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申興 招商銀行公布,2011年6月至9月,國家審計署對該行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署指,該行在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主要包括:個別分支機構存在違規辦理存貸款問題,以及集中采購制度執行不夠到位。
據悉,2004年至2010年8月,招商銀行有關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48億元、吸收存款5000萬元。招行方面表示,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銀行已收回違規辦理的部分貸款,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了撤職、警告、通報批評等處理。
此外,審計署還指出招商銀行存在集中采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到位,如未建立談判、評審專家成員庫等問題。
招行方面回應稱,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銀行制定了采購管理規定等4項制度,建立了談判、評審專家成員庫,進一步完善了集中采購管理制度。
招商銀行表示,該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高度重視此次審計,認真做好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截至目前,審計指出的問題絕大多數已經整改,涉及的貸款大部分已經收回,其余貸款也已采取了相應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并將進一步清收。此外,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對該行整體經營業績以及財務報表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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