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8月5日,鄧果收到的一封郵件,讓鄧果團隊送了一口氣。美國一位網友在看到“蘋果皮”后發來郵件說,美國國會圖書館已通過相關的法案,“蘋果皮”可能是合法的。
據記者了解,根據美國政府1998年頒布的《數字千年版權法》,如果企業使用技術手段保護自己作品不被非授權使用,用戶破解這些手段即為非法,蘋果公司的“不開放”原則也得到了該法案的保護。但就在今年7月末,負責審查該條例的美國國會圖書館宣布了幾項可以得到豁免的例外,只要不以侵犯著作權為目的的繞過技術控制,就不會遭受相關法律的禁止,也就是說以上常見的軟件“越獄”行為極有可能首先享有豁免權。
但從記者查閱的資料顯示,幾項豁免的內容主要已軟件為主,而“蘋果皮”幾乎是在硬件領域“越獄”,極可能不屬于美國國會圖書館豁免的范圍。
廣東著名知識產權律師,廣東力詮律師事務所律師湯喜友對本網表示,如果產品破壞蘋果iPod Touch原有設計,進行改裝或仿制,并以蘋果品牌銷售,便屬于典型侵權。但從目前網絡提供的資料看,“蘋果皮”獨立于蘋果iPod Touch,同時也未冒充蘋果品牌進行銷售,并不屬于以上典型知識產權侵權。“但和蘋果iPod Touch配套,可看作是將蘋果產品作為主要成分,因此也不排除侵權可能?!睖灿逊治?,中美知識產權領域法律存在差異,要判斷“蘋果皮”是否侵權是個復雜的問題,還需勘察具體技術細節。
對于風投,鄧果和他的合作伙伴已經做好了“兩手準備”。目前已有一些加工廠的老板表示對這個產品感興趣,愿意提供資金支持,并從銷售中提取一定分成。鄧果也表示,如果風投最終進入,將新注冊一家公司來主打“蘋果皮”產品。
在試用的過程中,用戶也反映了一些問題,諸如不能支持攝像頭,無法使用GPRS等。鄧果表示,等資金充足,還對極大對研發的投入,今后還會開發出雙卡雙待的“蘋果皮”。
對于“蘋果皮”的前景,鄧果表示“說不清楚”,但蘋果皮受到熱捧已是不爭事實。有行業人士分析說,一款8G版的iPod Touch 3代價格差不多1350元,套上蘋果皮當價格4千左右的iPhone 3GS,這個差價便是“蘋果皮”的存在價值。如果“蘋果皮”能夠大面積推廣,甚至可能導致iPhone對價格進行調整。
(本網記者申興對本文亦有貢獻)
- “蘋果皮”銷量過千 創意是否侵權為投資者顧慮 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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