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評論員 張宏 致19名幼童死亡的甘肅正寧校車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已經責成國務院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也表態,將賦予校車與公交車同等路權。但媒體報道稱,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教育部、財政部、公安部等部委的法制職能司局官員參與的首次討論會效果不佳,各方在一些領域存在分歧。
整個事件的發展進程符合了有事件發生時一貫的演進方式。事故發生后,高層領導震驚震怒,親臨現場責成調查并完善法規條例,而后各下屬官員紛紛表態,堅決執行上層領導指示。再后來的結果,多數人也都猜得到——雷聲大,雨點小,甚至有時連雨點都遲遲不到,就像“7·23”溫州動車事故迄今為止的情形。
是下屬官員辦事不力,只圖敷衍了事,還是客觀困難甚多,具體情況非高層領導一句話指示就能解決得了的?二者可能兼而有之。在中國的官場語境中,惟上的思路總是正確的,上級出了旨意時,下級必須首先亮明態度,堅決支持。而在實際操作中,則有太多的現實阻障和利益盤算,所以下層官員常常能拖則拖,只求用時間換空間,待領導氣消、公眾注意轉向時,則又一切依然照舊。
校車安全事關全國孩子的生命安全,確是頭等大事。其實在這方面,我們的法規條例不見得不完善。去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就已聯合發布了中國首個專門規范小學生校車安全的強制性“國標”《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若按此規定實施,甘肅正寧等各地校車的慘痛事故必不至于發生。明明白紙黑字已有公文發布,但出了部委的衙門,各地依然自行其是。
中國幅員廣闊,從東向西地域國情千差萬別,政出京城后,到了東部沿海與西部內陸,執行效果往往迥然相異。今年9月湖南邵陽沉船事故,9名學生遇難,至最近甘肅正寧的校車事故,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中西部經濟欠發展地區的鄉村教育機構缺乏,學生無法就近入學,只能每日在學校與家之間數里甚至數十里地來回奔波。而在東部沿海,生源充足、基礎設施良好、教育資源充足,因此并不存在這個問題。
因此,這也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落后,人力、資金等資源向東部地區分流。中西部官員天天奔忙于各種突發事件,雖頂著種種上級壓力,卻奈何無資金無設施來解決當下困境。當然,政府機構冗員充斥,地方財政成為“吃飯財政”,也是資源無法流向民生領域的重要原因。
需要注意到的一點是,這些中西部鄉村的學齡兒童的父母們,往往都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打工,因戶籍制度的阻礙,或因生活成本的考慮,被迫背井離鄉,將子女留給年邁的祖父母照看。這種中西部鄉村的“空巢”情形,比比皆是,家庭成員分居兩地,老人無法得到贍養,兒童在關鍵的成長階段沒有父母陪伴。而在經濟發達地區,地方官員出于政績考慮,往往強拆城中村,撤并打工子弟學校,這也造成了農民工在城市中生活成本畸高,無力將子女老人帶在身邊一起生活。貧民窟是有礙城市觀瞻,但至少能讓農民工的孩子們度過一個有父母相伴的童年。
因此,要解決貧困落后地區的校車安全問題,著力點不應只落在表象,更應從更深層次的中國社會發展均衡領域進行探究,而這些根本性問題解決了,校車安全這些表象問題自然也可以得到消解。當我們看到這一點時,就會無力地發現,中國的問題從來都是千絲萬縷、盤根交錯,這無法簡單地歸咎于某個地方官員的失職,一紙來自京城的法令也無力改變目前的局面。部委高官們自可掩耳盜鈴式地研究起草文件,法規也可能會應時而出,但各地的情形仍會依然故我。要改變,只能是寄望一次深層次的大變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