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
聶樹斌案已經成為檢驗中國刑事司法進步的一塊試金石。對于民眾和具體的受害人來說,他們期待的進步不僅停留在法條的變化,更在于一案一正義的達成。
——《東方早報》
如今的聶案洗冤,缺的并不是方法,而是改錯糾偏、追求司法公義的決心。無論如何,時間都不能淡化正義與公道,我們期待一場司法糾偏的正義,哪怕它是遲來的。
——《重慶時報》
聶樹斌案已經被刻骨銘心地釘在了我國司法歷史的恥辱柱上,這個恥辱不會因回避而不見,更不會因回避而被淡忘,改寫恥辱的唯一方法就是正視恥辱,還真相一個公道,還當事人一份正義。一天不把聶樹斌案從恥辱柱上解脫出來,我國司法就注定還要背負著沉重的歷史負擔。
——《南方日報》
冤情要靠真兇的出現才能昭雪,這本來就是法律的悲哀;如果真兇出現了還不能昭雪,那無異于埋葬法律的尊嚴。毫無疑問,聶樹斌案正在檢驗中國法治的成色。
——《珠江晚報》
在這些人身上,可以看到對法治的強烈熱情和執著追求。他們不是為自己的私事而奔走呼吁,他們是在與破壞法律秩序和阻礙法治進程的行為進行斗爭,是為提高中國法治水平的公共目標而行動。
——《中國青年報》
涉事的司法部門究竟應該以怎樣的態度來對待一起可能性極大的錯殺,沉默可能是對付輿情的最好的辦法,然而社會秩序與司法正義維系的信心,又怎能止步于眾口洶洶之前。
——《南方都市報》
巡視組20天花80萬
愛民算是一種情懷,但被愛的民決定不了官員的升降,這就決定了愛民缺乏制度基礎。相反,如果把巡視的大員搞掂了,升遷重用自在其中,則官員言行不一是注定了的。
——《中國青年報》
不管巡視組此去“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情況”的監督職責多么必要,在公款消費進入公眾視野并受到質疑后,巡視組都必須首先自證清白與清廉。
——《京華時報》
無論如何,只能以民生視角來審視這種公務接待。否則,《愛民十戒書》最多只能是地方政要的一個紙面上的書法作品,而難以真正印入公仆那顆本該“服務公眾”而非“諂媚巡視”之心。
——《華西都市報》
建立巡視制度的意義本在于通過監督,填補“一把手”監督普遍薄弱的弊端。假如巡視本身不清白,那么,又將如何匡扶正義、監督基層?
——《重慶時報》
秭歸縣以一個可笑的回應,進行了一場拙劣的危機公關,而自始至終都印證著“天價巡視”之可疑。此事將以何種方式收場不得而知,但目前至少給巡視制度發出了沉重的警示。
——《齊魯晚報》
此一丑聞將如何結局?我們真的不知道。這一干人等會受到紀檢部門、司法部門的追究嗎?我們很期待這樣的結果,但我們對紀檢、司法能否依法辦事,又分明缺少信心。
——《青年時報》
地溝油問題
回溯地溝油問題的前后起伏過程,從公眾和官員、專家對地溝油威脅的幾乎截然相反的解讀中,也似乎可以看出,兩類群體仿佛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正視這一點,也許才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
——《南方都市報》
在打擊地溝油的戰役中,我們應當既有鯀的法子—堵,對其流回餐桌的各種渠道和方式嚴防死守,也有大禹的法子—疏,促成其再生涅槃、變廢為寶。
——《時代周報》
越獄案
個讓人憂心的問題是,在這短短的時間內,發生了這么多起脫逃、越獄事件,這還只是媒體披露出來的,沒有披露出來還不知有多少,這讓我們對公眾安全感到憂慮。
——《經濟觀察網》
信息時代,捂蓋子只會捂出謠言和恐慌,讓事件處理方深陷輿情漩渦而更加“焦頭爛額”;及時公開信息,才是避免輿論無據猜想、杜絕恐慌私下蔓延、借助大眾智慧化解危機的最佳路徑。
——《京華時報》
既然“深州越獄事件”已成為公共事件,更高層面的管理部門,便不能總是處于失語狀態。唯有及時出面,對這起越獄事件進行深入調查,讓各種信息盡早公開,讓失職者受到嚴懲,才能有效避免類似事件的屢屢發生。
——《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