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ENGLISH
    當前位置:首 頁 > 2008兩會專題 > 兩會現場

    陳忠林:許霆案一審量刑過重 背離法律基本精神

        
    作者:馬國川
    發布日期:2008-03-09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馬國川 "許霆案在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顯然是太重,”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3月8日下午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他認為這種判法是背離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也違背了法律的具體規定。

    許霆案現在已經進入二審程序,許多法學家都對該案表示關注。作為研究刑法的專家,全國人大代表陳忠林也對該案發表了自己的見解,“為何判決后,網上評論出現一邊倒,都認為量刑過重?一個常理,如果這件事讓其他人碰到,必然會有許霆相同的行為,人幾乎都會怎樣做,屬于正常人的動機。這就屬于酌定情節,法官為什么不考慮這個酌定情節而拘泥于刑法第264條關于‘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規定,判處許霆無期徒刑呢?”

    在陳忠林看來,法律應該是人民的法律,是人民認同的法律,當我們人民不認同這個結果的時候,這個判決從道理上來講就有問題。

    陳忠林說,刑法里規定,即使沒有法定的從輕情節,也可以在法定的情形下量刑,條件就是要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他看來,許霆最多判10年就夠了。

    發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經濟觀察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 姓名:
    * 郵箱:
    * 昵稱:
    *姓名和Email為保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