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據經濟參考報消息,最近10年僅在美國本土,康菲公司至少涉及5起環境訴訟或糾紛,償付近7億美金,折合超過40億元人民幣。日前,康菲公司高調宣布設立“渤海灣基金”。
對此,專家則表示,由于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康菲在美國的天價賠償在中國恐怕難以重現。
報道稱,最近10年間,作為全美最大的煉油公司,康菲公司分別在路易斯安那州、華盛頓州、佛羅里達州、德克薩斯州牽扯多起環境訴訟或糾紛,最終或被各州地區法院判決賠償,或被州政府部門責令罰款,或與聯邦及州政府達成和解協議,共計償付67862萬美金,折合成人民幣約43.3570億元。
美國環保署網站信息顯示,美國司法部和環保署曾與康菲公司達成了涉及《清潔空氣法》的廣泛解決方案。這是公開報道中康菲公司償付額度最大的一宗環境糾紛。根據方案,康菲公司須斥資5.25億美元,用于啟動和執行創新性控制技術,年減排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顆粒物??捣乒具€將支付民事賠償450萬美金,并斥資1000萬美金用于進一步減少廢氣排放的環保計劃,以及支持相關社區活動。
在9月2日國家海洋局責令康菲中國在渤海灣的蓬萊19-3全油田停鉆、停注、停產后,康菲中國在官方網站公告稱,康菲公司將就溢油事件設立基金,“該基金的設立旨在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承擔公司應盡的責任并有益于渤海灣的整體環境”??捣浦袊Q,有關該基金的設立與運作,將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及該油田合作方中海油配合。
設立海上溢油事故賠償基金的法律依據,肇始于1992年頒布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該公約指出:合計賠償金額最高可達59700000(2000年提高為89770000)特別提款權(特別提款權是我國《海商法》的法定計算單位,由全球幾大主要貨幣組成,可減少金價及匯率波動風險)。
但一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向社會公開選聘的律師團成員透露:“該公約針對的是船舶漏油事故,對近年來新興的鉆井平臺溢油事故并無規定。也就是說,康菲公司渤海灣基金在中國司法體系找不到法律依據。”
盡管有法律人士表示,中美法律體系不同,不宜進行簡單類比。但多位環保法學家呼吁,中國應比照墨西哥灣漏油事件,建立比現有國內法律和已加入的國際公約更高標準的海上油污損害賠償機制。
據上述報道稱,中國官方律師團成員表示:“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并未與我們接觸,說明渤海灣基金的詳情。因此無法推斷康菲公司是有意規避海洋生態損害賠償,還是發起修復企業形象的公益行動。”而且截至目前,康菲公司及中海油并未提供上述基金的數額、用途和雙方分擔比例等細節。
曾參與多部海商海事、海洋環保法律制定的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常務副院長劉惠榮透露,他曾獲悉兩方面觀點:一種傾向于認為,渤海灣基金用于支付短期內產生海上清污費用和漁業經濟賠償;另一種傾向于認為,該基金用于支付中長期的海洋生態修復成本。
但他表示,更主張前一種,因為“如果溢油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還在逐日擴大,奢談整個渤海灣環境改善毫無意義。”
另據悉,《海洋生態損害國家索賠條例(草案建議稿)》已完成。該《條例》可能會對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基金的設立責任方、保管方、受益方以及運作模式等作出明確。
對此,劉惠榮樂觀預計,上述《條例》的立法進程有望加速,但由于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今年頒布實施估計來不及了”。但還有一條捷徑,就是政府在危急時刻快速立法——2003年非典疫情爆發時,國務院即審議通過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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