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報道 2011年7月7日晚間,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連發三條微博,通報郭美美事件的調查結果,文中稱,郭美美的“中國紅十字商業總經理”身份為杜撰,與中國紅十字總會無直接關聯。以下為全文:
我局東城分局北新橋派出所接受報案后,經依法開展工作,現查明,郭美美(女,20歲,湖南省益陽市人)及其母與中國紅十字總會無直接關聯。
在調查中,郭美美稱:對于中國紅十字會,此前并不了解,不認識相關人員,也從未擔任相關職務,是今年3月份在與深圳商人王某交談中,知道了王某與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相關單位的合作意向。
后郭美美認為原來在新浪微博上注冊認證的“主持人、演員”身份層次較低,為滿足其炫耀心理,于5月自行杜撰了“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網站審核通過并加“V”認證。在審查中,郭美美對自己的不當行為表示后悔和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