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文 3月3日,有記者在自己的微博上透露,在頭一天的記者會上,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給與會的每一位記者都發放了紅包,紅包的金額100到200元不等。此微博迅速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網友們幾乎一邊倒地炮轟劉永好。(3月4日《云南信息報》)
中國有著上下幾千年的歷史,送禮的情況古往今來都是存在的。一般情況下,送禮只是出于禮節,但是在有些時候,送禮卻另有目的,那就是收買人心。親朋好友之間送禮,一般都無可厚非,但是,上下級或陌生人之間送禮就明顯動機不純。
劉永好作為中國的超級富豪,在商場上摸爬滾打了這么多年,可以說早已是為人處世的頂尖高手。他非常懂得如去拉攏和別人的關系,不僅要和官員拉攏,而且要和媒體的記者拉攏,這兩個群體他都得罪不起。
前段時間,富豪陳光標到臺灣去發放紅包,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此舉既引來了好評,也引來了惡評。劉永好大概是受了陳光標的啟發,在和記者見面的時候,慷慨地向每一位記者發放紅包。
在這個世界上,大概沒有哪個人不愛財,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什么錢都收。記者在中國算是收入比較高的一個群體,但是,在素質上卻是良莠不齊。劉永好向記者發放紅包,事前顯然經過了評估,認為大多數記者不會拒絕才敢這樣做。沒想到,這些記者還真的來者不拒,收了紅包還要在微博上顯擺。
古語有云︰“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如今這個時代,可謂物欲橫流、世風日下,很多人為了賺錢已經可以不擇手段。這些收劉永好紅包的記者顯然違背了他們基本的職業道德,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口軟,以后別指望這些記者能對劉永好進行輿論監督了。
在此次事件中,劉永好和記者雙方的人格都被降低。劉永好如果是問心無愧地做生意,也不必對記者這般“友好”,這樣做只能說明他做賊心虛。而記者坦然收受劉永好的紅包,則彰顯了這些記者本身就不具備當記者的資格。當然,這還算比較好的,沒有向劉永好索要紅包,如果主動索要,那就會更讓人對記者群體失望了。(轉自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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