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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4
    崔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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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籌劃自己有長度的人生

    上一篇 (《之二》)中說到加繆《鼠疫》中的記者朗貝爾,當他弄到了向往已久的離城證時,卻在最后一刻決定留下來,與異邦的人們一道與鼠疫作斗爭。我沒有來得及回答的一個問題是:如何看待朗貝爾先后不同的兩種立場?走與留,都是出于個人的自愿選擇,因而擁有同樣的價值嗎?假如是兩個人分別做出了走與留的不同選擇,他們便僅僅是不同個人的隨意挑揀, “青菜蘿卜,各有所愛”?

    恰逢 《經濟觀察報》轉來了一封讀者來信,其中認為 “自由沒有高低之分,沒有優劣之別,沒有比較高尚的自由,也沒有比較卑鄙的自由”??磥磉@個問題不能回避,需要認真回應。在我眼里,朗貝爾先后不同的選擇,肯定是有高低、輕重的次序之分的,我將選擇 “留下來”看作高貴的和值得贊賞的,但是它在何種意義上是高貴的和值得向往的呢?

    將政治與人生分開

    應該說,與其稱 “自由沒有高低之分”,更確切地說是 “權利”沒有高低之分, “權利”簡單地可以看作由法律來提供保證的 “自由”,是體現在法律框架中的人的自主性。而在法律框架的背后,同時是一個政治框架?,F代政治的基本起點和努力,可以看作使得每一個人擁有平等的權利,即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讓每一個人得到平等地對待,而不論人們在思想、信仰、家庭出身、民族、性別等方面的差異。

    這個起點來之不易。眾所周知,在現代社會之前的社會,主要是按照某種金字塔的原理而建立起來的等級制度,有一部分人被制度性地安排在最底層。比如從前俄國的農奴制,美國有過的種族歧視制度。相關的情況對于我們也不陌生,計劃經濟時代的農民,僅僅是因為出身在農村,便遭遇歧視,在工作權、居住權、醫療養老保險方面受到嚴格限制,所造成的后果迄今仍然非常觸目。

    這套現實中的等級制度,同時需要一套與之相適應的意識形態說辭來保證,金字塔權威們從不放棄向整個社會灌輸推行某種統一的思想秩序,有時候不惜動用武力來完成這件工作。西方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就是按照人們頭腦中的想法來定罪的,有了許多沉痛教訓之后,才有了承認和呼吁 “異端的權利”。某種極端的情況離我們也不遙遠。文革中一些思想略微不同的人們,有些甚至僅僅在日記中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便遭殺戮。因此,在今天,給予每一位不同思想者以相同的權利,解放思想也應包括解放思想者,仍然是我們社會所要完成的工作。

    如果用 “權利”來替代 “自由”,將正在討論的問題僅僅限制在政治及法律的框架之內,那么這位讀者來信所說的,就相應地變成“權利沒有高低之分,沒有優劣之別,沒有比較高尚的權利,也沒有比較卑鄙的權利”,則是可以成立的。一個人為自己選擇當總統還是當詩人或者當一個推銷商,他們選擇的權利及其所帶來的結果,都應該得到平等尊重。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范美忠的逃離與朗貝爾先前選擇離開,都是可以理解的,遠遠不構成對于社會政治及法律秩序的冒犯和挑戰。

    然而,一個社會并不是僅僅依靠政治及法律秩序來維持的。同樣,我們每一個人也不是僅僅停留在社會的這些框架之內,過著一種政治和法律般的生活。一個社會為了尋求解決其成員之間不可避免沖突的途徑 (政治與法律),不可能成為我們個人的生活方式,直接等于我們自己在具體問題上的求解。打個比方來說吧,一個人有戀愛、結婚和離婚的權利,但是他并不能根據這個權利,來決定自己諸如此類的事務,也不能根據這個,來判斷自己的對象是否合適、自己的婚姻是否美滿,以及離婚是否有必要。 “權利”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一個人重要的,還有他自己如何生活。

    即他自己的人生。他希望自己擁有一個什么樣的生活?他如何過上在他自己看來是一種好的生活?這樣的問題,政治與法律不準備提供任何答案,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另謀出路。在這個意義上,僅僅是“政治人”或者 “法律人”,其內涵是匱乏和貧乏的,是那種抽象的權利人。當范美忠在鳳凰衛視上反問“在地震那種情況下,教師有沒有逃跑的權利”時,他僅僅是一個 “政治人”,他所運用的是 “政治語言”。而 “權利”并非我們衡量自身行為的惟一尺度, “權利”語言也并非我們需要學會使用的惟一語言。

    與此相反,記者朗貝爾所采取的則是 “政治”與 “人生”二分法。他沒有因為符合政治 (可以走的權利)的要求,而放棄自己的獨特人生,放棄自己在人生中的追求。他解釋自己留下來的動機時有些語焉不詳,有些吞吞吐吐,這是作者加繆一貫的低調和克制的風格,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從有限的解釋中見出端倪。他說: “如果他走掉,他會感到羞恥,這會影響他對留在外邊的那個人兒的愛情”。其中有關羞恥、有關愛情,都遠在政治之外,它們是朗貝爾自己心中認為十分重要的東西,從而構成了他考慮問題的真實和直接的出發點。

