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9時許,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發生一起暴力襲警案,28歲的北京青年楊佳因對9個月前在上海受到閘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盤查及公安機關對其投訴的處理情況不滿,闖入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大樓。沒有經過任何專業訓練的楊佳,拿著剔骨刀,從1樓到21樓,砍死砍傷10名民警。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0月2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楊佳襲警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楊佳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1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命令,對楊佳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