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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仁愛基金”的愛心都給了誰?
    導語:不受公眾監督的公益基金,難免淪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叭蕫刍稹毕聦佟爸驹皋k”硬要把愛心給不需要的人,這不是什么愛心泛濫,而是責任心缺失,是給愛心染上了黑色。

    經濟觀察網 魏英杰/文 4月26日,華商報刊發深度報道《“仁愛基金”在陜太偏心》,推薦大家仔細閱讀。此篇報道實在觸目驚心,令人難以置信。報道曝光: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專項公益基金——“仁愛基金”,通過其下屬的“志愿者工作辦”陸續向陜西捐贈了上萬輛自行車。這些自行車大多沒有流向需要“雪中送炭”的群體,而是捐給了大型國企和一些地級市的老干局。

    光這么講還不夠生動。不妨繼續羅列一些關鍵性情節:其一,這樣的捐贈其實不像捐贈。因為受贈單位并不怎么需要這些捐贈,更沒有主動請對方捐贈,而是“志愿辦”主動上門,非捐不可。其二,捐贈的自行車不僅沒讓受贈人感動,反倒引發不少怨言。因為自行車質量太差,騎兩下就爆胎,許多根本沒法用,結果還給退回一大批。受贈人有些都是七八十歲老干部,根本也騎不了。其三,捐贈的自行車據稱每輛價值728元,實際上廠家說這些自行車就一百來塊錢。其四,生產自行車的廠家實際上是家庭手工作坊,賣給“志愿辦”的自行車,許多零部件都是仿冒品。其五,這些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捐贈,連一張紙的票據收條都沒有……

    如此捐贈,堪稱天下奇聞??蛇@樣的事情,還真的發生了。中國有些事情,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一個捐贈活動都搞得這么有想象力,主持者不去當編劇,簡直是中國影視界一大損失。不過,接下來的劇情倒比較容易猜測,我想不過是有關部門澄清,相關當事人受處罰,然后就當啥事也沒發生過一樣?;蛟S有人還會說:中國的慈善事業總體是好的,存在個別害群之馬,不影響慈善機構的整體形象。

    即便如此,有些問題還是有必要問個明白。

    首先,這個“志愿辦”和“仁愛基金”以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紅基會)到底是什么關系?據介紹,“仁愛基金”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下屬的一項專項公益基金,而這個“志愿者工作辦”所募捐的資金主要用于實施“仁愛基金”所屬的公益項目。簡單講,“仁愛基金”是紅基會的兒子,“志愿辦”又是“仁愛基金”的兒子。紅基會與“仁愛基金”的關系不難確定,這在紅基會官網上有介紹。但是,“志愿辦”到底算不算紅基會的孫子呢?“仁愛基金”網站上有這么一則報道,標題叫“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仁愛基金志愿者工作辦慰問渭南檢察院老干部”。報道講的正是《華商報》所披露的事情。這或許可以說明問題。

    不管怎么說,這其中關系有必要搞清楚。誰家的孩子誰抱走,如果此事牽涉到“仁愛基金”乃至于紅基會,最好別藏著掖著。如果不是,那也別冤枉人家。

    其次,“志愿辦”的善款從哪來的,又流向了哪里?如果“志愿辦”的善款來自“仁愛基金”,那么明確屬于公益基金,有必要秉持公開透明等原則。這些錢肯定不是說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必須有個說法。

    在“仁愛基金”官網上,有接受公眾銀行捐款、短信捐款、郵局捐款及現場捐款等鏈接,這表明“仁愛基金”的善款來自于公眾,應當接受公眾監督。據介紹,“仁愛基金”主要用于助學、救助社會弱勢群體、改善貧困地區農村醫療衛生條件。顯然,給地方老干局和大型國企捐贈自行車,這不能叫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并不符合公益慈善原則。這并不是說離休干部和國企員工不能接受捐贈,而是這些捐贈不僅沒有獲得應有的慈善效益,而且連受贈人都有怨言,甚至表示要公開拒絕此次捐贈。周瑜打黃蓋還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呢,公益基金會怎么可以這么拿善款不當回事?

    第三,“志愿辦”使用善款為何不需要任何票據?照理說,“志愿辦”的錢來自“仁愛基金”,花了錢就必須報賬,否則怎么說清楚自己花了什么錢?“志愿辦”買自行車不需要發票,捐贈給對方難道也不需要打個收條?這種慈善操作方式,實屬聞所未聞。這里頭就算不是“仁愛基金”的管理問題,“志愿辦”的運作方式也非常令人質疑。除非是,“志愿辦”冒用“仁愛基金”名義自己搞的捐贈活動??蛇@似乎說不過去。相關活動在“仁愛基金”網頁上有介紹和報道,證明“仁愛基金”參與其中了。退一步講,如果說“志愿辦”在執行中另搞一套,那也必須對捐贈方負責不是?捐贈方不需要慈善機構對自己負責,除非其中還有什么貓膩——比如有人其實想采取捐贈方式來討好受贈單位。這個問題也值得追問。

    《華商報》報道后,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立即作出回應。4月26日中午,紅基會通過微博回應稱:“已關注到媒體關于仁愛基金捐贈自行車的有關報道,我會對此非常重視,已就反應的有關情況展開調查,如報道情況屬實,我會將嚴肅認真進行查處,并將通報查處結果。”紅基會的快速反應極其態度值得認可。只不過,調查結果如何另當別論,相關事實卻再次證明了官辦慈善組織的制度弊端。

    搞慈善活動,一是要有責任心,二是要有社會監督。責任心往往也是給社會監督逼出來的。問題是,官辦慈善組織一方面組織機構官僚化,很難保證工作人員具有高度責任感;另一方面,官辦慈善組織目前嚴重缺乏完整的監督機制,這就使得公益基金使用過程黑幕化,公眾很難參與其中,對其進行必要監督。不受公眾監督的公益基金,難免淪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官辦慈善機構不受社會監督,就很難指望它真正具有愛心。“仁愛基金”下屬“志愿辦”硬要把愛心給不需要的人,這不是什么愛心泛濫,而是責任心缺失,是給愛心染上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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