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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粵港“榮華”月餅商標之爭再起波瀾 2.8億轉讓和解未成

    2011-11-24 10:08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安慶 11月22日,粵港“榮華”月餅商標之爭的當事方—佛山蘇式榮華董事長蘇國榮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首度回應9000萬元天價索賠緣由,并向本網證實在廣東省高院調節期間,確曾向香港榮華提出2.8億元人民幣轉讓“榮華”注冊商標一事。

    今年9月,佛山蘇氏榮華在北京一中院立案起訴香港榮華,提起反訴索償9000萬元。

    11月18日,香港榮華在東莞召開媒體見面會,指責佛山蘇式榮華此舉為漫天要價。

    這場延綿13年之久的榮華商標拉鋸戰,演繹至今,佛山蘇氏榮華和香港榮華也曾試圖尋找和解之路,但雙方對和解的底限卻莫衷一是。

    十三年未了局

    實際上,在此次9000萬元天價索賠之前,香港榮華和佛山榮華已多次對薄公堂,雙方各有勝負。

    1999年10月,香港榮華以佛山榮華故意抄襲其知名商標為由,對佛山“榮華”商標提出異議。異議被駁回后,香港榮華再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2007年7月16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爭議裁定,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香港榮華不服,再次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06年,香港榮華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佛山榮華訴至東莞市中院。東莞中院一審判決稱,香港榮華“榮華”商標為“未注冊馳名商標”,應受到保護,順德榮華不能再使用“榮華”商標。

    2008年5月13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2009年,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榮華”商標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認為佛山榮華經銷商“構成不正當競爭”。

    香港榮華法律顧問、廣東三環匯華律所溫旭向本網記者介紹,“榮華月餅”自1950年起在香港生產,香港榮華餅家有限公司于1980年正式成立;香港榮華60年代初開始進軍海外市場,并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荷蘭、臺灣以及東南亞等國家或地區投放大量廣告。上世紀80年代起,榮華月餅通過港九直通車和免稅店等方式進入內地。

    蘇國榮告訴記者,該公司在內地使用“榮華”作為字號和商標的時間較香港榮華更早,香港榮華盡管成立時間很早,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其銷售范圍僅限于港澳和海外市場,香港榮華在內地銷售范圍有限。

    佛山蘇式榮華稱,該公司享有對“榮華”、“榮華月”商標的專用權,依法應受法律保護。蘇國榮告訴記者,該公司的前身“榮華餅食店”于1983年開設。十多年后,當佛山榮華準備注冊“榮華”商標時,卻發現該商標早已被山東永樂糖果廠捷足。1997年12月經國家商標局核準,佛山榮華從山東永樂糖果廠拿到了“榮華”商標。而后,佛山蘇式榮華又注冊了“榮華月”商標。

    溫旭則稱“榮華月餅”這四個字,雙方都沒有注冊。月餅是商品名稱,“榮華”才是商標。

    溫旭稱,香港榮華在六七十年前開始使用“榮華”二字,作為月餅以及其他相關商品的商標,香港實行是“連續使用五年以上就可以視為自己的商標”。

    溫旭表示, 1987年“香港榮華”在內地注冊文字和圖片商標,但專利代理人審查商標時劃去了“榮華月餅”文字。從1991年起,香港榮華連續6次注冊榮華文字商標均被駁回,因為山東一家糖果廠已注冊“榮華”文字商標。

    自此,每逢中秋期間,兩家標稱“榮華”的月餅同時在市場現身,令消費者難以識別。為維護各自利益,兩家公司開始了長達13年的“榮華”月餅商標爭奪戰。

    分歧仍待解

    在長達十三年漫長的商標爭奪戰中,雙方都各有損耗。

    2009年,廣東省高院二審判決,認定“榮華月餅”為香港榮華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佛山榮華的經銷商構成不正當競爭。自佛山榮華敗訴以來,他們遭遇了香港榮華的市場“清退令”。香港榮華向與佛山榮華合作的經銷商以及其他合作商發出律師函,佛山榮華遭遇損失。

    而經營61年的香港榮華,官司一路從東莞打到北京,也耗費了巨大財富和精力。

    溫旭稱:“實際上商標糾紛案,對香港榮華造成的經濟和品牌損失,是無法估計的。”不但管理者嚴重分散了精力,市場的擴展也同樣受到阻力。

    雙方也曾試圖尋找和解之路,但雙方對和解的底限卻莫衷一是。

    11月18日的媒體見面會上,香港榮華表示,并不否認蘇氏榮華合法擁有“榮華月”商標,但對方必須規范使用,且應當使用簡體漢字。佛山蘇氏榮華不應有意并列使用“榮華月餅”的繁體文字以及近似圖案等仿冒行為。

    此前在廣東省高院主持的調解中,佛山蘇氏榮華曾提出2.8億元的商標轉讓價格,但香港榮華未接受。

    “2.8億元人民幣,相當于香港榮華在內地10年甚至20年的收益!”溫旭說,對于佛山蘇式榮華的第三次起訴,目前香港榮華正在積極應訴,已經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轄權異議。

    蘇國榮則稱,佛山榮華提出2.8億元出讓商標,是基于未來企業的發展思路和長遠的價值而評估的。

    這場延綿13年之久的榮華商標拉鋸戰,演繹至今,似乎更像一場無法終結的“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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