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鄉鎮企業的轉型發展問題
內容提要: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曾有效地支撐了農村改革和發展的輝煌。但是,由于內部條件和發展環境的重大變化,近年來,鄉鎮企業已成為過渡時期的過渡現象,對鄉鎮企業地位作用的評價必須與時俱進,鄉鎮企業亟待更名;必須從戰略的高度,重視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轉型問題。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成為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力量;鄉鎮企業在推動城鄉改革、實行工業反哺農業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先導作用。鄉鎮企業的迅速崛起,不僅開拓了農民增收就業的渠道,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和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增加;還帶動了農村企業家階層的崛起和農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發展模式的轉變。但是,近年來,對鄉鎮企業發展的懷疑情緒迅速蔓延,鄉鎮企業的政策地位不斷下降,甚至鄉鎮企業的管理機構也被大量撤并,鄉鎮企業已經進入改革開放以來空前艱難的發展時期。面對鄉鎮企業外部環境和發展階段的重大變化,重新審視鄉鎮企業的發展定位,從戰略高度重視其轉型發展問題,越來越成為時代的要求。
一、鄉鎮企業是個過渡時期的過渡現象
鄉鎮企業是特定體制背景的產物。許多專家將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歸結為城鄉二元結構,并據此斷言:在我國,既然短期內難以根本消除城鄉二元結構,鄉鎮企業就有存在和發展的合理性。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值得進一步推敲。城鄉二元結構是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但卻并非充分條件。僅僅存在城鄉二元結構,鄉鎮企業還未必能夠形成和發展。否則,就很難解釋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發展中國家存在城鄉二元結構,但卻只有我國出現了鄉鎮企業。
對于城鄉二元結構,理論界有不同的解釋?;煜煌愋偷某青l二元結構,并據此討論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條件,有可能得出似是而非的結論。城鄉二元結構作為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條件,主要不是經濟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而是政策和體制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所謂經濟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即以現代工業為主導的城市經濟和以傳統農業為主導的農村經濟。這是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所共有的。所謂政策和體制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泛泛地說是重工輕農、重城輕鄉的宏觀政策和體制;但更為準確地說,是指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開始有所松動、但尚未受到根本動搖,城鄉之間的資源、要素和產權流動仍然面臨重重限制,國有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直接參與度較高且主要居于城市、主要采取國有獨資形式的背景下,國家對國有企業的經營實行部分控制,并通過對主要資源、要素的計劃配置,甚至在部分領域對非國有企業的市場準入限制,實行對國有企業發展的重點傾斜和優先支持。只有這種政策和體制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才是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充分條件。為什么說鄉鎮企業是在計劃經濟體制和城鄉分割背景下,廣大農民為分享工業化的成果,主要依靠市場力量和計劃外空間所進行的制度創新?為什么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鄉鎮企業逐步迎來了大發展的春天?為什么說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在以國家為主導的城市工業化之外,又開辟出了一條以農民或農村集體為主體的農村工業化道路?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都與此相關。
近年來,隨著科學發展觀的確立,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將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著手解決宏觀政策中重工輕農、重城輕鄉的問題,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特別是隨著市場化改革的全面深入推進,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受到根本動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市場機制已經逐步成為影響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機制;城鄉之間資源、要素和產權流動的體制障礙,開始得到明顯消除。由于國有企業的產權多元化和民營化改革已經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國有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直接參與度已經大為下降,不同類型經濟平等發展、共同發展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因此,從發展環境來看,鄉鎮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合理性已經逐步消失。
