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擦鞋門”
問題的關鍵不是“警車男”不能讓人擦鞋,而是身為公職人員,在大街上公然擺譜、連車都不肯下,蹺著二郎腿讓人擦鞋,顯得很辱“職業身份”。
——《華西都市報》
“伸腳哥”擦鞋不下車,或許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兒,然而這個有關尊重、禮貌的細節,折射的卻是某些公職人員在底層人面前的高傲。他自己或許無意識,但是給大家感覺他就像個“爺”,過去時代那些被稱為 “老爺”的人,不就是這樣的做派嗎?
——《新京報》
這是一雙被貼上太多標簽的“臭腳”,這是一張被放大了的照片,這是一起被過度闡釋的事件。對擦鞋女來說,她們靠雙手吃飯,她們的尊嚴體現在敬業,她們渴求有生意,去擦鞋就是對她的尊重,也是對她們的支持。因此,對公車里的這個人何須厚責?
——《東方早報》
從警車里伸出尊貴的臭腳擦鞋,絕不是一時的疏忽,也不是不拘小節,而是一些公職人員習慣思維及行為的自然流露。公職人員的權力是百姓賦予的,公職人員沒有任何理由在百姓面前耍威風、耍派頭,搞各種與公仆要求相悖的那一套。
——《珠江晚報》
偽裝下井
一方面,我們對于官德的制度設計堅持了高標準,甚至遠遠高于當前普遍的官德水準;另一方面,對于“制度”的落實、監督和懲戒,卻有時太過無力、有時過于溫柔,從而才會出現“礦領導下井”規定在不少地方成一紙空文的“公開的秘密”。
——《廣州日報》
領導們也清楚,一旦出了事故,就會“動真格”。而如果動了真格,他們對制度其實還是怕的。 問題在于,主管部門為什么不肯動真格?如果在云南煤監局第一次出了停產整頓的通知之后,師宗地方政府就動真格,也許就不會有這次礦難。遺憾的是,悲劇從來沒有“如果”。
——《京華時報》
無論是先前的制度安排,還是后續的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制度,具體到實際操作中,是什么樣的負責人和領導?是礦的主要領導,還是個領導就行?即便按規定下礦了,在礦下呆多長時間?與煤礦工人同吃同干一天,還是下礦后走個形式,就很快升井?
——《新京報》
西安爆炸事件
災難事故后,每一名公民都需要懷著一顆讓出生命通道的善心,為救助傷者贏得寶貴的空間和時間,這是起碼的素質,讓道而不圍觀等于間接救人。
——《大洋網》
藥品暴利
藥品招標制度實行10年,而藥品暴利現象仍然難以根除,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將定價權下放給具體的市場交易主體,由患者、醫保機構和醫院、藥企、經銷商來決定。
——《東方早報》
政府采購“買高不買低”
歸根到底,政府采購花的那些錢不是自己的,是國家的,而國家是一個無法具象化的概念,得不到起碼一丁點監管,政府采購便只會成為一場權力癲狂中的官員狂歡,附著在制度腐敗軀體之上的,只可能是把每天都當最后一天過的貪婪侵蝕者。
——《南方都市報》
針對政府部門“突擊花錢”、“花光預算”等敗家行為,不能再停留于行政命令的禁止,決策者當直面這些亂象背后的預算管理監督體制的不足,推動預算改革的加速。
——《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