當中,約2.5億人吃不飽。2004年,多年主管農業的原人大副委員長田紀云撰文回顧中國農村改革歷程,其中有一句結論說,“遺憾的是,我們中國的辦法(蘇聯的辦法加自己的創造)比蘇聯把農民挖得更苦”(該文發表于《炎黃春秋》,后《新華文摘》轉載;見http://www.ce.cn/ztpd/xwzt/guonei/2004/jdzg/hywg/jdyk/200406/25/t20040625_1151444.shtml)
何以如此?經濟邏輯是,不讓農民跑,挖來省力,就是想挖得少也不容易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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