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芳潔 今天,北京市政府發布《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明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輪候家庭;
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的;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外省市來京連續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暫住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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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八區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準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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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住房使用面積 |
家庭總資產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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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
696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15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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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1392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23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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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
2088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30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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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
2784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38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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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及以上 |
3480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40萬元及以下 |
北京市城八區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準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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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住房使用面積 |
家庭總資產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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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
227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24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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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363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27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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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
453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36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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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
529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45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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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及以上 |
600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48萬元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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