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多克拒絕負責
利用性、腥、星三大低俗類的新聞來增加發行引來的只是同行的不齒,但如果不擇手段地竊聽當事人的信息,并以此來增加自己的競爭力,只能說新聞集團在追逐利潤和控制話語權的道路上徹底迷失了方向,最后引來的則將是法律的制裁與民眾的拋棄。
——《南方都市報》
默多克一家的組合式表演贏了聽證會,卻未必贏了命運,贏得了一場舞獅,卻未必贏得了戰爭全局,最終的勝負,將取決于公眾的態度和記性——對“竊聽門”之類默多克帝國逾越公眾道德底線的行為,他們的憤怒和記憶,究竟能維持多久。
——《大洋網》
聽證專業戶
權利從來不是坐等的,而是民眾在與政府等利益集團的博弈中一次次爭取到的。如果我們連嘗試都不愿去做就輕易地放棄了自己的權利,那么還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他人對我們權利的不尊重?
——《經濟觀察網》
人們可以不同意胡麗天的觀點,卻應該捍衛她參加聽證的權利。作為消費者,我們不同意被胡麗天代表,但這并不是她的錯。
——《新京報》
聽證會不僅僅是利益博弈,更是一種公民參與。如果因為種種利益糾葛而折損了這一形式的公信力,丟失的將不僅是維護公眾利益的重要方法,更是公民參與的積極性——而這,正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所在。
——《人民日報》
胡麗天現象”的出現,說明有關部門對于聽證會不僅存在刻意干涉、主導民意的嫌疑,還存在將聽證會當成某種幌子來兜售自身利益主張的傾向。這樣做,不僅有違各方意見的充分表達,阻礙了利益訴求的公平博弈,也極大地消耗了公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
——《中國青年報》
有時候與其說公眾在放棄權利,不如說是狹小的、不公正的話語平臺與現實的骨感,在無形中剝奪了公眾的參與權。
——《廣州日報》
要怪恐怕只能怪不合理的價格聽證制度,以及有關方面“與民爭利”的堅定決心。價格聽證陷入惡性循環,損傷的不只是聽證制度的聲譽,顯然還包括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齊魯晚報》
聽證代表的“成就感”如果不是傳達出真正的民意,而只是成為政府利益的代言者,那其實是對自身職責的最大褻瀆。
——《南方都市報》
“中華脊梁”替罪羊
事件演化至今,公眾已沒心情聽X會X院X中心的解釋,而是需要有關部門積極介入,在將來龍去脈調查清楚的同時,觀照一番主辦方、承辦方乃至個人,有沒有涉嫌詐騙斂財——以維護法律尊嚴的名義,也出于對文化的敬重,并且為“臨時工”的脊梁減減負。
——《華西都市報》
一名工作不到1個月的臨時工怎么可能掌握公章呢?如果這名臨時工能享受到掌握所在單位的公章且有權下發文件,那他可以稱得上是“史上最牛臨時工”了。
——《西安晚報》
“臨時工”,往往就是一個機構中權力最小的群體,他們無權表達自己、無力捍衛自己的權利,所以,出了問題,責任總會條件反射般地被推到他們身上。
——《東方早報》
“中華脊梁”的丑聞讓我們看到,一些評獎和一些協會,已經成為圈錢工具。表面上他們是最公正的、最客觀的民間機構,實質上他們最勢利、最銅臭;表面上他們是中華脊梁、共和國脊梁,實質上連他們自己都是一群無脊椎的金錢動物。
——《珠江晚報》
許邁永、姜人杰執行死刑
早點被抓住,何必人頭落地?在這個意義上,貪官何嘗不是這個缺少民主、監督不力、法制薄弱的制度的受害者?
——《經濟觀察網》
最高法借許邁永、姜人杰兩案,之所以會有“對于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絕不手軟”的表態,正是鑒于以往司法實踐中對嚴重職務犯罪量刑往往畸輕,特別是基本不使用死刑,由此生出很多惡果的窘境,而不得不于當下作出一些調適和矯正。
——《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