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彭友 在二審暫時休庭的情況下,*ST大地(002200)選擇于3月19日開市起復牌。這或許將是資金最后選擇是進入還是撤離的機會。
*ST大地涉嫌欺詐發行股票一案于2012年3月15日9時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主要圍繞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關于原審判決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應當認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審審級違法三條抗訴理由進行審理。
據悉,由于相關辯護人對公訴機關啟動抗訴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異議,而程序的合法性對案件的裁判會產生重要影響,審判長即組織控辯雙方針對原審判決審級是否合法,以及公訴機關在抗訴程序中提交的證據是否屬于新證據等程序性的問題發表了意見。
根據有關現場媒體的報道,何學葵在庭審最后發言時表示,自己已對犯下的過錯有悔改表現并盡力進行了補償;補償了上市前虛增的7011余萬元的出資,放棄了公司控股權、出讓了自己名下3000萬股股權給新的大股東,為公司無償提供了5000多萬元的流動資金使用權。
據報道,在*ST大地的代理律師看來,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沒有任何公司行為(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紀要、決議等),公司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而從保護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角度出發,應該著重追究犯罪實施的個人而非公司的責任。
庭審持續到當日12:00時,審判長宣布該案的審理休庭。該案的再次開庭時間具有不確定性。
從上述的庭審情況來看,各方傾向于將主要罪責歸咎于何學葵及其實際操作團隊,而撇清*ST大地在此中的干系。這對于上市公司甩掉包袱、輕裝上陣有好處。
根據上市公司的公告,法院最終判決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對公司資產負債表期初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取決于最終判決結果。如果法院未能在今年年報披露期間審理結束并判決,注冊會計師有可能對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再次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可能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如果有資金繼續看好上市公司的前景,此次復牌將是進場的最后機會。同樣,也是悲觀資金最后的出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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