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高考改革須超越利益集團
這些年來,社會對改革高考制度的呼聲日益增多。2009年高考結束之際,民辦非營利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立即推出其“民間版”高考改革方案:國家建立以統一考試為基礎的多軌道、多樣化的考試,讓學生可以自主選擇考試,而且像西方學生一樣同時收到多所高校的錄取通知書,自由選擇就讀的學校。(《新京報》6月14日)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教育主管部門就一直在探索高考改革,有些措施的力度還比較大。如今年全國有11個省份進行了新課改高考,采用“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綜合評價”的錄取標準。這相對于已實行多年的“3加X”考試,在某種程度上“打破了一考定終身”。盡管如此,高考改革并沒有邁出實質性步伐。上述改革的所謂“三位一體”錄取,仍是將原來的高考科目拆分與重組,但集中錄取制并沒有變,學生與高中仍以分數為最高奮斗目標。
據說“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高考改革方案一要“以學生為本”,二要促進教育公平。果真如此,就不僅僅是改革考試和錄取方式,更要緊的是對現行高考制度來一個較徹底的變革,特別是讓高校與學生各自享有更大地自主招生權與學校選擇權。
現在來看,這樣的深入改革不僅牽涉到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的理念,更存在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美國學者奧爾森在《國家的興衰》一書中說,任何一個國家只要有足夠長時間的政治穩定,就會出現特殊利益集團,而且,它們會變得越來越明白、成熟、有技巧。然后它們就會對這個國家最重要的公共政策,如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政治機器等,尤其是行政和法律,會越來越知道該怎樣操縱,懂得在操縱時怎樣找到好的理由。
從上世紀80年代起,尤其是實行市場經濟后,社會也把市場經濟的一套交換方式帶入公共領域,一些掌握資源的權力和公共服務部門,逐漸形成了自身的利益,在一些行業和領域,特殊利益群體也開始形成和發育。
教育領域的特殊利益群體主要有三個,首先是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大到教育方針、政策、規劃、經費和紀律等,小到高考內容、教材、大綱、教師資格、專業設置、各種評比等,都由他們決定;甚至,本應屬于高校和學校內部的事情,教育主管部門也要插手。這里的很多環節,都存在著謀取部門和個人利益的空間。
其次,名牌學校及其教師也是一個重要的利益群體。在目前優質教育資源還很稀缺的情況下,他們能輕而易舉地將此公共資源變為自己的特殊利益。各種各樣的擇校費就是將錢學交易合法化、制度化。
在這樣的教育體制下,進入“名牌學?!?、享受“優質教育”,成為學生家庭背景和經濟能力的競爭。因此,那些竭力維護“名牌學?!碧厥獾匚?、能便捷享用這一資源的權勢階層和富裕家庭,就是教育領域的第三個利益群體。
這還只是一個大概的分析。教育領域的特殊利益群體,不僅壟斷了教育領域幾乎所有的權力和資源,甚至也掌握了社會的大部分財富和資源。雖然在這三者間也有一些矛盾和沖突,但在保護自身利益、享受優質教育這一點上,他們的訴求是一致的。要撼動這個利益鏈條,談何容易。
高考改革要向公平和公正的方向邁出實質性步伐,改革者就必須拿出大氣魄,超越利益集團的羈絆,否則,改革就只能在原點踏步。
(文章來源:09年6月17日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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