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未都:說出收藏的麻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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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三:“紫檀案”
■麻煩四:“百家講壇”與百家講壇一向喜歡講故事的風格不同,馬未都說收藏不是靠故事,而是靠一些大家熟悉但不熟知的知識點來吸引人。以至于書評家黃集偉在看完節目后,不由得在博客中大發“知識就是力量沒有過時”的感慨。記者:在上百家講壇之前,你的名氣可能是在圈子里,但現在,老百姓都知道您,對于這種變化,您能適應嗎?
馬:我比較能適應。因為我跟百家講壇所有的老師有點不同……我不知道我這話說出去人家會不會攻擊我……上場之前,我的知名度最高,百家講壇大部分老師在上講壇前都沒名,劉心武不算,那是第一波,還只是過去喜歡文學的人喜歡他。
第二個不同是我比他們有錢。我說的有錢,是指百姓認為我有錢。其實我特窮,老沒錢,喜歡上收藏立刻就沒錢了。
馬:我覺得我可能會比較容易受到攻擊。你知道于丹受攻擊最主要的潛在因素是什么?說起來都是些醋不拉嘰的事兒。于丹一本書收入上千萬,中國有幾個作家能做到?但這又不能擺在明面上說,于是只好找她的毛病。要是她講完了,什么事沒有,發多少書,也一分錢不給她,肯定沒有那么多人攻擊她,說不定還會幸災樂禍:看,白忙活一場。
記者:易中天、于丹都被人挑過刺,您上講壇前心里有壓力嗎?
馬:沒有。但是指學術上,在講述方法上,我是有壓力的。因為我沒像樣的講過課。我說話很隨意,而且有時帶點臟字覺得解氣。但在百家講壇不可能,還得扎上領帶。面對鏡頭我不會緊張,主要是一看表就緊張。有時講得特高興,但一看表,怎么才走了10分鐘?;蛘哌€沒講完,時間就快到了。
最難的是有教無類。原來我講課,不管是在
“文學”
然而,1995年,“因為覺得文學惡心”,他開始專心搞收藏。從此走上了和王朔、馮小剛們完全不同的道路。記者:文學改變了您的命運,為什么后來卻棄文
馬:文學確實幫了我很大忙。我之所以現在能有很好的表述,跟我酷愛文學有很大關系。調進出版社后,我以為我一輩子就為文學奉獻了,結果10年后我就跑了。因為覺得文學惡心。我第一次對文學產生厭惡,是在一次文學評獎上,我發現有的作家給評委送禮,也就是送瓶酒、送條煙,但那時的我特別正直,對這些事情特別厭惡,這是我最初離開的動因。我們現在對文物和過去對文學一樣,都看得過高。我漸漸發現,文學是可以打滑頭的,繞不過去可以拐彎。但文物不是,繞不過去。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喜歡文物后就有了比較,當你抽上雪茄煙的時候,對香煙就沒興趣,香煙太淡。當你喜歡喝白酒,再喝啤酒就不解氣。文物比文學厚得多,尤其比當下的文學。
記者:您覺得當代文學這么不好,那么以后會不會重新回到寫作的行列?
■麻煩五:
馬未都“出名”后,有人站起來,“揭露”他的“人生污點”。在百度“貼吧”上,最近流傳著關于馬未都的一個“負面新聞”,說他在10年前,曾經花了8萬元,從北京市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盧荻手里“騙走”了一件紫檀案子,轉手賣了200萬。盧荻還曾在電視節目上“痛訴”了此事。
記者:網上有人把陳年舊事翻出來。對你有沒有產生困擾?馬:這事我沒有解釋,其實也沒有什么不能說的。十年前,盧荻通過北京電視臺的主持人找到我,說他特困難,問我能不能資助他,我說行。到他家里去看了,一進門一股騷臭難聞的味道,兩居室里養了200多個動物。我說,幾千塊錢恐怕不解決問題吧。他知道我是收藏家,他說他有一個紫檀案子。我看了那個案子,有點脫損和毛病,但我說行,問他多少錢,他說6萬塊,我說好吧。如果按商業原則,我應該和他討價還價,但我不僅沒有還價,還加了兩萬元,這樣也算幫了朋友忙,他也解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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