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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把更多的參政議政機會提供給日益增長的農民工群體,這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途徑”,山東團的全國人大代表王元成準備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再次就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提出議案。
自從2006年《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公布后,農民工權益保護正越來越受重視,一些省市已經宣布提高農民工最低工資,有的省市提高幅度達30%.還有的省市建立了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并正在探索關于農民工的其他社會保障方式。
但是,關于農民工就業和生活許多問題的解決還遠未盡如人意,更多的艱苦工作有待我們去做。中央政府提出的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各項任務已經明確,但將這些任務落到實處還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最終目標是徹底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讓農民工在城市住下來,讓他們變成城市勞動者,享受與原來城市居民一樣的權利。未來我們的社會經濟體制理順以后,還會有城市郊區農民在城市中心兼業的現象,但已經不會存在現在意義上的農民工。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一個過程,需要漸進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漸進改革不是患得患失、不思進取。我們要充分感受來自農民工群體要求改善就業條件和生活環境的壓力,努力滿足農民工群體的要求,把工作做得更快更好,以加速最終工作目標的實現。
解決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的可以多管齊下,而更為積極的辦法是通過民主政治的機制傾聽農民工的呼聲,將他們的意見反映到我們的立法機關,以法制途徑確立行動方案。目前,在我們各級立法機關中還缺乏代表農民工群體的人民代表,更缺乏實際代表廣大農民的人民代表。這種情形不利于立法工作反映農民工群體的利益要求,需要認真加以改進。
通過民主政治的辦法維護農民工權益,要遵循政治活動的規模,不能搞不切實際的浪漫主義。擴大農民工群體的參政議政權利,我們不應是簡單將幾個農民工直接送到人民代表大會做代表,而是要培育維護農民工權益的組織(目前已經有城市在農民工中建立工會組織),由這些組織產生出優秀的從政人才,使他們在當選人民代表以后反映農民工的呼聲?;蛘?,我們也可以要求從相關階層中產生的人民代表關注農民工事務,由他們到農民工群體中做調查研究,將農民工的合理意見轉化為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最終形成國家的法律文件。
通過民主政治的辦法維護農民工權益,不是憑借一個命令、一個文件可以簡單做到的,需要有許多配套改革措施。目前,我國農民工群體有很大的流動性,他們不是城市戶籍居民,在城市沒有選舉權。農民工常年在外,也很少參加家鄉人民代表的選舉。這樣,農民工群體就很難通過自己的選票來影響人民代表的政治意見。在我國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鄉鎮,外來農民工的人數甚至超過了當地人口,但他們仍然沒有選舉權。在城鄉戶籍制度改革沒有獲得突破的時候,能否在農民工選舉權的改革方面先走一步,允許農民工依照一定規則參加工作地的民主選舉活動?或者,在我們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能否在審議有關農民工權益保障的法律或法規時,舉行主要由農民工參加的聽證會,以充分聽取農民工的意見?我們認為,這些事情都可以嘗試去做,以取得經驗,創新性地推動農民工問題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