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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1.15”火災事故處理決定:區長撤職市長作檢查
    2011-06-10 08:17 來源:經濟觀察網 作者:張然 編輯:經濟觀察網
    導語: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新華網報道,日前,上海“11.15”火災事故處理決定正是公布。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

    經國務院同意,11月17日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總工會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國務院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

    調查組查明,該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節能綜合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違規在10層電梯前室北窗外進行電焊作業,電焊濺落的金屬熔融物引燃下方9層位置腳手架防護平臺上堆積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碎塊、碎屑引發火災。事故的間接原因:建設單位、投標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虛假招標和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項目施工組織管理混亂;設計企業、監理機構工作失職;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缺失;靜安區公安消防機構對工程項目監督檢查不到位;靜安區政府對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領導不力。

    根據國務院批復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司法機關已對包括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黨工委副書記高偉忠;靜安區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靜安區建交委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等26名責任人員采取措施,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此外,28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責任人中,包括企業人員7名,國家工作人員21名,其中?。ú浚┘壐刹浚比?,廳(局)級干部6人,縣(處)級干部6人,處以下干部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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