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提示:本報獨家獲悉,由央行主導的《貸款通則》修訂稿日前已報到國務院法制辦,并于1月底進入了更廣范圍內的修訂稿征求意見階段,這一征求意見稿首次將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納入進來,并力圖實現民間借貸陽光化。 隨著中國金融市場體制和機制的巨大變化,《貸款通則》經歷了1995年試行、1996年正式頒布、2004年首度全國性公開征求修改意見、其后數年的擱置、一度傳出要廢除、到2010年1月的再度征求意見,幾乎推倒重來,“甚至可以說顛覆”。[查看全文]
政策導讀:命運多舛的《貸款通則》或許不久將正式面世,前提是解決了目前仍存在的爭議。通則體現出來的市場化的監管思路值得肯定。
但在銀行主導貸款的現有格局和體制下,貸款通則與其說是將民間借貸陽光化,不如說是放寬現有銀行貸款管制,因為民間借貸能否陽光化,還要取決于借貸雙方的意愿和其他配套政策,尤其是相應法律的健全。單靠央行的一紙通則,很難“通行全國”。 (點評人:經濟觀察報 金融市場部 編輯 張衛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