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媒體財經要聞(080523)(1)
《中國證券報》
保險應該怎樣承保地震等巨災責任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風險防護屏障應該依次是個人和企業自身、保險、社會援助,最后才是政府,政府的角色是風險的最后承擔者,大量的損失應該用市場化經濟手段向保險公司轉嫁。
首先,保險賠付是不是太少了?原因何在?
保監會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5月18日,保險業共接到地震相關保險報案10萬件,已支付賠款1462.9萬元。其中,人壽保險接報案462件,被保險人死亡492人,已支付賠款424.7萬元;健康保險接報案424件,涉及被保險人400人,已支付賠款8.2萬元;意外傷害保險接報案5922件,被保險人死亡3827人,傷殘2480人,已支付賠款717.4萬元。企業財產保險接報案1667件,已支付賠款165.5萬元;家庭財產保險接報案8.92萬件,已支付賠款5萬元;機動車輛保險接報案2265件,已支付賠款4萬元;農業保險接報案143件,已支付賠款1.49萬元。不少人對此統計數據持不解態度,一是認為每件報案支付賠款很低,甚至出現認為家財險賠付額平均不足1元的誤讀。二是認為賠款總數實在太少,相對于地震的損失可謂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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