    僅僅是在這個意義上,那位與范美忠在鳳凰衛視上PK的郭松民,至少有一句話是對的,那就是他對范美忠說: “你扳倒了自己的人生”,他所采用的是 “人生立場”。只是這句話不適宜作為公開論辯中的武器,而更適宜作為朋友在私下提醒。另一方面,范美忠的人生道路還很長,不是他曾經說過的一兩句話所能夠決定。

    價值觀是排序的

    迄今我們很少有理直氣壯地談論自己的時刻。從前的人們說: “自己”正是萬惡之源,是一種羞恥的存在,屬于自身的要求欲望正是要加以克制的,因為據說全天下的幸福正是取決于無數個人的泯滅;而現在的人們說——有關個人的生活,那是一樁別人碰不得的私人事務,一個人過一種什么樣的生活,那僅僅是他自己的事情。說來說去,有關個人自己的生活及幸福成了始終不能去碰的禁區,任何人在這個問題上不會得到任何益處,智者仁人們都關心別的事情去了。包括流行一種誤解,認為討論諸如此類的問題,便是一種 “引導”,引導便可能意味著某種 “強制”。實際上,在報紙上的討論,只是發表意見,而非強加于任何個人。

    加繆寫作 《鼠疫》時,也是一個各類 “政治”風起云涌的時期。但是他卻寧愿另辟蹊徑。記者朗貝爾感到的 “羞恥”涉及一個人的道德心,他的道德立場。正是這個道德的維度 (在這一點上,加繆永遠地區別于那些只講目的不惜手段的“革命家”),使得他在 “走”與“留”所攜帶的不同價值含量之間,做了一個高低排序。比較起來,“走”所攜帶的價值更加稀薄和單薄一些,而 “留”所包含的價值則更為深厚和濃烈,后者使得朗貝爾感到更加心安理得,因而更加富有意義。如果我們不帶偏見,一般也會認同朗貝爾這樣一種決定:一種更加符合道德的選擇,更加令人向往和值得稱贊。同理,那些在地震中選擇將安全留給別人的人們,那些做到了舍身救人的老師們,值得我們投以最為崇敬的目光。盡管我們不能保證自己也能夠做到,但是在價值的天平上,我們愿意向那些舍身救人的普通人傾斜。在 “權利”方面我們可以不分彼此不分輕重,但是在價值判斷方面,則不能得出同樣的結論。在這個意義上,我絕對不能同意范美忠在接受 《競報》采訪時對于自己的辯解: “我們的價值觀是平等的?!?

    價值觀怎么是平等的?即使不去傷害別人,也不能意味著其余一切都是具有同樣價值的。有時候是否傷害別人,也是一個難以把握的事情。遠一點說,對于起碼的是非善惡不加區分的世界,一個不能以簡單直接的方式說出基本判斷的世界,一定是一個最為可怕的世界。也許我們就生活在這樣一個世界當中。那些最為簡單的、一目了然的區分,卻變得如此晦澀和如此令人難以啟齒。然而,對于一個崇尚自由的人來說,難道因為有人在推行 “偽善”,那么我們就找不出去做哪怕是一件小小的善事的理由?難道因為有人在鼓吹偽英雄偽崇高,我們就需要隨之起舞,從而將一切都加以抹平?難道必得采取 “以惡抗惡”的方式,才能培養出這個社會所需要的善意?必得以一種令自己陷入羞恥的方式,來回敬我們在道德上曾經受到的阻力、羞辱和失???我們能否將自己的墜落僅僅歸之為這個社會的墮落?假如是那樣,只能匍匐于現實,我們稱之為 “自由意志”何在?我們的主動性、自主性與尊嚴何在?

    記者朗貝爾感到需要留下的第二個原因是 “這會影響他對留在外邊的那個人兒的愛情”。這是什么意思?難道 “逾期不歸”反倒不影響“對留在外邊的那個人兒的愛情了”?請容許我嘗試來解釋:對于外邊的人兒的愛情,不僅取決于兩個人的膠合程度,而且也取決于自己是否配得上她。如果配不上或者做了配不上的事情,那么同樣對不起那個人。而一個人若是自己的生命不完整,那么他的愛情也很難說是完整的。完整的生命當然不能缺少道德這個維度,若是缺了這個維度,一個人的生命則很難說是美麗的,他奉獻給對方的也許只剩下一個殘缺的肉體,而不是因為包含著一個健全靈魂在內的完美的人。