與此同時,第一,隨著鄉鎮企業經營領域的拓展,傳統意義上的以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投資為主的鄉鎮企業,其經營領域已不再局限于農村,越來越多的鄉鎮企業進入城市后已逐步融入城市。第二,隨著城市企業甚至外資在農村投資領域的拓展,農村企業也日益突破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投資為主的局限。第三,特別是隨著鄉鎮企業產權改革的深入推進和民營經濟的迅速崛起,鄉鎮企業的產權形式和所有制構成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混合所有制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或者說民營經濟已經成為農村企業或鄉鎮企業的主體。第四,由于外部市場環境和內在發展階段的重大變化,鄉鎮企業已經進入加快分化重組的新階段,日益成為具有高度異質性的群體,亟需加強分類指導:少數鄉鎮企業融入現代工業體系的進程不斷加快,逐步實現了規?;?、現代化和國際化,與城市企業和一般企業的界限也越來越模糊;多數鄉鎮企業仍然是經營規模小,產業層次、技術水平和盈利能力低,企業素質、競爭能力和發展后勁弱,具有農村企業或農村中小企業的一般特征。傳統的鄉鎮企業,其內涵是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各類企業;其外延包括鄉辦、村辦、聯戶辦和個體企業。從上述4方面可見,傳統的鄉鎮企業無論是內涵還是外延,都已經囊括不了鄉鎮企業甚至農村企業發展的實際。
可見,無論是從外部環境來看,還是從內部發展實踐來看,鄉鎮企業都是過渡時期的過渡現象,鄉鎮企業的名稱已經過時。
二、對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地位作用的評價必須與時俱進
鄉鎮企業是過渡時期的過渡現象,但這是否意味著鄉鎮企業所對應的那部分企業已經無足輕重呢?對此進行簡單的肯定或否定,都可能失之武斷。有人列舉鄉鎮企業的歷史作用,包括對改革開放的歷史貢獻,甚至搬出特定歷史時期領導人對鄉鎮企業地位作用的評價,來論證鄉鎮企業今后的作用,證明今后仍應繼續重視鄉鎮企業的發展。細加推敲,這種論證邏輯是站不住腳的,很難令人信服。道理很簡單:任何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依托于特定的歷史條件;鄉鎮企業的過去說明不了其未來,歷史作用和感恩情節固然美好,但如果局限于此,就難以超越過去,實現發展。由于外部發展環境和自身發展階段的重大變化,鄉鎮企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會發生變化。鄉鎮企業的部分歷史作用已經明顯減弱或趨于消失,如鄉鎮企業相對于國有企業的機制優勢和對國有企業改革的先導示范作用。在新的發展環境和發展階段下,鄉鎮企業的部分歷史作用仍然比較重要,但卻已經逐步喪失其獨特性,或正以新的面貌出現。如從現實和戰略上看,鄉鎮企業所對應的那部分企業在促進農民增收就業、發展縣域經濟、增加縣鄉財政收入等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仍然是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和城市支持農村的重要載體。
更為重要的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鄉鎮企業所對應的大部分企業,特別是農村企業或農村中小企業,還可以發揮新的、重要的獨特作用。近年來,盡管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的環境已經開始改善,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民工外出就業、生存、發展和子女受教育的環境仍難以根本改觀,相關歧視性待遇仍嚴重影響農民工及其家庭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甚至妨礙家庭和社會的穩定。不僅如此,隨著農業勞動力異地轉移的迅速發展,在越來越多的農村地區,農村經濟空心化、農業勞動力老弱化和留守兒童、家庭穩定、社會治安、養老等問題迅速凸顯,開始對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全面小康建設、新農村建設,形成嚴重的負面影響。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固然有城市和發達地區高收入、多發展機會的拉動作用,也與農村(中?。┢髽I的發展不足密切相關。盡管從中長期的角度看,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將是不斷增強的趨勢;但至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通過發展農村(中?。┢髽I,來吸收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有利于維護農民的身心健康和農村穩定、規避異地轉移引發的諸多問題。因此,對農村(中?。┢髽I的發展,需要給予足夠重視。
可見,鄉鎮企業的名稱已經過時,并不意味著鄉鎮企業所對應的大部分企業已經無足輕重。恰恰相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下,鄉鎮企業所對應的大部分企業仍然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甚至比較獨特的重要作用。如果過度迷戀鄉鎮企業的歷史作用,就可能導致對于鄉鎮企業中的大部分企業,特別是農村(中?。┢髽I在新形勢下的獨特作用視而不見,從而影響對其地位作用的科學評價、對其發展的科學定位。在新的發展階段和發展形勢下,對于鄉鎮企業或農村(中小企業)地位作用的評價,必須與時俱進!
