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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8
    王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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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東京:提高勞動報酬有待政府出重拳

    有朋友說我是堅定的減稅派,我承認。說來也是,近兩年關于減稅的文章我一連寫了五篇,外界這樣看我不足為怪。上月底在西安參加全國黨校經濟學年會,廣東黨校張長生教授發言力主提高“兩個比重”(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分配中的比重與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聽來言之成理,我贊成??杉毾胫?,又覺得此事非同小可,操作起來會有相當難度。不是不可以做到,而是要看政府到底會怎樣做。

    早在10多年前,中央也曾強調要提高“兩個比重”,不過此“比重”非彼“比重”,當時中央說的,一是提高財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二是提高中央財政收入在全國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中央要堅持那樣做,自有中央的道理,于今回顧,原因大概是市場體制建立之初,各地有點自行其是的苗頭,為強化中央權威,當年朱镕基總理說,必須多收稅,而且大頭集中于中央。如此一來,地方上項目就得向中央財政要錢,中央若不同意,地方項目就上不了。

    對朱總理這一招怎么看?評價一項政策,我想總不能脫離當時政策出臺的背景,而且經濟與政治也不能完全分開。在中央黨校任教多年,我當然理解朱總理要將稅收多集中于中央的用意。當時體制正在轉軌,市場體制未確立,再加上地方政府有投資沖動,若中央不在宏觀上加以掌控,任由各地八仙過海,待以時日,重復建設的局面怕是難以收拾??陀^而論,當年中央提高“兩個比重”對治理重復建設與應對亞洲金融危機皆功不可沒,應該說做得對。

    然而時過境遷,今天的情形已大不同于以往。單看財政收入,回溯15年,1992年的財政收入僅3483億元,一直1998年才接近1萬億。之后便一路快馬加鞭,近10年財政收入增長了6倍,2002年為2萬億,2006年就接近4萬億,去年則超過了6萬億。對這個現象怎么看?若問財政部官員,他們一定說好;而我的看法不同,是喜憂參半。所以“喜”,是因為財政有了錢,政府就能改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而所以“憂”,則是擔心財政收入過快增長會擠占企業與居民收入。

    也是巧得很,正寫此文,我忽然看到一份資料,前不久財政部有官員重申,中國當下的稅負并不重,且低于國際平均水平。他們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7)》公布的數據,計算出全部51個國家的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平均為40.6%,21個工業化國家平均為45.3%,30個發展中國家平均為35.9%。而2007年,中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不過30%,于是判斷說,中國財政收入在GDP中占比不算高,不僅低于發達國家,而且也低于一般發展中國家。

    是的,若從數字看確實如此。不過往深處想,卻有兩個疑點:第一是關于中國的GDP。路人皆知,我們的GDP有水分,雖然水分是多少說不情,但有水分則無疑問。這是說,我們的GDP被人為地夸大了。財政收入作分子沒水分,而作分母的GDP卻含水分,這樣財政收入在GDP中的占比當然會低。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不能拿我們的數字簡單地跟人家比。另有一點,是從GDP與財政收入的比較看,2007年GDP增長11%;而財政收入增長30%,后者已是前者的三倍,如此再說我們稅負不重怎么解釋?

    我無意挑起爭論,其實也不必爭論。前年召開黨的十七大,中央就已一錘定音,并明確說“要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要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白紙黑字寫得清楚,勿庸置疑。眼下真正應該研究的,是如何提高這“兩個比重”。說過多次,中央的決定是大政方針,是方向,最終落實還得靠政府的政策,若只有“方針”而無政策,“方針”也就成為一紙空文。所以當務之急不是去爭論要不要提高“兩個比重”,而是政府到底該怎么做。

    關于提高“兩個比重”,兩年前我就分別寫過文章,今天觀點仍不變。不過最近我發現,提高“兩個比重”說的其實是一回事。試想一下,若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行嗎?當然可以通過減個稅,但減個稅照顧的只是中高收入者,若勞動報酬比重不提高,居民收入不可能普遍提高。這樣看,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關鍵是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沒有這個前提,舍本逐末,一切都是空談。

    可難題在于,要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就得減少其它收入的比重。因為企業初次分配是將收入分成了三塊:工資、利潤與稅金。若勞動收入(工資)比重提高,其它兩項的比重就得下調,別無他法,不可能三全其美。那么究竟減那一項呢?思前想后,我覺得應該減稅收。危急當前,當下大多企業皆苦苦支撐,若讓工資擠利潤,無疑是逼企業破產關門,有前車之鑒,據說去年倒閉的中小企業就達6萬多家。有人說,那是因為新勞動法提高了最低工資,可我認為,錯并不在新勞動法,而是政府未先行減稅。

    可以肯定,只要政府減稅,加上有最低工資標準的協助,勞動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必可提高,而國民收入分配也必將逐步向居民個人傾斜。所幸的是,國務院年初已啟動結構性減稅,大快人心!只可惜,力度還是小了些。既然中央有意提高兩個比重,而成敗在此一舉,不知政府能否再出一回重拳?

     

     

    (文章來源: 09年9月14日   鳳凰網財經 )

    (作者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部主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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