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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名人俱樂部會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華商名人俱樂部(英文名稱:Chinese Business Elite Club)隸屬于經濟觀察報社,受其直接領導與管理。
第二條 華商名人俱樂部是以《經濟觀察報》為依托,在報社的高端讀者中吸納有良好教育背景及高素質的商務人士加入,嚴格審核會員資格。
第三條 華商名人俱樂部匯聚全球華人商務精英,通過高品質、高品位的活動,促進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外界間的溝通、交流。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資格
一、 訂閱《經濟觀察報》的讀者;
二、 年齡為30歲(含30歲)以上,5年(含5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 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
四、 在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擔任要職;
五、 按規定填寫會員申請表(詳見附表);
六、 同意本俱樂部章程。
第五條 會員權利
一、 享有俱樂部舉辦高爾夫賽事活動的參與權。
二、 享有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國內外高爾夫旅游活動的權利。
三、 享有參加俱樂部舉辦的高爾夫沙龍活動的權利。
四、 享有參加俱樂部組織的高爾夫培訓活動或課程的權利。
五、 享有獲得俱樂部活動信息的權利。
六、 參加俱樂部活動享有會員專屬的優惠價格。
七、 逐步推出的其他活動。
第六條 會員義務
一、 會員須遵守俱樂部章程,維護俱樂部利益,積極參加俱樂部活動。
二、 遵守舉辦地的場地各種規定。
第七條 會員資格延續及終止
一、 俱樂部會員資格是建立在《經濟觀察報》讀者基礎之上的,每年須接受一次新的資格審查,方可延續會員資格。
二、 會員有重大犯罪事實受到法律制裁,或嚴重損害本俱樂部利益,或拒不履行會員義務勸解無效的俱樂部有權取消其當年會員資格,,并酌情考慮其下一年會員資格。
第八條 隱私保護
本俱樂部充分尊重會員隱私,對會員資料予以妥善保管及保密,未經會員授權不得公
開或透露其注冊資料及保存在俱樂部中的非公開內容。但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為維護
會員個人權益和社會公眾安全、公共秩序的需要、及其他相關法定情形下除外。
第九條 注意事項
一、 會員聯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在第一時間通知本俱樂部,以便本俱樂部繼續為會員提供服務。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會員加入本俱樂部,即視為同意本章程的規定。
第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修改權屬華商名人俱樂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