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頤
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法律工作者的觀點受到嚴厲批判,他們的命運則更為嚴酷。
楊兆龍被打成右派后不久又被捕入獄,被判無期徒刑,于1975年才被“特赦”出獄,回原籍務農,于1979年病逝。命運的確殘酷,去世不到一年,楊在1980年被平反。楊的夫人沙溯原本是上海第一師范學校的老師,在“文革”中不堪迫害,自殺身亡。楊兆龍的大兒子被打成右派后送去勞教,小兒子也被打成右派,并被判刑入獄。楊的女兒也深受牽連,女婿陸錦碧被打成右派后送青?!皠诟摹?,在“文革”又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被判死刑,幸賴當時青海高法院長認為此系冤案,改判徒刑二十年,于1983年始獲徹底平反。楊的外甥家在農村,也受牽連,被監督勞動,楊的一些學生也未能幸免……除楊妻早逝未受牽連外,楊氏一門,可謂無一幸免。
被打成右派、接受了半年“批斗”之后,已年過半百的何濟翔先生被“勞教”,這一“勞教”就是二十年喪失自由!因為幾年后被“解除勞教”,但仍屬在農場就業的“教養分子”,“不過改名為‘就業人員’,實際與勞教一無區別”,仍然要強迫勞動,“仍然過著囚徒般的生活——主要是沒有人身自由,假若逃跑還要被捉回來”(《滬上法治夢》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第79頁)。這二十年中,他先后在江西鉛山農場、馬當采石場和彭澤芙蓉農場“勞動改造”。在條件惡劣到幾乎是生死臨界之時,人性的本來面目、求生的欲望與智慧,全都毫無掩飾地暴露出來。
極度的饑餓,是他們長期面臨的最大問題,每天要做強體力勞動,而糧食定量非常有限。在那幾年“困難時期”,正常人還食不裹腹,時有餓斃的情況發生,“勞改犯”的情況更可想而知,為了填飽肚子,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劇。挑糧時有人偷吃生米,路過高粱地時生吃高粱米,在田間溪頭許多人帶殼生吃田螺,有人因誤吃一些有毒野果而中毒致死。據說食鹽能充饑,但得到食鹽也并非易事,于是食鹽頓成眾人千方百計追求之物。有次來了一艘運石料的鐵駁船,大約裝過煤和鹽,艙內殘留著一層鹽和煤屑,他們就刮下這些鹽與煤屑的混合物,回來放在容器內灌滿水,沉淀后成為鹽水,然后用這種鹽水煮野草。對他們來說,鹽已成珍物。勞教人員到外面買東西吃,也被認為是“反改造行為”而嚴禁。所以,有人雖有家中匯款,也只能想方設法通過“關系”偶然買到一些食品,因此也只能“偷吃”。
何濟翔寫道,有幾次他托人買來炒黃豆或煮熟的山芋,“然而我是不敢公開吃的,因為這是違紀的事,我還得躲到廁所里,一邊解大便,一邊津津有味地吃?!保ǖ?5頁)有次到山上出工,忽然從一人的褲腳中漏下炒米粉。原來他偷偷搞來一小袋炒米粉無處可放,只有系好吊在褲襠里,不料時間稍長,帶子松動,走長路時米粉便漏了出來,大出洋相。長期的饑餓,使人變得像動物一樣,只要“主人”多給一點兒食物就能激發“積極性”。例如,有次管教干部捧一大盤飯,劃成許多小塊,要幾個強勞力挑擔,挑一擔便賞一小塊飯,一會兒就完成了任務。為了搶飯,還引出了一出殺人悲劇。在馬當采石廠時,勞改隊規定每人完成多少任務加飯多少,完成任務的數字由小組長上報。其中一位小組長非常認真,使該小組人員經常加不到飯,對他恨之入骨,因為能不能加飯是有關活命的大事,便決定謀殺泄憤。一天收工時,該組組員密謀后留下小組長,說是要在工地談話,用石頭把他砸死,然后偽裝成工傷事故,因為時有工傷事故發生。案破后,主犯被判死刑,其他有關人員也判刑不等。被置身叢林之中,叢林法則就在一點一點起作用,人性就一點一點喪失,原始的獸性,則一點一點孳生、膨脹……
然而,非?;恼Q的是,雖然為饑餓鬧出人命,但“饑餓”二字卻不準說出口。每次出工站隊,隊長必問:“吃飽了沒有?”眾人必應聲回答:“吃飽了!”居然無一人敢說沒吃飽,因為說沒吃飽就是“反改造”。對升斗小民來說,如某些人因某種異端思想而被整肅,這種生活還可以過,因為有異端思想的人必竟是少數,而且即便有異端思想者也很容易守口如瓶。而長年忍饑挨餓還不能說餓,這種生活其實是最難過的,因為餓了說沒吃飽是所有人最平常不過、正常不過的反應,這種反應也最難控制,因此所有人時時都處于動輒得咎的處境。作者深深嘆道:“奇哉怪也,說吃不飽也是罪名,天下罪何其多也!”(第65頁)
嚴格的掌控往往需要被管制者的配合才能真正有效,最直接的配合就是告密。有位姓詹的右派長期喜歡告密,頗犯眾怒,卻又無可奈何?!拔母铩敝械囊惶煸谔镩g勞動時,有人哼起“大海航行靠舵手,萬物生長靠太陽”,這位詹姓右派竟一時“失控”說:萬物生長也有不靠太陽的,如韭黃就是,韭黃是“悶”出來的,它的生長就不靠太陽。右派盧某長期受詹的欺負,多次被他打小報告,聽到此言如獲至寶,收工后立即向干部舉報,眾人都作證確實如此,晚飯后馬上開批斗會。何氏回憶當時情景說:“在當時,這是明擺的侮辱和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是現行反革命,按當時的‘公安條例’屬罪大惡極,于是拳腳交加之下,把詹打個半死。我睡在上鋪,斗爭就在我床前進行。他們把我放在床前的木拖鞋也打裂了,可見打得多兇猛?!焙髞碛诌B續批斗了四五天才罷休(第92頁)?;蔚沫h境,造成了人性的畸變。
“文革”期間提出“砸爛公、檢、法”,勞改農場由軍隊和紅衛兵接管。幾乎是一夜之間,農場場長、書記被打成“走資派”,也戴上高帽、手敲銅鑼被紅衛兵押在農場的大路和田埂上游行,口喊:“我是走資派?!蔽羧胀L凜凜看管階下囚者,如今也成被人看管的階下囚,確具諷刺意味?!拔母铩敝须A級斗爭越抓越緊,勞教人員中被打成反革命分子的人越來越多,隨便一句話都可能被“無限上綱”。此時非法刑訊逼供越來越嚴重,“以致一時之間,反革命到處都是,真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少人因刑訊致殘、致死。相對而言,“文革”前對“勞教人員”還有一些規章制度、有一些政策限制,而“文革”中的“砸爛公檢法”連最后一絲一毫的規章制度都沒有了,掌權者確可草菅人命?!拔母铩睕Q不如現在某種“新潮理論”所說,“文革”的目的只是打倒“走資派”、“砸爛公檢法”,是真正的“民主”。
隨著“文革”的結束,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年逾古稀的何濟翔先生終于在1979年初獲得平反。從52歲到73歲,這二十年個人的苦難歲月,其實也是“法治”艱難歷程的象征。
在法制建設漸上軌道的今天,回顧先行者當年的觀點、思想,不能不使人對他們的遠見卓識肅然起敬;而他們的個人經歷,使人們對中國法治之路的艱難歷程有更加真切的感受,也更感“依法治國”的來之不易,值得我們這個社會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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