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周明華/文 10日,一篇關于北京海淀區限價房“團購”的帖子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透露:非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人員的申請資格“被放棄”。對此,海淀區住保辦人員稱,此次公示是按限價房申購程序進行,不存在違規操作。專利局宣傳處工作人員稱,全局約有8000多名工作人員,無房的占大多數,170多名工作人員“團購”限價房十分正常。記者從一份清單上看,有人在家庭4人年收入一欄中填了11.1元的數字。(8月11日《廣州日報》)

海淀區審核公示表截圖(部分)
監管方說合乎程序、并不違規,毋庸指責;團購限價房的國家部委稱這種行為很正常,不必“友邦驚詫”。果真如此嗎?我看非也。我們暫且拋開國家對限價房、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法律法規不說,單拿《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來看,這種糊弄跡象明顯的極不嚴肅的申購程序就有違這一規定。該辦法第13條之二款規定,“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準,并實行動態管理?!憋@然四個人的家庭年收入僅11元,便是荒唐透頂。
按理說,申請人來自八方,公示是一個相當嚴謹而細密的程序,對這一程序的審核更當事無具細,不許有半點疏漏。而今看來,填表申請與嚴格審核這些關口形同虛設,更像是限價房建好,只待一部一局來專門申請,而將其他更需要申購限價房的百姓阻之于門外。所謂限價房,又稱兩限房,是北京首創的住房扶持政策。兩限房是一限套型比例,二限定價。較之于附近動輒就要三四萬一平方米的高價房來說,這些限價房當然是一塊滴油的蔥餅,購不起房的百姓是大多數,當然對此“權力占房”感受艷羨不已。
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班人“團購”限價房當然不是新聞,前不久,就曾多次傳出北京某“中國最大部委”里有4000多公務員,以5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職工社區新房(實際上就是限價房),而附近房子的市場價,幾乎都是每平方米3-4萬元。百姓一直苦苦不能求解的為何一些官員對調控房價不來勁或者說不來真勁,原因可謂早就大白于天下了——自己可以“排隊隊、吃果果”住上限價房,能對圍墻之外動輒就要數萬元一平方米的高房價上火嗎?
不僅不會上火,反而會在暗地里竊喜。因為屁股決定腦袋,屁股有地方坐得穩穩當當,有只花四五千元一平方米房價購回的居室,這些掌握著民生政策走向者就不會有“無檐避雨、無凳可坐”的危機感。在今年兩會上,溫總理的話猶在耳邊,“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然而,一些公共機構,將手中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斷異化,自分國有資產,自行圈地建房,還美其名曰是途徑合理、程序合法,再分給“自己人”,實際上,這就是最大的不公不正。
究其根源,還是公權力監督與約束的長期缺失或虛置。這是該引發我們社會的高層面、深層次、全方位的制度性反思了,并盡快導入相對獨立于利益之外的監督機構,約束這種權力私奔的沖動。如果大家都對這種明顯不公的權力自肥一如既往的視而不見,那么,到時我們社會恐怕會產生無可追回的公信力大面積墮落的不利局面。公共機構一旦自行掏空民心,其結果真的不愿也不敢去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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