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體操競賽規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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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體操
男子一套動作在70秒內完成,女子在90秒內完成。自由體操成套動作的編排要充分利用整個場地。女子自由體操要有音樂伴奏。運動員必須雙腿并攏、靜立于自由體操場地內,然后開始做成套動作。成套動作的評分從運動員腳的第一個動作開始。運動員可以踩場地邊線,但不能過線。當出界情況發生時,司線員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裁判組負責人,裁判組負責人從最后得分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一只腳或一只手出界扣0.1分;
雙腳、雙手、一只腳和一只手或身體任何其它部位出界,扣0.30分;
動作直接落在界外,扣0.50分;
動作在界外開始,沒有難度價值。
鞍 馬
現代鞍馬成套動作的主要特征是利用鞍馬的所有規定部位,用不同的支撐姿勢完成不同的全旋擺動動作(分腿或并腿)、單腿擺動和(或)交叉。允許有經手倒立加轉體或不轉體的動作,所有動作必須用擺動完成,不能有絲毫的停頓,不允許有力量動作或靜止動作。
運動員必須從站立姿勢開始,允許做第一個動作時走上一步或跳起撐鞍馬。動作評分從運動員的手撐鞍馬開始。
吊 環
一套吊環動作應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擺動、力量和靜止部分組成。這些動作之間的連接是通過懸垂、經過或成支撐,經過或成手倒立來完成的,以直臂完成動作為主。由擺動到靜止力量或由靜止力量到擺動的過渡是當代吊環項目的顯著特點。環帶不允許擺動和交叉。
評分從運動員腳離地做第一個動作開始。運動員可從靜止站立跳起開始比賽,或在教練員的幫助下成雙手握環懸垂雙腿并攏的良好靜止姿勢開始比賽。不允許教練員幫助運動員起擺。
跳 馬
男女運動員跳馬的助跑距離最長為25米。所有跳馬動作必須通過用手推撐跳馬來完成。第一次跳馬結束后,運動員應立即返回到開始位置,出示信號后,再進行第二次試跳。
以男子跳馬為例,運動員在資格賽、團體決賽和全能決賽中必須完成一個跳馬動作。想獲得跳馬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在資格賽中必須跳兩個動作,這兩個動作必須是不同結構組的動作,而且第二騰空動作不能相同。
在完成每一次跳馬動作之前,運動員必須向A組裁判員顯示該動作在規則中對應的動作號碼。號碼顯示牌可由他人幫助完成,出現顯示錯誤時不對運動員進行處罰。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則A組裁判員和B組裁判員出示零分:
①運動員有助跑,踩了助跳板和/或觸及馬而沒有做動作;
②助跑中斷,運動員返回第二次助跑,所跳的動作極差以至無法辨認或腳蹬馬;
③運動員兩次撐馬,即單臂或雙臂;運動員跳過沒有支撐過程,即兩手都沒有觸馬;
④運動員沒有用腳先落地,這意味著至少有一只腳必須在身體其它部分之前接觸墊子;
⑤運動員故意側向落地;
⑥運動員跳了禁止使用的動作(分腿,第一騰空空翻,上板前做了禁止動作);
⑦在資格賽中,運動員想獲得單項決賽資格及在單項決賽中,運動員在第二跳時,重復第一跳的動作。
雙 杠
現代雙杠動作主要由擺動動作和飛行動作組成,并通過支撐和懸垂動作的變化來反映運動員在該項目上的能力。
運動員做雙杠上法或動作開始前的助跑,必須從雙腿并攏站立姿勢開始。運動員單手或雙手一接觸杠子,則表示動作開始,雙腳離地開始評分。做上法時擺動一條腿、邁一步是不允許的,即雙腳必須同時離地。做上法時,允許在常規落地墊上放置踏跳板。
單 杠
一套現代單杠動作是運動員運用各種握法,流暢地完成半徑長短不同的擺動、轉體和飛行動作。
運動員必須從雙腿并攏靜立或加助跑,跳起抓杠或由別人幫助上杠;上杠后身體靜止或懸垂擺動,但要保持良好的姿態。評分從運動員離開地面開始。
高低杠
裁判員對高低杠成套動作的評分是由運動員從踏板或墊子起跳開始(不允許在踏板下增加支撐物)。如運動員在上法助跑中出錯、未接觸踏板、器械,或未跑到器械下面,允許第二次助跑。
運動員掉下器械到重新上器械(男子鞍馬、吊環、雙杠、單杠相同)繼續做動作前,允許有30秒間斷。如果運動員未能在30秒時限內重新上器械,則判定成套動作終止。
平衡木
一套平衡木動作的時間不能超過1分30秒。計時從運動員踏板起跳或墊子起跳開始,當運動員結束平衡木成套動作接觸墊子時停表。當規定時間剩10秒時給第一次信號,90秒時給第二次信號。如果在第二次信號響時下法落地,不扣分。如果在第二次信號響后下法落地,將對成套動作超時判定予以扣分:
2秒或更少 扣 0.10分
多于2秒 扣 0.30分
運動員從器械上掉下,成套動作被中斷,允許有10秒的間斷時間,間斷時間不計算在成套動作的總時間內。如果運動員未能在10秒時限內重新上平衡木,則成套動作終止
(競賽規則資料來源于奧運會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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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運賽艇競賽規則 | 2008-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