    當朗貝爾前思后慮,我們還會發現他有一種審慎和小心翼翼的性格,他不是一個魯莽的人。在作出決定之前,他事先看得見自己選擇的結果,知道必須由自己來承擔那個結果,而為了避免那個不愿意見到的結果,他采取了繞道而行。因此我們說他對自己的人生采取了一種 “籌劃”的態度。 “籌劃”意味著——一個人能夠洞穿自己面前的某些前景,尤其是當預見到可能產生的某種結果時,他能夠及時采取調整,愿意根據一個長遠的前景來決定當下的事情,而不是僅僅根據一時一地的要求。

    那有長度的人生

    而正是這種思前慮后的考量,幫助揭示了我們人生的一個重要品格。

    即人生擁有一個長度。我們當下的行為不僅僅是當下的,而且要在一個漫長的人生之內經受考驗,得到檢驗。今天我們的一個選擇、一個決定和一項計劃,它們是否恰當、有何意義,要在一個時間的長度之內才能夠顯示出來,所產生的結果也要在一個時間長度之內才慢慢釋放出來,并逐步滲透、沉淀到我們的人生歷程中去。其后我們看待一件事情的意義,與當時可能有了一個深刻的變化,甚至結論正好相反。但是不管怎么說,即使是已經翻過去的一頁,也會在我們個人的歷史當中留下蹤跡;哪怕是一時魯莽作出的事情,也不可逆轉地對我們的人生構成影響。一次不慎的婚姻,于其間一個人的人性所經歷的種種不幸,在較長時間內難以消除。

    而實際上這個維度對于我們卻并不是十分熟悉。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是有關 “獻身”的教育, “獻身”是一瞬間的事情,不計后果的事情,轟轟烈烈的事情。及至我們這個年齡上的人,到了一定的時候會驚訝地發現,原來自己并沒有在諸如珍寶島或者別的什么祖國寶島上面犧牲掉,而是在和平環境中不得不面對平凡的日常生活至今。很多年之后我才讀到大文豪歌德的那句話,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才見得是一個人“是谷粒還是裨糠”。在這個意義上,在范美忠所說的那些話中,我最不理解的就是有關 “思想烈士”的表達。因為按照任何一種 “愛自己”的邏輯,都不能得出如此高調的結論。當“烈士”的說法,是他向舊體系 “投降”的結果。這種 “投降”強化了他所不喜歡的某種東西。

    一個有長度的人生,則對我們提出了一些較高要求。因為有著時間的贈與,所以我們需要考慮如何才能使得自己的人生有進展,而不是停留在原地踏步?這種進展不僅包括我們個人財富積累的情況,還要包括我們人性的進展狀況——我們的理性是否更加精練、感覺是否更加精當、感情是否更加清晰和有力?我們是否培養出了一些能力和習慣,能夠與這個不斷更新的世界保持一種交流暢通的關系,從而在新陳代謝中保持自己生命的活力,能夠在日新月異的時代仍然感到自己的力量?

    一個有長度的人生,也是一個有所積累因而有幾分成色的人生。這個意思是說無論如何我們得積累起一些眼光經驗,變得成熟練達,而不是魯莽沖動,不能率性而為,更不能將粗魯的 “率性”當作一種美德。這方面可以舉欣賞趣味為例。什么叫做富有欣賞能力或好的趣味?那是在無數次積累的基礎之上,有了許多相關的訓練之后,才變得洞明和練達。這種洞明和練達不是為旁人所準備的,其成就是算在自己頭上的,是一個人加諸自身的人生積累和收獲。它不應理解為圓滑和世故,而是成熟與有分寸,就像哈維爾在回答一個政治家是否要說謊時,他答道需要的是 “在合適的時候說合適的話”。分寸感也是那個任意專斷的制度不曾賦予的。始終“摸著石頭過河”,不僅是我們的政治學,而且成了我們的人生觀和美學。就尊敬的程度而言,筆者對于一個洞明練達的人的尊敬程度,遠遠超過了對于一個孩童。孩童是可愛的,然而一個成年人所要造成的,遠非使自己顯得可愛。

    一個有長度的人生,還是一個完整的人生。完整的人生指能夠將自己經歷過的那些串聯起來,至少在一些重要的方面使得人生有所貫穿,有所成就,做到能夠解釋自己的行為,評價自己所選擇的道路,而不至于完全不堪回首,在回顧往事的時候,只會唏噓不已。實際上這個完整人生的尺度,并不是到了暮年才出現的,而是貫穿在我們當下的選擇當中:我們如何做一件事情,才能夠使得對得起自己的將來?如何做一件事情,使得將來回顧起來而不感到臉紅?而在衡量我們所作所為時,又怎么能夠離得開我們所處的傳統、社會、歷史賦予我們的想像力和資源,在這個意義上,完整的人生包括與他人共在的人生,而非孤身一人的人生。

    最后一句話:沒有一種成色十足的個人,便沒有成色十足的社會;沒有一種成色十足的生活,便沒有成色十足的政治。除非我們在人生及人性中有所積累和有所進展,否則我們的社會、政治仍將十分幼稚。

    崔衛平

    北京電影學院教授wp9952@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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