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江:扶貧需有道
王一江
長江商學院教授,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學院教授ywang@csom.umn.edu
政府扶貧和社會扶貧,什么方法效果最差?什么方法效果最好?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就是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扶貧之道,在魚與漁之外,還有別的。授人以魚,不一定就是社會效果最差的,授人以漁,也不一定是社會效果最好的。
授人以魚,目的是為了讓窮人有魚吃,這種做法的好處,是窮人馬上就有魚吃了。這種做法之不可取,在于它不能提高窮人的生產力,窮人需要不斷得到救濟,才能生存下去。
還有比這更糟的扶貧辦法,就是不許漁翁打魚,或者不許多打魚,因為窮人對別人吃得起魚、自己吃不起魚心有不滿。不許打魚,魚少了,甚至根本就沒魚了,大家都吃不到魚了,社會關系緊張的一個源泉就消除了。文革時,“大革資本主義尾巴,寧長社會主義的草,不長資本主義的苗”,即屬此類。
比不許打魚稍微好點,但好不了多少的,是不許打大魚,只許打窮人吃得起的小魚?;蛘卟辉S漁民按市場價格,要求他們必須低價銷售他們的魚,這樣窮人就買得起魚了。這些做法的問題在于,政府干預了漁民企業的自主經營決策,最終會影響生產的積極性,養魚打魚的積極性降低了,最后市場上的魚少了。因此,政府規定只許打什么魚,怎樣打魚,按什么價錢賣魚,后果和直接限制打魚的數量,相差無幾。
假設政府為了授窮人以魚,先通過財政支出買魚,再把魚分配贈與窮人,這種做法,只是調整了一下社會上誰有魚吃,誰沒有魚吃,卻不會破壞社會生產力,減少魚的供應總量,因此,“授人以魚”雖不是最理想的扶貧之道,卻優于政府以扶貧為由,限制企業的產量、品種和價格,直接干預漁翁的生產經營決策。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政府把本來要用于為窮人買魚的錢,直接發給窮人,由窮人自己去買魚。直接發錢扶貧的好處,是每個人和每個家庭的窮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需要,靈活掌握這筆錢的開支和使用,使同一筆錢更好地用在刀刃上,產生更大的效益。壞處是,“給錢”不如“給物”那么能有效地保證特定扶貧目標的實現。
我們再來看看“授人以漁”。
從狹義上來理解,“授人以漁”,即將某種特定的工具和技能授予窮人,比如漁具和打魚的技巧。這樣做的好處,是窮人可以自己去打魚了,無需再依賴社會贈魚而生活。但因窮人得到的是漁,便只能靠打魚過活。如果打魚收益不好,窮人還得繼續過窮日子。
其實,窮人有了漁之后,日子仍然不寬裕是非??赡艿?,因為在已有漁民的基礎上,現在又多出了一批漁民,供給增加了,競爭加劇了,魚價就得下降,漁民打魚獲得的收入因而會越來越少。還有一種可能,這么多人都得靠打魚過日子,打魚的人太多了,生態被破壞了,打魚越來越難,打魚的成本越來越高,結果還是漁民的實惠越來越少。在這種情況下,窮人繼續窮,是因為他們不得不在低層次上通過過度開發和使用有限的資源,互相激烈競爭。
假若打魚還只能過窮日子,扶貧的下一步,就是政府盡力維持魚價,不使之過低,或想辦法降低漁具和其它資源的價格,使漁民打魚的成本下降。換言之,“授人以漁”的扶貧辦法,很可能要求不斷有新政策出臺,干預產品和要素市場的價格,久而久之,整個經濟中的市場和價格機制會越來越受到壓制。走到極端,這就是計劃經濟了。若前景如此,“授人以漁”倒不如“授人以魚”了,道理和前面一樣,“授人以魚”基本上只改變了分配關系,而“授人以漁”的后續政策,則可能改變與魚有關的產業鏈中的要素配置和生產關系。
其實,要使窮人無需他人饋贈便能長期有魚吃,何必一定要去打魚?只要窮人能掙錢,所有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因此,廣義的“授人以漁”,應是提高窮人賺錢的能力,使窮人在勞動力市場上做到進退自如,游刃有余。廣義的 “漁”,應該理解為游刃有余的“余”,即勞動者的能力和機會有余,這二者有余,事情就好辦了。
筆者認為,勞動者的能力與機會之“余”來自三個途徑:
一是教育與培訓,使勞動者掌握適應勞動力市場需要的知識、技能和信息。國家增加這方面的投入,不僅可以提高勞動力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提高窮人掙錢的能力,也可以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可靠的人力資源基礎。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事情,可惜,中國在這方面的投入恰恰非常不足。
二是發展經濟,增加勞動力市場的總需求。因為僅有勞動者自身有更高的素質和技能這一條是不夠的。經濟不發展,高素質的勞動者沒有機會發揮自己的能力,只好為他人所用,發展中國家大量人才流失的問題,就是這個原因造成的。
三是通過戶籍、社保、醫保、教育制度的改革,消除特定群體就業的種種障礙,使機會對所有的勞動者都平等開放。這實際上就是要建立一個自由流動,高度有效的勞動力市場。這樣,就沒有人被制度所限制,一定只能做窮人了。在這方面,中國因為歷史的和現實的制度原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綜上所述,我的結論是:一、扶貧之道,最差、最不可取的,是政府通過對企業產量、品種和價格的直接干預來達到扶貧的目的。因為這樣的扶貧,對生產資源的有效配置,對生產力是有破壞作用的,結果是越扶越貧,即越扶窮人越多,越扶窮人越窮;二、“授人以魚”,只對分配產生影響,不會給生產資源的配置和生產力造成破壞,不失為滿足窮人緊迫的和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個有效辦法。一般來說,在“授人以魚”中,“授人以買魚的錢”比直接“授人以魚”要好;三、“授人以魚”和“授人以漁”,孰優孰劣,沒有定論,在遇到不能確定優劣的個案時,選擇“授人以魚”不失為一種后患較少的審慎做法;四、最好的扶貧方法,是廣義的授人以“余”,即通過提高勞動者素質與能力,通過發展經濟,通過建立自由有效運行的勞動力市場,使勞動者的就業機會有“余”,掙錢機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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