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著名律師):烏坎模式可能會是中國未來治安方式的一個重大轉折開端。值得所有司法機關和法律界人士觀察。
我這兩年中到處演講,一直就是傳播的這種思想。對中國這幾年錯誤的維穩方法,進行了反復的全面的分析。壓服、哄服、離間、封閉、花錢買平安、封鎖輿論、說謊、搞秘密監視,死不承認公權的失誤和過錯,動用警力打擊露頭者,分而治之、關上訪人、辦安元鼎公司譴送關押上訪人、送進精神病院、甚至個別地方動用黑勢力,暗殺、打死上訪人,一切的一切,原因只有一條,就是把人民當成維穩的對象,當成潛在的危害社會穩定的敵人。所采取的方法,都是“權謀式”的分而治之,而不是真正解決群眾的正當訴求。
以往維穩的基本思路,就是淡化和作廢國家司法的作用,加強行政權的調控和高壓作用,動用政府財力,“花錢買平安”,希望通過行政權壓服老百姓,哄服老百姓。很多熱點問題,都不敢公開到法庭上去講道理。作廢國家司法,作廢律師,不讓法院介入處理嚴重的社會問題,指令法院不受理、不介入社會熱點事件,不要司法審判,搞暗箱操作,用行政強權來對付老百姓,不讓群眾有一個合法講理的地方?;蛘吒蓴_、操縱法院,按權力者意志處理。法院只是聽命于權力的辦個后續手續,讓其“合法化”的工具。以致矛盾越積越多,民怨日甚。這種完全錯誤的思路,只會越壓越不服,越維越不穩。維穩思路出了問題,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
高壓“維穩”的錯誤在于,沒有認識到我國人民政權的本質特征;沒有認識到信息社會、法制社會的基本民意基礎;沒有認識到中國面臨的世界政治格局和全球化影響。一味迷信權力和警察、武警暴力、司法操縱的作用,迷信公權力的控制功能,把百姓作為如何“戰而勝之”、“分而治之”擺平的對象。貌似聰明有辦法,實際非常愚蠢短視。把群體事件中的群眾都說成 “不明真相的群眾”,有事就是“境外反動勢力操縱”,而不去正視真正的民生問題和腐敗問題、對底層民生剝奪過甚的問題,不去解決引發事端的問題癥結。因為腐敗普遍化,官場盤根錯結,不敢真正面對群眾的揭露和反抗,掀開底層的問題,根源全在上面。對百姓訴求寸步不讓,露頭就打,就是因為官官相護抱團腐敗。
廣東提級處理烏坎事件,可以有力地摧毀原來第一線的腐敗關系網。相當于特別事件調查委員會。但是這種做法,必然會迎來更大的挑戰,必須有堅定的勇氣和堅強的意志,還要有策略上的運籌。第一,這種方法同現在的維穩思路不合,社會效果都有在觀察,反對的意見一定會不少;第二、民意的尊重和釋放,會導致街頭政治的萌芽,和平的請愿會增加,群眾的民主訴求會進一步釋放,會給一些攻擊民主與法制方法的人以口實;第三,對群眾作出的承諾,必然涉及對原體制內一些腐敗分子的處理,對村干部死亡事件的調查會出現公權力的兇手,會引發更多的內部反抗和權力斗爭,那些已經不干凈的人一定會拼死掙扎,斗爭會更加復雜化白熱化。這一切,需要認真研究,正確引導。要主流觀念的支持,要群眾的理性配合,更要有主政者的堅強的決心,以使其常態化,法制化、主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