三、鄉鎮企業亟待更名
基于前文分析,鄉鎮企業已經成為具有高度異質性的群體,其作為群體的共性特征已經迅速淡化,喪失了作為獨特的企業形態的合理性。繼續沿用傳統的鄉鎮企業概念,已經越來越難以指導其發展的實際。因此,將鄉鎮企業更名,有利于加強對其發展過程的分類指導,是促進其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要求。為了更好地發揮相關企業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作用,對于鄉鎮企業的更名,應該基于鄉鎮企業高度分化的實際,突出重點,有所取舍,突出其作為群體在內部的同質性和與外部的差異性。據此,我們認為,當前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企業,特別是農村中小企業,是比較恰當的。
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企業,旨在強調農村企業與城市企業的差異性,有利于體現“在指導方針、政策措施上注重加強薄弱環節,特別要重視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政策精神。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中小企業,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從國際經驗來看,農村中小企業在解決民生問題、推進全面小康和和諧社會建設方面,具有獨特作用;二是近年來農村中小企業作為群體的共性特征已經迅速凸顯。這種共性特征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一是作為中小企業的共性特征,如中小企業的弱質性、在經濟改革和發展中的特殊作用。二是作為農村中小企業的共性特征,也是農村中小企業區別于一般中小企業的特殊性。但是,無論是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企業,還是農村中小企業,也都面臨一些問題。比如,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加快推進,許多發達地區的城鄉邊界已經日益模糊,許多農村企業與城市企業的差異性也不顯著,通過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企業,突出農村企業與城市企業的差異性,有無多大實質意義?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中小企業,也涉及到如何科學地認識農村中小企業區別于一般中小企業的特殊性。兩種更名方式,還涉及到相關管理體制問題。如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企業,涉及到農業部內部現有的鄉鎮企業局與產業化辦公室、經管司的職能分工問題。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中小企業,涉及到如何協調處理國家發改委和農業部相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的分工協作問題。權衡利弊和處理相關問題的難易,我們優先建議將鄉鎮企業更名為農村中小企業,也不反對更名為農村企業。
四、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轉型問題
對鄉鎮企業更名,只是促進相關企業發展,更好地發揮其重要作用的第一步。更為重要的是,從戰略的高度重視其發展政策的轉型問題,為促進其轉型發展創造條件。當前,我國正處于戰略機遇與矛盾凸顯并存的關鍵時期,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和現代化加快推進的背景下,如果繼續沿用傳統的鄉鎮企業發展思路和政策模式,不僅難以促進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的發展,還會導致其發展道路越走越窄,甚至會放大傳統發展模式下鄉鎮企業發展所引發的問題與困難。近年來,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迅速凸顯,要素成本提高且要素可得性下降,“地荒”、“油荒”、“電荒”、“資金荒”和“民工荒”等問題突出,支撐其發展和產業升級的創新力量發育不足等,都與支持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發展的政策轉型滯后密切相關。政策轉型的滯后,不僅加劇了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服務體系建設的滯后;還導致國家或區域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運轉,難以有效地惠及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
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要求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導入轉型發展的軌道。這種轉型發展不僅包括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產業(產品)結構升級;更包括增長方式和發展模式的轉型,借此促進發展過程的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促進發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大眾、改善民生。在全國乃至不同類型地區的新農村建設和和諧社會構建中,農村(中?。┢髽I的發展尚面臨哪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困難和長期問題?如何通過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重新定位和政策導向的階段性轉變,為解決其現行困難和問題,更好地貫徹科學發展觀,發揮農村(中?。┢髽I的重要作用創造條件?在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甚至深化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目標和形成機制應該作何調整?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的階段?!笆晃濉币巹澮呀浢鞔_提出,要將城市群作為推進城市化的主體形態。在此背景下,應該怎樣通過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轉型,為其更好地承接城市群、大中城市甚至城市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創造條件?怎樣更好地解決農村(中?。┢髽I政策地位邊緣化和區域政策“一刀切”的問題,加強其發展過程中的分類指導,增進其與大企業或城市中小企業的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關系,進而促進城鄉和區域發展的協調?
更具體地說,應該怎樣通過農村(中?。┢髽I發展政策的轉型,健全支持農村(中?。┢髽I的政策和服務體系,促進其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長方式轉變,或與發展現代農業結合起來?怎樣才能促進更多的農村(中?。┢髽I向“專、精、特”方向發展,甚至成為“隱形冠軍”;或促進其成群結網,平穩有序有效地融入現代產業體系?支持農村(中?。┢髽I的政策轉型,必然從供求兩方面深刻影響到農村(中?。┢髽I服務體系的建設。那么,如何利用農村(中?。┢髽I政策轉型的成果,促進國家或區域層面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更好地惠及農村(中?。┢髽I,實現城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有序對接?對于諸如此類的問題加強研究,更好地促進農村(中?。┢髽I的政策轉型,為更好地發揮農村(中?。┢髽I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作用創造條件,已經成為促進鄉鎮企業或農村(中?。┢髽I發展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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